3月13日下午,泰州中院开展打击刑事犯罪集中公开宣判活动,案件涉及故意杀人、抢劫、贩毒等多种恶性刑事犯罪。 法庭上秩序庄严肃穆,审判长依据在案证据以及庭审过程中查明的事实,依法对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的徐林贵、罗双平、张兴发、万平山、熊春兰、王科祥等多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宣判后被告人均面露悔色,甚至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近百名市民及在校学生旁听了案件的审理,现场感受了法庭的威严和法律的神圣。 张兴发、王露明、朱冬琴贩卖运输、转移窝藏1.8公斤毒品案 兴化万平山故意杀人案 徐林贵、徐林华抢劫杀人案 泰兴熊春兰故意杀夫分尸案 罗双平、徐进、王科祥、苏晓华贩卖运输2.3公斤毒品案 通过此次集中宣判充分展示了泰州中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和努力为市民群众幸福生活“保驾护航”的良好法制环境的强大决心,有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