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后联上句与前联下句平仄不相一致的弊病。宋陈鹄《耆旧续闻》:“近代声律尤严,或乖平仄,则谓之失粘。”粘是律诗的声律平仄规则,要求后联的上句与前联的下句平仄必须相同。即第三句与第二句粘,第五句与第四句粘,第七句与第六句粘。粘与失粘,主要看五言第二字、第四字,七言第二字、第四字、第六字平仄是否相同,同者为粘,反之谓之失粘。初唐诗人不大顾及于此,故失粘之例较多,陈子昂、宋之问、杜审言等诗中即有。盛唐王维、杜甫,失粘之句亦不少。中唐以后,粘的规律渐严,但由于难于把握,诗人仍不免偶然触犯。至宋,苏轼诗中还有偶而失粘之例。宋以后,科场中不允许有失对、失粘之诗,粘几乎成为金科玉律。 粘的目的是为了使诗的声调多样化。避免前后两联平仄雷同,造成板滞之感。如后联上句若与前联下句不粘,按一联之中平仄必须相对的规则,前后两联平仄必然雷同。故应避免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