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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鉴》评论(四十)

 墨香笙樵 2018-03-29

第六十六卷 纪六十六

明神宗万历元年(癸酉,公元1573年)

一日,讲毕,上问:“建文果出亡否?”居正曰:“国史不载,但故老相传,披缁云游,题诗于田州,有‘流落江湖四十秋’句。”上太息,命录诗进,居正曰:“此亡国事,不足观也,请录《皇陵碑》及高祖《御制集》以上,见创业之艰,圣谟之盛”云。

弘历曰:革除之事,在成祖本属逆施,后嗣自应更定……致使终明之世,庙谥缺如,岂不大可惜哉!

居士曰:弘历恢复多尔衮的历史地位,对宗族进行怀柔,所以要求明代也能承认朱允炆的地位。但事实上,作为一个政治斗争的失败者,朱允炆不可能被载入史册,否则朱棣及其后人的合法地位就无法成立。正如刘恭(西汉三任帝·前少帝)和刘弘(西汉四任帝·后少帝)以及李重茂(唐朝七任帝·殇帝)同样是正常即位,具有合法身份,但汉唐两代的史学家不予承认他们是正统皇帝一样。中国古代权力争执往往在于名位的争执,所以或存或废,都无所谓是非,只是我们今天要尽努力还原历史,所以才必须写出每一个皇帝及尽力还原出那些时代的每一件事。比较让人遗憾的是张居正的行为。首先,我们并没有看到朱元璋在位的时候有什么圣德,而只看到了他师心自用,他那些艰难的履历反而成为他实施独裁的道德借口,而明朝的皇帝独裁也往往与朱元璋的榜样作用有关。将这些东西送给朱翊钧学习,只能滋生他的野心和道德的下降,只有将历代的政治兴衰原原本本地呈现出来,才能使之有所警戒。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如果不能正确面对自己国家的历史,必将成为暴君;一个国家的人民不能正确面对自己国家的历史,必将成为愚民。

八月,癸丑,罢海运。时海运至即墨,飓风大作,覆七舟,给事中贾三近、御史鲍希颜及山东巡抚傅希挚俱言不便,遂罢之。

居士曰:自从1567年朱载垕宣布实施海运,至本日,不足六年。海运只由两道奏章就能被罢黜而没有引发民变,证明当时商人对海运应用并不广泛,这自然与长期的政治压迫和贸易习惯有关,但也有另一种原因,即中国的资源相对丰富,可以由国内调配,而不是向海外寻找。所以中国的经济体系能够长期独立于世界之外,而不是像西方国家寻找必要航路。

明神宗万历三年(乙亥,公元1575年)

庚子,淮、扬大水。……(户部)又言:“淮、扬等处蠲损所费钱粮……求其策之善者……次之以就地设法,故有富弼则青州不为灾,有苏轼则杭州不能困……”。

居士曰:因地设法当然是对的,但不能等于任命富弼和苏轼,而是要学习富弼和苏轼的方法,也就是重视农业、兴修水利。至于每一笔款项,要确保监督到位,能够真正落实到地方。将每一笔款项的使用进行逐步监督,也就不会出现浪费情宜。

初,翰林院有白燕一双,献于内阁,阁中时有白莲早开,张居正因作颂以献……已,冯保传中旨,谓“主上冲年,不可以异物启玩好”,居正以是尤惭于懋学云。

居士曰:张居正在外已有专权之名,身为帝师,对皇帝朱翊钧也以教训的口吻为主。所以他必须主动做出一些动作以显示对两宫太后和朱翊钧的尊重,两宫太后当然可以通过冯保显示自己不爱浮夸的立场,但同时也接受了张居正退让的政治隐喻。

故事,入内阁者曰“同某人等办事”,及四维奉诏,则曰“随元辅等入阁办事”,盖上三字上亲改也。于是四维恂恂若属吏,不敢以同僚自处,随居正后拜赐受官而已。

居士曰:张居正的字体当时朝廷中是有人认识的(葛守礼认识张居正的字体,见1573年),所以朱翊钧的字必然出于其亲笔,也意味着两宫太后对张居正的授权,使他全权负责政府运行。

明神宗万历四年(丙子,公元1576年)

(刘)台奏辽东之捷,居正以巡按不得报军功……台遂抗章劾居正……疏上,居正怒甚,奏:“台为臣所取士,二百年来,无门生劾师长者,计惟一去谢之。”因辞政……上为下御座,以手掖居正曰:“先生起,吾行逮台竟其事。”遂遣司礼太监孙隆赍手敕慰谕居正,使起视事。

居士曰:张居正虽然在言辞上没有要求朱翊钧必须逮捕刘台,但他一方面将刘台置于弹劾师长的道德劣势地位,一方面以辞职威胁朱翊钧,其含义不言自明。现在,朱翊钧与两宫太后还没有到清算张居正的时机,所以只能对他挽留。而一旦张居正引发众怒(明年,张居正出现拒绝为父亲守丧的“夺情”事件引起众怒),他们就会持观望态度。而最终张居正去世后,朱翊钧对他进行清算实际上也与这时候他的专断和对皇帝的威胁不无关系。

明神宗万历五年(丁丑,公元1577年)

(沈)思孝,嘉兴人。(艾)穆,平江人,居正乡人也。居正语人日:“昔严分宜时,未有同乡攻击者,我不得比分宜矣。”

居士曰:在张居正之前有很多首辅如杨荣、胡广、杨溥在位期间都曾遇到双亲丧事,也有夺情的现象发生,但他们并没有像张居正一样引发如此大的社会争议。然而,第一、张居正势力过大,已经引起公愤;第二、自张璁以来,首辅与皇权交互过密,首辅们利用皇帝的信任和默许,打击异己,形成首辅政治,所以朝臣反抗首辅、试图制约首辅已经成为政治惯性;第三、大礼议所引发的传统道德崩塌还在生效,强迫张居正服丧,为的是维护儒家正统伦理关系,也即后面何维柏所说的“天经地义”。

第六十七卷 纪六十七

明神宗万历六年(戊寅,公元1578年)

是月,诏“司礼监会同礼部拣选内竖三千五百七十名应用。”……

弘历曰:嘉靖时枇政甚多,独其裁抑中官,颇得制驭近习之道……冯保居中用事,吹嘘引进,使党类复致蔓延……驯至茄花委鬼,窃弄威权,贻毒遂倾国祚。履霜坚冰,此其渐矣。

居士曰:之所以朱翊钧要招徕宦官,实际上是为了形成内部决策层以制衡张居正。张居正已经因夺情案引发众怒,回乡葬父之时仍然讲求排场、肆意弄权,威胁到皇权,光靠一般官员已经难以制衡张居正,朱翊钧当然需要引入心腹之人进行制衡。如果是明朝以前的时代,尚可以引入秘书系统(内侍,亦即中朝),但是明代的内阁本身就是皇帝的秘书,因此只能用太监进行替代。所以引入太监是朱翊钧的政治需要而不是冯保援引同类。但张居正不敢反对,则确实是因为冯保本身是太监,是皇帝和两宫太后的代言人,攻击太监等于与冯保决裂,在政治上未免不够明智。

明神宗万历八年(庚辰,公元1580年)

大猷少好《易》,尝以《易》推衍兵家奇正虚实之权。谓“兵家之数起五,犹一人之身有五体,虽将百万,可使合为一人也。”

居士曰:《汉书·艺文志》将兵家分为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派,俞大猷的思想与其中阴阳一派较为相近。

弘历曰曰:惩创内官,其名甚美。第所劾逐之踏寺,不过取冯保不悦者而汰去之……大臣怀私以事其上,其凶于而家,害于而国,可胜道哉!

居士曰:宦官当然该废,但是张居正没有本事废掉,所以他必须联合冯保以保证内廷权力与外廷权力一致不发生抵牾。当初许进试图结交刘瑾(公元1506年),杨一清结交张永(参考公元1530年的记载)等也无不出于此意。所以他引导冯保承担教育皇帝的职责而不是引诱皇帝犯错,那些引诱皇帝的当然必须除掉,而并非反冯保一派联合,张居正出于政治目的把他们除掉,所以弘历的评论是不公平的。而张居正与冯保两家的仆人结为兄弟也是出于同一目的,毕竟宦官和朝臣不能结拜兄弟,同时又必须明确双方的平等地位,所以用仆人的关系确定主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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