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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ntouge 2018-03-30

每天一本书

一年多读365本书



《红高粱


慈怀为你读的第一百二十本书 来自慈怀读书会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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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一本书

 


各位慈怀读书会的读者们,大家好。


欢迎来到我们的每天一本书栏目,我将用一篇文章的长度,来向您讲解书中精髓。


今天,我们要一起读的书是《红高粱》


莫言虽然凭借《蛙》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但他作品中最有影响力的,却是他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


《红高粱》是长篇系列的第一部,这是一部描写抗日战争的作品。小说以莫言家乡一个真实的抗战故事为背景,以大片的红高粱为舞台,讲述了“我爷爷”与“我奶奶”轰轰烈烈的爱情和抗日的故事。 


小说里的人物,并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而是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小人物,甚至处在伦理与道德的边缘。


之前,他们是农民,是土匪,是轿夫,是开酒坊的酒坊主。而当日本人占领了家乡,肆意横行,无恶不作,他们自发地组织起抗日队伍,英勇地打击侵略者。


小说一问世,就在文坛引起极大轰动,评论界反响异常热烈。 


很多评论家认为,红高粱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植物,而是具有了某种象征意义,它象征了民族精神和蓬勃旺盛的生命力。 


这部仅有五万字的小说,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远播海外,外国文学界也正是从《红高粱》开始认识莫言。


《纽约时报》评论说:“通过《红高粱》,莫言把他的‘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世界文学的版图上。”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莫言的红高粱世界。



高粱地里的爱情故事


十六岁时,小脚姑娘戴凤莲,也就是我奶奶,被乡里开酒坊的单财主看中,让我奶奶嫁给他的儿子单扁郎。


单家开着烧酒锅,用遍地的红高梁造高粱酒,是十里八乡数得上的富户。


我奶奶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听女伴说单扁郎患了麻风病,她又闷闷不乐。 


三个月后,她身着大红的嫁衣,怀里揣着一把剪刀,上了迎亲的花轿。


轿子在乡间的土路上行进,我奶奶坐在破旧的轿子里,不顾她母亲的叮嘱,揭下红盖头,用小脚挑起轿帘,看路两旁青翠的红高粱,看眼前抬轿的轿夫。

 

轿夫中的有一个是我爷爷,抬轿行业里的佼佼者,后来的余司令余占鳌。


轿夫们打趣着轿中的新娘,并按照风俗,疯狂地颠起轿来。我奶奶心中本来就忐忑不安,听了轿夫们的粗野话语,忍不住放声大哭。


她的哭声,唤起我爷爷心底的怜爱之情。


中途停轿小憩时,我奶奶因为哭得昏昏沉沉,一只小脚露到了轿外。我爷爷伸手轻轻握住这只小脚,送回轿内。


奶奶被我爷爷的温柔感动,她想看看这只温暖大手的主人是什么样的人。


这一握,改变了他们的一生。  



花轿起行,我奶奶如同一只被绑的羔羊,越近死期,心里越平静。她怀里的那把剪刀,是为单扁郎准备的,也是为自己准备的。 


这一路走得一波三折。队伍行到高粱的茂密之处,一个劫道的土匪跳了出来。


搜刮了他们的钱财后,又逼着我奶奶下轿,往高粱地里走。


我奶奶跨过轿杆,脸上带着粲然的笑。她用亢奋的眼睛,充满期待地望着我爷爷。我爷爷毫不畏惧地走上前去,踢倒了土匪,轿夫们七手八脚地把土匪打死了。


迎亲路上短短的半天时间里,我爷爷与我奶奶两个人互生情愫。  


我爷爷在一场大雨前的风声中,把奶奶扶上了花轿。 


我奶奶在倾盆大雨中被送到了单家。我爷爷落汤鸡般站在水中,看着单家的两个长工把奶奶架到了房里。


单家冷冷清清,没有半点办喜事的样子,是仆人罗汉大爷扶着我奶奶拜了天地。


洞房花烛夜,我奶奶自己揭了红盖头,看到炕下方凳上蜷曲的新郎,果然是麻风病人。她从怀里掏出剪刀,怒目逼视着单扁郎,度过了新婚的第一夜。


第二天,我奶奶想开门逃跑,被单财主拉住。单财主把当家的铜钥匙交到她手上,我奶奶没接。晚上,又手持剪刀,坐到天明。


第三天曾祖父来接她回门,我奶奶坐在毛驴上,反复哀求不再回来了。而曾祖父因为贪图单家许诺给他的一头黑骡子,并不理会她的要求。


我奶奶看着醉得东倒西歪的曾祖父,心里对他充满了仇恨。

 

在路的拐弯处,我奶奶被一蒙面人从毛驴上抱下来,劫到了高粱地里。


与几天前不同,这次,我奶奶没有挣扎。她甚至抬起一只胳膊,揽住了蒙面人的脖子。  


蒙面人撕掉脸上的黑布,我奶奶一看是她心仪的那个轿夫,顿时心花怒放。



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的肉体贴得还紧。也就是这次的痛苦与狂欢,他们孕育出了我父亲。


事后,我奶奶流着眼泪对我爷爷说:“他真是个麻风。”


我爷爷抽出一把小剑,砍倒了身旁的高粱,对我奶奶说:“三天之后,你只管回来!”


三天后,我爷爷杀死了单家父子,我奶奶接管了单家的酒坊,成了当家主母。


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十几年后,日本人占领了高密东北乡。


日本人要修建公路,把大片的红高粱砍倒了,还到处抓民工拉骡马。


他们来到我奶奶的酒坊拉骡子,罗汉大爷阻拦着,头上被鬼子的刺刀豁开一条血口子。


一个鬼子看上了我奶奶,我奶奶急中生智,脸上抹了罗汉大爷头上的血,撕散了头发,装疯卖傻,逃过一劫。   

 

罗汉大爷和两头骡子被带走了,我奶奶用高粱酒洗了脸,鲜血把一瓮酒都染红了。


罗汉大爷白天被日本人打得遍体鳞伤。夜晚,有一个会武功的中年人,带着他逃出了鬼子的大营。


罗汉大爷记起那两头黑骡子,想一起带走,又返回去,却被日本人抓获。


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残忍无比地当众剥皮凌割。他面无惧色,骂不绝口,至死方休。


我爷爷早已树起了抗日的大旗。他与一起当过土匪的哑巴,抬轿时的伙伴刘吹手,方六方七兄弟,还有被日本飞机炸死三个儿子的王文义等人,组织起一支几十人的抗日武装。    



我爷爷率领着队伍摸日本岗哨,杀日本鬼子,声名远扬。


国民党的冷支队得知近日有日本车队经过,怕自己打不下来,就联合我爷爷的力量一起打鬼子。他对我爷爷许以官职,要收编我爷爷的队伍,被我爷爷拒绝。


两人红了眼,刀枪相见。  


我奶奶左手按着冷支队的左轮枪,右手按着我爷爷的枪,对他们说:“这不是动刀动枪的地方,有本事对着日本人使去。”


我奶奶带头喝下掺有罗汉大爷血的悲壮酒,约定两支队伍一起去打鬼子。


我爷爷带着队伍,领着十四岁的父亲,穿过红高粱,来到一座桥附近,这是他们选好的伏击地点。


时近中午,迟迟不见日本车队的影子,我爷爷叫父亲回家传话,让我奶奶亲自送午饭来。


我奶奶身着红衣,挑着饼,王文义的妻子挑着煮好的绿豆汤,从大路上款款而来。到了伏击地点附近,日本人的车来了,机枪的子弹穿透了我奶奶的胸膛,也打死了王文义的妻子。 


战斗打响了。


日本人的汽车来到桥上,被前扎车胎,后断退路。


战斗很惨烈。王文义死了,哑巴死了,方六死了,我爷爷受了伤,只有刘吹手用流着鲜血的嘴,断断续续地吹着喇叭。  



这场战争最大的成果,是消灭了一名日本少将。


冷支队在最后时刻来到了战场,救了我父亲和我爷爷。


我爷爷走到我奶奶处,发现她脸上挂着高贵的笑容,睁着美丽的眼睛死去。


两行泪水,第一次从我爷爷坚硬的脸上流下来。


我爷爷用未受伤的那只手,合上了我奶奶的双眼。又用小剑砍了红高粱,遮在她的身上。


因为高级将领被杀,鬼子血洗了村子,杀死了几百名村民。


尸体堆成了山,鲜血流成了河,红高粱充满了血。


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小说以一场对日本车队的伏击战为主线,以我爷爷和我奶奶的感情为辅线,用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一幅幅极有画面感的回忆,讲述着主人公的现在、过去和未来。


我们仿佛身临其境,亲历了作品中的每个场景。  


小说的情节其实并不复杂,但读后却让人激情澎湃,热血沸腾,赞叹不已。


它总会触动你的某一根心弦。令你热血沸腾,令你荡气回肠,令你扼腕叹息,令你泪流满面。


莫言在文中写道: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这句话看似矛盾,却是高密东北乡的真实写照,也是故事中那些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的真实画像。


战争是残忍的,但战争埋没不了人性。


在这片种满红高粱的土地上,他们吃着高粱饭,喝着高粱酒,唱着“高粱红了”的歌,成了红高粱一般的人物。


我爷爷,是一个“有着红高粱般性格”的汉子。他勇敢剽悍,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又是精忠报国的英雄。


面对心爱的女人,他先是抢到高粱地里野合,再是杀死单家父子,把她占为己有。


他对冷支队铿锵有力地说:“谁是土匪?谁不是土匪?能打日本的就是中国大英雄。”


他手下的弟兄对我奶奶言语中露出轻浮,他对父亲说:“枪子儿先向日本人身上打,打完日本人,你就对着他的小肚子开枪。”


小说中每一个人物,哪怕只有几句台词,都栩栩如生,令人过目不忘。

  

他们邪恶,也正义。  


他们充满了野性,也充满了血性。


他们说着粗话骂着娘,也守卫着这片热土。


而小说最成功的,是塑造了我奶奶丰满鲜活的形象。她不仅仅是抗日英雄,更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犯。 



我爷爷的队伍没有先进的武器,她设计用耙地的耙子扎日本汽车的车胎。


我爷爷的亲叔叔犯了罪,我爷爷欲法外开恩,任副官撒手就走。


我奶奶说:“不能让任副官走,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我爷爷说:“你妇道人家懂什么?”  


她对我爷爷说:“原以为你是条好汉,想不到也是个窝囊废!”


我爷爷问她是不是活够了,她撕开胸衣,对他说:“开枪吧!” 


她敢爱敢恨,充满智慧,有胆有识,胜过七尺男儿。


我奶奶临终时,在高粱地里那段内心独白:“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什么叫贞节?什么叫王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


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


这段话,把我奶奶推到了人生的终点,也推上了人生的顶峰。 


生似红高粱,死有烈酒魂。


他们如红高粱般茁壮,如高粱酒般醇美,散发出人性的光辉。


他们酣畅淋漓地活着,也酣畅淋漓地死去。




社会的进步,使得今天的我们,从大量低级劳动中解放出来。


很多人,每天被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包围,失去了青春蓬勃的活力;很多人,为了房贷车贷,不得不放下曾经的梦想,瞻前顾后,小心翼翼地活着。


《红高粱》中,那种充满了原始生命激情的旺盛的生命力,那种崇尚个性、追求自由的精神,那种敢爱敢恨、敢想敢做、爱憎分明的性格,正是许多现代人所缺失的。


如果说,红高粱代表的,是一种生命的态度。那么,红高粱精神,对三十年后的我们,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   



以上就是我们今天慈怀读书会每天一本书的全部内容,这是慈怀读书会每天一本书的第一百二十本书。


因书明理,以慈怀道,关注慈怀读书会,每天读完一本书,把自己活成你喜欢的样子。


*注:配图来自《红高粱》剧照


*文:幕溪,慈怀每天一本书签约作者,专业搞有趣的数字,业余码天马行空的文字。



今日话题

生似红高粱,死有烈酒魂。他们如红高粱般茁壮,如高粱酒般醇美,散发出人性的光辉。你是如何看待文章里的英雄儿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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