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古编
三十五举(节段)
二十六举曰:
凡姓名表字,古有法式,不可随俗用杂篆及朱文。
二十七举曰:
白文印,必逼于边,不可有空,空便不古。
二十八举曰:
朱文印,不可逼边,须当以字中空白得中处为相去,庶免印出与边相倚无意思耳。字宜细,四旁有出笔,皆滞边,边须细于字,边若一体,印出时四边虚,纸昂起,未免边肥于字也,非见印多,不能晓此。粘边朱文,建业文房之法。
二十九举曰:
多有人依款识字式作印,此大不可,盖汉时印文不曾如此,三代时却又无印,学者慎此。《周礼》虽有玺节及职金掌辨其美恶,楬而玺之之说。注曰:“印,其实手执之节也。”正面刻字如秦氏玺,而不可印,印则字皆反矣。古人以之表信,不问字反,淳朴如此。若战国时,苏秦六印,制度未闻。《淮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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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训》曰:“鲁君召子贡,授以将军之印。”刘安寓言,而失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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