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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浅析精神分析方法在职务犯罪疑难案件讯问中的应用

 hzhujian 2018-04-01

文:微山县监察委 吕俊峰 

随着国家反腐败力度的加强和国家监察委的组建完成,检察机关原反贪、反渎部门的人员及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转隶至监察委,监察委下步将承担着打击、惩治贪贿案件的职能。需要与职务犯罪被调查人更多面对面的交锋,职务犯罪被调查人往往具备较高的智商、较强的反侦查意识,职务、社会关系带来的心理优势、强势的性格等特点。办案实践中有时会遇到职务犯罪被调查人较强的阻抗作用,对办案人员的讯问负隅顽抗的情况。办案人员需要通过精神分析的方法,了解其对抗的心理和行为表现,采用循序渐进劝解的方式,解除其阻抗作用,促其供述认罪。

一、被调查人产生阻抗作用的原因

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一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会产生两种后果。客观的后果是身份、地位、职务的丧失,更严重的话会失去工作,失去人身自由。主观的后果是因供述罪行而生的羞愧感、自我评价的降低。因此有罪的被调查人在接受时讯问中时会产生畏罪、侥幸、优势、抗拒心理而拒绝供认犯罪事实。面对潜意识畏罪及侥幸心理情结较重的被调查人,让其客观的与办案人员交流,通过办案人员反馈的证据信息了解自已犯罪行为已暴露,产生自己没有退路的自知力,并非容易,会遭遇其心理上的阻抗,阻碍自知力的形成,称为“阻抗现象”。阻抗现象通常表现为对办案人员传达的案件信息的反驳、拒绝说明、不愿听取,沉默不语等。

二、促使被调查人承认他在案件中的某些次要问题上说了谎,克服阻抗作用,促其供述

由于该类型的被调查人在讯问中竭力避免情感的介入,用自身的意志力对抗讯问人员的耐力,习惯于怀疑一切向他们提供帮助或寻求他们信任的人。故讯问中应借助于常识和理性,通过驳斥谎言、逻辑推理使其处于无法自圆其说的境地,如实供述。

如:笔者参与办理的某县中小企业局程某一案,程某在办理某县境内企业申请某一年度无偿资助金(贷款补助)涉嫌收受企业所送现金一案,首先接触行贿人该县某公司经理陈某,刚接触时,陈某否认有经济问题,否认有向别人行贿事实,态度坚决。办案人员距离这一主题转而讯问其近年的贷款情况,其供述贷款主要从商业银行、建行、农信社所贷。办案人员详细讯问贷款的金额、时间,固定完外围证据后,办案人员接着问申报贷款的手续谁办理的,陈某供认是其本人整理好资料后交给程某审核办理。程某还指出贷款手续存在问题,当年的项目用的前一年的合同,时间不行,让其修改后申报才成功。这时办案人员转过来讯问其有无向程某行贿,陈某还打算负隅顽抗。但办案人员已成竹在胸,通过揭露谎言矛盾的方法突破其心理防线。

因为此时办案人员通过谈话收集到以下矛盾点:

1、陈某在三家银行贷款的时间是去年,而其申请的是当年的贷款补助;2、申报材料是陈某本人制作、提供;3、在程某的帮助下仿造材料,申报成功;4、申报材料中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与原件差了一年,存在造假现象;5、程某负责申报却帮其弄虚作假。提取到以上逻辑环节后,再集中揭露出来让陈某解释程某为什么这样做的原因。陈某在不能自圆的情况下,如实供述了其向程某行贿数万元的犯罪事实。

三、促使被调查人承认自己与涉嫌犯罪行为存在关联克服其阻抗作用,促其供述

在被调查人不相信办案人员获取的证据信息,拒绝与办案人员交流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不应急于求成,应针对被调查人对交流的信息存在隔离的情况,应采用循序渐进对被调查人涉嫌犯罪行为进行指点、解释。

具体分三步走:

1、以疑问的方式提出调查的事实与被调查人有关联;2、进而以间接、暗示、或默认两可的方式尝试使被调查人感到犯罪事实与其有关联,3、再以显著的事实表现为根据而说明对证,如此以渐进的方式推进。经由暗示让被调查人领悟办案人员已掌握了其涉嫌犯罪的行为,确信犯罪事实与其关联被掌握。

如在查办某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崔某涉嫌受贿一案时,崔某由于对办案人员前期在双休日将其由外地家中带到办案工作区不满产生抵触情况,加上崔某平素养成的独断专行的强势性格、贪图安逸生活,对权势、地位比较执着,相信自己构建的关系网等各种因素叠加。形成崔某在讯问过程中,或激烈对抗,或低头不理,或反复无常的特点。不相信办案人员的话,对办案人员提示的案情及证据信息一概排斥。案情显示崔某与其朋友丁某在为烟草公司采购酒水过程中有共同受贿行为,办案机关已同时控制了丁某。办案人员鉴于崔某与丁某分别异地关押情况,在讯问崔某时,暗示崔某丁某与办案机关配合的很好。讯问过程中,由于崔某上述负面心理因素太多,对办案人员分化瓦解的策略产生怀疑。

办案人员针对这种情况分三步走,首先告诉崔某该案的知情人为二人,谁先说谁争取主动,在处理上有从轻因素,现在丁某态度比较好。说明共同受贿事实的存在。第二步,提示丁某给崔某钱的个别比较清楚的时间、地点(不涉及具体细节,丁某讲的也需要核实)让崔某回忆,暗示办案人员已掌握其犯罪事实。第三步,向其出示丁某银行账户上分笔取款的大额现金支出及崔某个人账户上同一时间存入的对应的大额现金收入,让其确信办案人员已掌握了其犯罪事实。崔某在此情况下如实供述了全部受贿事实。

针对阻抗心理较重的被调查人,除了应用讯问策略之外,办案人员还应注重从情感上的教育感化,尽量找到被调查人性格上或工作上的闪光点,进行夸赞,让其感受到办案人员对其理解和同情,尽量为其找到一些道义上的开脱之辞,为其一般性认罪打下心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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