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按照新修订的《收入》准则,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案例 永利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含税总金额为900000元的建造合同,承建一座桥梁。工程已于2007年7月开工,预计2009年10月完工。各年度相关资料如下: (1)至2007年年底,已发生成本200000元,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600000元; (2)到2008年年底,已发生成本583200元,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26800元; (3)2009年10月,该项工程完成时,累计已发生成本810000元。 假定该项目按年度来确认合同收入与费用,相关计算与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计算完工进度=200000÷(200000+600000)×100%=25% 2007年应确认合同收入=900000×25%-0=225000(元) 2007年应确认合同费用=800000×25%-0=200000(元) 2007年应确认合同毛利=2250000-2000000=250000(元) 2007年年末,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账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5000 (2)2008年计算完工进度=583200÷(583200+226800)×100%=72% 2008年应确认合同收入=900000×72%-225000=423000(元) 2008年应确认合同费用=810000×72%-200000=383200(元) 2008年应确认合同毛利=423000-383200=39800(元) 2008年年末,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账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3832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39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3000 (3)2009年计算完工进度=810000÷810000×100%=100% 2009年应确认合同收入=900000×100%-648000=252000(元) 2009年应确认合同费用=810000×100%-583200=226800(元) 2009年应确认合同毛利=252000-226800=25200(元) 2009年年末,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账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2268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5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2000 工程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 9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90000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810000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筑业企业和业主办理价款结算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计量方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一样,但具体会计处理稍有不同,小企业一般不设置“工程结算”科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按照该《规定》,建筑业企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例11-5】永宏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含税总金额为900000元的建造合同,承建一座桥梁。工程于2007年7月开工,预计2009年10月完工。各年度相关资料如下: (1)至2007年年底,已发生成本200000元,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600000元; (2)到2008年年底,已发生成本583200元,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26800元; (3)2009年10月,该项工程完成时,累计已发生成本810000元。 假定该项目按年度来确认合同收入与费用,相关计算与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计算完工进度=200000÷(200000+600000)×100%=25% 2007年应确认合同收入=900000×25%-0=225000(元) 2007年应确认合同费用=800000×25%-0=200000(元) 2007年年末,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22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5000 结转成本确认费用的账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00000 (2)2008年计算完工进度=583200÷(583200+226800)×100%=72% 2008年应确认合同收入=900000×72%-225000=423000(元) 2008年应确认合同费用=810000×72%-200000=383200(元) 2008年年末,确认合同收入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42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3000 结转成本确认费用的账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3832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383200 (3)2009年计算完工进度=810000÷810000×100%=100% 2009年应确认合同收入=900000×100%-648000=252000(元) 2009年应确认合同费用=810000×100%-583200=226800(元) 2009年年末,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25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2000 结转成本确认费用的账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2268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26800 上述案例未考虑增值税,建筑业小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计算确认应交税费金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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