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违法情形:广告以“厂家直供”等内容欺骗消费者。 当事人在南雪新肤满灵霜的淘宝网页上宣传“药店正品 厂家直供”“厂家直供确保正品”等内容,在明知产品是从经销商手中购入而不是厂家直供的情况下,仍然在淘宝网站上发布“厂家直供”广告进行宣传销售,误导消费者。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椒江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2 广告主:广州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布媒介:电视。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当事人在电视台发布“花源秀清水黑发” 化妆品广告,广告内容中出现“不伤头皮不伤发,不脏衣服不褪色”“确实100%洗黑了”等用语,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构成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6400元。 3 淄博市辖区监测到化妆品严重违法广告1次。淄博电视台发布的珍草堂草本精华染发膏广告中,因广告内容宣称治疗功效,被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该产品由北京九州益华化妆品厂生产。 4 成都恒美浩宇商贸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天猫某品牌恒美浩宇专卖店(网店)对某品牌“沙龙去角质乳”产品宣传中,含有“去除皮肤老化角质,增强肌肤新陈代谢的能力。好处:有效解决肌肤干燥、暗沉、无光泽等多种问题、让肌肤呈现由内而外的金银剔透,恢复肌肤光泽”等内容,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NTCC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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