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5月26日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对儿童服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儿童服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 相较于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在安全要求方面全面升级。 化学安全方面:增加了 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 机械安全方面: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 纺织附件方面: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 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依据年龄分为两类: ≤36个月:婴幼儿纺织产品; 3岁~14岁:儿童纺织产品。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将儿童服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标准同时要求儿童服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今后,消费者在选购童装时,可以以使用说明上标明的安全类别作为参考。 实施过渡期:两年 为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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