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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超市狂殴孙女28秒23连击,比体罚孩子更可怕的是什么?

 你的景和我的桥 2022-05-18 发布于广东

近日,一则奶奶超市暴打孙女视频,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经过如下:


1.3月27日,湖南岳阳某超市内,一中年女子对其孙女拳打脚踢,28秒内,连环暴击23下,小女孩甚至跪地无法站起。

2.事件起因是女童要求奶奶买3个糖果,而奶奶只肯买2个。

3.超市营业员极力劝阻,但老人态度嚣张、情绪激动,呵斥“多管闲事”。

4.3月28日,超市上传视频并报警。

5.被“人肉”的奶奶来到超市挑衅,破口大骂,威胁要骂够三天,并声称:“我儿媳就在外面,看我媳妇敢说我吗?”

6.当地警方、妇联介入调查,对老人说服教育。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心理发育关键阶段,(监护人、长辈或教师)体罚小孩,对其成长极可能形成巨大伤害。

首先,身体方面,成人力量远高于幼童承受能力,“体罚”、“暴击”一“招”不慎,娇嫩身体就会遭重创。百度“父母体罚小孩致死”、“教师体罚学生致死”,新闻量均在“百万”以上,悲惨世界,触目惊心。而致残致伤者,更不可计数。

另一方面,心理创伤不容小觑,严重的导致心理障碍,如影随行一辈子。诸如导致孩童有遗弃感、恐惧感、自闭症、自暴自弃、逆反、暴力趋向、仇恨心等不健康心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体罚和虐待如何区分,体罚到何种程度才算虐待,尚待法律戒尺去衡量!

但透视此次“事件”,警钟长鸣,我们更应警惕,体罚孩子背后,更可怕的一些普遍的错误认知!

01我的孩子,我就能打吗?

中国传统文化一向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美其名曰“爱之深,责之切”。在大多数长辈看来,体罚再正常不过。更何况,“子不教、父之过”类。

  试问,还有什么比这样的教育思维更可怕?

2001年,一部叫《刮痧》的优秀电影热映。故事讲述,来美已经八年的许大同,把在北京生活的老父亲接来同住。一天,五岁的儿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爷爷由于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已久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

本是一片好意,但没成想,丹尼斯后背上的刮痧“伤痕”,使得爷爷和许大同因“虐待儿童”被告上法庭。因“证据确凿”,法庭宣判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


有一个镜头令人印象深刻:

许大同又恼又窘,伸手给了儿子后脑勺一巴掌,铁青着脸低声吼道:“向保罗道歉!”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只有爷爷许毅祥自言自语道:“人前教子,背后教妻……”爷爷对小孙子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嘛!”

你看,什么是差异?这就是差异。许大同对儿子的“一巴掌”,在场的人都惊呆了,而爷爷却觉得正常不过,是“人前教子”、“不打不成材!”

回到此次事件,据邻居反映,老人性格火爆,曾说自己从前也是这样教育子女,对于打小孩,并不以为然。

明白了吗?即便被“人肉”、被“家访”、被“调查”了,她仍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仍觉得体罚是教育小孩,天经地义。她一点也没觉得,自己可能违法犯罪了!

我打TA,是为TA好,是教TA做人,让TA长记性。有多少家长,还沉浸在这样虚伪的伟光正之中!

更有甚者,不能控制好暴躁情绪,因一点小事,便一股脑发泄到小孩身上,更令人不齿!

所以,真正可怕的,是长辈对体罚小孩是正常教育方式的传统思维,是认为打骂自己小孩天经地义、天王老子管不着的错误认知,是对现在教育方式和法律约束的巨大无知,是一种将自己置身伟光正的家长专制!

02你体罚教育孩子,别人就不能管吗?

据视频和记者调查,这位老人在“连击”孙女时,超市营业员曾多次劝阻,均遭到呵斥:“多管闲事”!

事后,超市营业员将视频上传并报警,又遭到老人登门谩骂:“多管闲事”!

我相信,这个老奶奶的逻辑是:我的小孩,别人碰都不能碰,但我自己却可以随意打骂,别人不能插手,否则就是“多管闲事”!

我同样相信,老奶奶的思维,绝非个别,而是一个普遍存在。实施体罚的监护人这么想,围观体罚的看客们同样这么想!

试问,我们见过多少大庭广众之下的体罚?又有几人能站出来管上一管?

   细思极恐,你不觉得这才真正可怕吗?


网上一位朋友讲述:

她带着孩子去美国,朋友警告她的第一件事就是:“美国极其重视保护儿童权益,所以一定要时刻小心,别让人以为你在虐待孩子”。

据她透露,美国在保护儿童方面,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其中一条,面对可疑情况(指儿童被虐待),知情不报也将面临指控!如果孩子在家里哭闹不停,邻居马上就会来敲门,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是否需要帮助。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中国人一向有扶弱济困、仗义相助的侠义道。为什么到了体罚小孩这,就成了“多管闲事”?

我以为,要由衷感谢超市营业员。某种意义上,她是在拯救那些热衷体罚的家长和被体罚阴影笼罩下的小孩!善良之举,功莫大焉!

03体罚事件,为何我们总能轻易原谅?

在社会普遍对体罚存在错误认知的大坏境下,我们总表现得宽容大度,总能轻易原谅!

  这,或许才是真正可怕的!

就事论事。公安机关、妇联部门进行家访,并没有将老人带走调查,仅仅是带女童体表检查,结论“无明显外伤”。

为了平息事件,情况通报和接受采访时,更三番五次强调“已得到儿子儿媳原谅" 、“老人来自农村,50多岁了,正处在更年期,可能脾气不好才打了孩子,她现在压力特别大" 、“目前压力巨大,已两天没有吃饭”、“她和孙女很亲的,平时都是她照顾孩子,现在孙女还是很依赖"。博取同情,试图开脱。

请问,“无明显外伤”,那内伤有无?心理创伤有没有、有多大?这种程度,算不算体罚、构不构成虐待儿童罪?视频摆在那里,公众需要一个答案!

再请问,对老人进行了说服教育,那么女童呢?有没有心理专家介入?有没有定期跟踪监管评估?老人还具不具备监护权?会不会出现继续体罚甚至报复女童的风险?

再再请问,我们的立法者、法律专家有没有介入?在体罚、虐童的界定和判罚中,有无法律漏洞,是否需要健全?我们一向不是推崇举一反三、居安思危吗?绝不能每一次都视若无睹、集体沉默啊!

质问累了才明白,或许,我们仅仅只是为了平息事件,而对于保护儿童,那是可以忽略的。

当然,或许这位老奶奶平日对孙女很好,只是一时冲动。但既然冲动,就应付出代价。这才是一个健康的社会机制。

而我们,总是太容易原谅!太容易相信!太容易忘记!

所以,不管发生了多少体罚悲剧、虐童惨剧,我们的社会依旧、日子依旧、时间依旧,一切仿佛并未发生,一切依旧太平!


再看看美国。

19世纪末,一个叫玛丽·艾伦·威尔逊的孤儿,被寄养家庭屡次鞭打。人们试图救援时,诧异地发现,当时竟没有防止和惩处虐童行为的机构和法律。

人们愤怒了!随后,掀起一场规模壮观的立法运动。1874年,纽约成立了美国第一个防止虐童协会;1912年,美国国会创建了美国儿童局;1960年,纽约州立法由州政府建立儿童收养机构;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防止和处置虐童法》。

现在,美国50个州都有保护儿童的立法机构,虐童被视为一项重罪。主要是四个方面:精神情绪上的虐待、肉体上的虐待、对儿童照料上的忽视、性骚扰或性侵害等。

也正因法制的健全,现实版《刮痧》多次上演。2003年,美国旧金山一位中国妈妈,带小孩出去玩时因小孩不通话,用木匙柄打了小女儿。第二天,托儿所的工作人员发现小孩的伤痕,立即报警。

随后,这对夫妇被以“虐待儿童”罪拘捕,面临最高刑期6年的处罚。

2017年初,新泽西州一名中国留学生去修电脑,被维修人员发现硬盘中存有儿童色情照片,随即被举报并遭遇逮捕,他被指控为“持有儿童色情影像罪”。

讲真,这才是一个社会对孩子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我们常常说,孩子是花朵是未来是希望。由衷希望,这种美好,不要仅仅停留在嘴皮子上!

因为,每一个被体罚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每一个被虐待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每一个遭遇不幸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

(注:图片源自互联网)

愿世间所有温暖的人,

都能在景桥相遇,就像久别重逢。

我是景桥,谢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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