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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29号文件颁布,投资人该如何选择?

 long16 2018-04-07

57号文件给网贷投资人带来的闹心的情绪还未熄灭,互金小组刚刚下发的29号文件(《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又来了一套窝心拳,让投资人彻底坐不住了。

29号文件到底带来了多大的杀机?真的要让网贷平台无路可退么?投资人会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吗?


文件核心

从文件细则来看,核心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3点:

第一点,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必须纳入金融监管;如果想要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必须先取得相关金融牌照,否则视为是非法金融活动。

第二点,无牌照依托互联网发行、销售的资产管理业务,剩余存量业务最迟于2018年6月清零。否则会被封禁网站、下架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第三点,当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对于将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剥离出去,分立为不同实体的网贷机构,应当将分离后的实体视为原网贷机构的组成部分,一并进行验收!

文件一公开,投资人彻底坐不住了!心头备案的石头还没落地,又出这一档子事,到底几个意思?

尤其是关于网贷机构业务剥离这一条,直接让多数投资人提心吊胆,自己在投的一线平台也存在业务剥离的做法,怎么办?

从严治理

29号文件,其中主要是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监管层的态度很明确:必须有金融牌照!

持牌经营,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早在2017年12月严整现金贷的阶段,监管层就已经明确表态必须要持有小贷牌照才可经营放贷业务。

这次的29号文件,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之上,升华了一步。

文件中提到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针对不少网贷平台发行的资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管计划”、“收益权转让”等。

原因非常简单,不少网贷平台自以为是的搞金融“创新”,在平台上发布大额的定向委托、搞资管、收益权转让等,干了传统金融机构才能干的事。比如说:某些网贷平台公开发行、销售金交所的产品。

但网贷其实是一直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助涨了网贷平台的气焰:反正干了这么长时间了,好像也没啥事,那就继续先干着,走一步看一步。



但是,网贷平台你就老老实实扮演纯信息中介的角色,在出借人和借款人搭建一个桥梁就够了,干嘛非要越界搞资管业务?

不过,监管层这次也留了余地:所有资管业务6月之前清零。否则,查封网站、吊销执照算小事,要是真划为非法集资,这可是触动刑法,绝不是闹着玩的。

文件中的另外一个核心点是关于网贷平台拆封的要求,这一点也不难理解。

关注网贷圈的老司机也都清楚,不仅是二三线平台,甚至连不少一线平台也都对部分业务进行拆封独立。所以不少投资人看到文件会觉得有点坐立不安。

这里我要强调一点,一线平台拆分是为了让网贷板块独立运营,而很多二三线平台拆分那可是彻彻底底的钻空子,两者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6月备案大限,投资人慌张,平台负责人也慌张。为了合规,要清理大额标、资管业务等,但是“瘦身计划”工作量太大,周期太长,来不及怎么办?

于是这些平台负责人想出了一个“妙招”:时间上来不及总不能坐以待毙,干脆新成立(有的甚至直接买下)一个网贷平台,将原平台不合规的业务嫁接到这个新成立的平台上,那么原来的平台不仅一身清净了么?

说得更狠点,即便新成立的平台无法通过备案,被砍掉了,那么无所谓啊,毕竟原平台算是保住了,为了备案有所“牺牲”也算死得其所,通过备案之后仍是一条好汉!

监管层这一招下来,肯定有不少平台熬不过去的。那我们投资人应该怎么应对呢?

静观其变

如果你现在投资的平台有大量资管业务的:

1:如果是保守型的投资人,建议及时转让。

2:如果是稳健或者激进投资人,不要慌,毕竟监管层给了3个月的整改时间。建议多关注平台官网动态,除非有明确信息表示整改态度良好,问题不大。否则请及时转让清仓,落袋为安。

至于那些想通过拆分企图蒙混过关的平台,建议投资者们及时撤离。而且,无论这种平台发放多大的优惠券,也不要被诱惑。

毕竟,一旦出现亏损,损失率可就是100%。为了多2个点的收益而葬送100%的本金实在是不值得!



最后,我要说的是,这次监管的本质还是清理平台不合规的业务。


所以对于本来各项合规进程都不错的网贷平台来说,不会有太大影响,大家不用过分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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