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混凝土结构施工中我们免不了需要接触到两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即标养试块与同条件试块。 混凝土试块检测即要做标养的又要做同条件的原因是两者代表意义不同,所起的作用不同,不能简单或互相否定,两者必须合格。混凝土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的区别: 1、定义不同①标养试块是在标养室养护的,规范规定试块在(20℃±2),湿度为95%以上的养护室,须养护28d. 2、 对象不同①标养试块针对砼检验批每个检验批至少留置一组。 3、 作用不同①标养试块用于验收,所有试块结果出来后,要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必须合格,否则就要进行结构检测; 4、 抽样方法比例不同①标养试块 (随机抽取详见混凝土见证取样)每个检验批一般都要留置,现场搅拌站同一等级,同一配比,生产工艺相同的砼每一取样单位(即满足下列条件时留置一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应采用28d或设计规定龄期的标准养护试件。(GB50204-2015 7.1.1) ②同条件试块按同一强度等级留置,同一强度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重要部位(柱体中的梁柱板)一般可以喝标养一样留置。 5、 养护不同①标养试块混凝土标养试块的养护条件为(20℃±2),湿度为95%,一般在工地建标养室,或在拆模后立即送往实验室标养。 6、 送检条件不同①标养试块标养试块龄期为28d,不能超过龄期(在现在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中,可以适当的延长龄期) 7、同条件拆模试块关于同条件养护试块中拆模试块,拆模试块用来检验结构是否达到了拆模强度而留置,7d可以送检,重要结构要留置14d。 8、评定方法评定强度也略有不同,试块均分,基础和主体两种,试块评定10组及10组以上为统计法,9组以下采用非统计法。 ①标养试块同一强度等级试块评定,将试验报告上数值按统计方法进行评定 关于同条件试块详细说明同条件试块指建筑施工中,养护条件与浇筑完后的砼的养护条件等各方面相同的砼试块。 也就是现场混凝土怎么养护,试块就怎么养护。 1、 留置部位:在《混凝土规范》附录D,D.0.1明确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其共同选定的依据是什么?同条件养护试件是为了验证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强度,因此其选定的依据应服从结构实体检验的范围。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10.1.1明确规定“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结构实体检验的范围仅限于涉及结构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因此,结构构件的非重要部位如混凝土垫层无须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笔者建议,应邀请设计单位参与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共同选定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 2、留置数量:在《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C.0.1第4条规定“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有关规定,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而不是象有些施工人员理解的“规范附录C,C.0.1第”4“条‘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砼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 不少于3组’。因此,我只要做同等条件养护试件不少于3组就可以了”。这是错误的,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及结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要求正确留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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