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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性与禁欲主义

 颐源书屋 2018-04-07



从大量的古籍中可以看出,中国人对性一向持有相当开放和肯定的态度,虽然自清朝开始 (一说是宋朝),公众态度日益将性视为隐私之事,在公众场所从不言性,但是对于深信“食色性也”的中国人来说,性是一种可以使人身心愉悦、延年益寿的活动。一般来说,按照中国传统的性观念,在性领域中,任何行为都是可接受的,只要不是过度挥霍生命精力。在中国文化中,性既不是一件可怕的事,也不是有罪的事,它是一件有益于健康和人伦因而是很自然的事情。

    

既然中国古代的性观念是如此缺少罪恶感,如此视之为自然之事,为什么在当代中国性会陷入一种病态的压抑?为什么这个对性没有什么偏见的社会几乎到了“谈性色变”的程度?为什么对所有出版物的检查和自检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难道说性在当代中国变成了一个与古代中国不同的东西,从天地自然变成了洪水猛兽?

    

可能的解释有以下三个,第一是中国古代性观念的改变;第二是从共产党创业之初延续下来的禁欲主义倾向;第三是中国文化中固有的以性为耻(而不是以性为罪) 的观念。

    

有一些专家认为,中国人的性观念并非始终如一的,也并不是一直像古代那么自由、古朴的,而是向着压抑的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在清朝。阮芳赋开列的转变时间表还要早得多,他认为,中国人对性的态度在前4000年基本上是肯定的;但从1000年前 (宋代,公元960年) 开始变化,变得越来越否定、压抑。

    

改变中国社会的性气氛的第二个重要因素是共产党的禁欲主义倾向。像所有最初因理想而聚集起来的党派群体一样,共产党成立之初也是十分强调其道德力量的。而道德领域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性规范。为了显示和保持其道德力量,共产党选择了一种严格的性规范,革命者群体内部有着极为严格的禁欲倾向。

    

斯诺在《西行漫记》中说,许多红军战士都是童男,他们对农家女极为尊重,因为红军纪律严明。军官全都不娶妾,也没有情人。如果一个红军士兵使一个女人怀孕,他就有责任同她结婚。尽管有许多反共宣传,“革命军队总是更偏向于过分的清心寡欲,而不是相反。”

    

斯泰希在其关于中国妇女状况的研究专著中也论述过中国共产党的禁欲倾向,她指出:


“共产党家庭政策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提倡严谨的性道德规范……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并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但是他们始终如一地要求把性活动限制在婚内,而从不允许人们的社会责任来干涉它。在整个革命时期,敌人总是把共产党人描绘为性道德堕落的人,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中国共产党对这种指责所做出的反应是公开把自己认同于比当代普遍盛行的标准更为严厉的性规范。……军队规定,侵犯妇女是犯罪行为,军队做出有意识的努力,抑制士兵的性冲动。”


除共产党的禁欲传统的影响之外,中国文化中固有的以性为耻的思想并未退场。它对人的压抑依然存在。在中国人的性观念中,性是不登大雅的苟且之事,是只可以做不可以说的。虽然这并不意味着完全的禁欲,但节欲的观念与禁欲的观念也有相当合拍的一面。在近几十年间,革命团体早年的禁欲主义同中国社会中固有的节欲观念融和在一起,造成了中国的性现状,它带有浓厚的清教色彩,这一点在“文化革命”中达到顶峰。虽然在近些年有越来越宽松的趋势,但是从社会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方式中,还是可以看到这几十年性规范的痕迹,有些刑法的规定和案件的处理显得相当荒诞。


禁欲主义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希腊人泽诺 (Zeno)。他在公元前315年创立的禁欲主义认为:通过压抑情绪波动,不计较个人的享乐与痛苦,以及用忍耐所获得的贞洁,是最高的善行,最完美的事业。基督教的禁欲主义思想家认为:肉体是内心罪恶的证据;女人的全身和男人的腰部以下都是魔鬼的杰作;性欲的满足是“俯身试毒”;婚姻则是“生命的玷污和腐蚀”;性交是令人作呕的;是污秽而堕落的;是不体面的;是不洁的;是可耻的;是一种玷污。


禁欲主义的流行有时间、地域和文化的区别。在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女性被划分为两大阵营:一个是受人尊重并准备结婚的淑女的阵营;另一个是“坏女人”的阵营,由女仆和工人阶级女性组成。第一个阵营是贞洁而非性的;第二个阵营有性但不贞洁。在那个时代,对女性的生理特征有极多的言语禁忌。有人在游记中作过这样的记载:在当时,在体面的阶层,甚至连钢琴的腿也要用粗布遮盖起来;吃鸡时不能说“腿”或“胸”,只能说“黑肉”或“白肉”;“怀孕”要说是“处于一种有趣的状态”;女病人在医生的诊室里不能脱衣就诊,只能在医生准备好的一个人体模型上指出她们感到疼痛的部位。

    

有些狂热的禁欲主义者竟然反对预防梅毒,或对有效地治疗这种疾病的前景感到忧虑,因为他们担心这会造成更大的性自由。就像现在有人认为艾滋病是对同性恋的惩罚那样,过去也有人相信梅毒是对性自由的惩罚。其实,一种疾病就是一种疾病,它肯定不会是上帝对某些人的刻意惩罚;如果是那样的,上帝就要为人类的许多痛苦和死亡负责;我想,上帝是不会乐意负这个责任的。人几乎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能够作自杀性选择的动物。即使某些事有百害而无一利,还是有人会去做。有人愿意得梅毒,有人愿意搞同性恋,有人愿意有很多性伴,有人愿意自杀。与其徒劳无功地絮叨某种疾病是对某种人的惩罚,不如让那些想得病的人得病;给那些愿治病的人治病。

    

在西方人的心目中,禁欲主义只是基督教文化的传统,而东方文化对性能采取一种较为自然的态度。例如,在古埃及,性被看成快乐之源,社会上的性禁忌很少,人们对性安之若素,毫无惊恐之感。古代近东文明都很能欣赏人类的性活动。在东方的日本和中国,也有大量坦率描绘性活动的书籍绘画,人们对性较少罪恶感。东方人在西方人看来是一些“正常而又幸福的人”。

    

然而,这种情况在近现代看来已有了很大变化,转变的方向相反:西方向性解放的方向转变;中国向禁欲主义的方向转变。当然,中国的禁欲主义并无任何宗教色彩,而是一种世俗的出于意识形态纯洁化意图的禁欲主义。


中国的情况从表象上看,同福柯对古中国的印象有了很大的差别,“性”的意象确实在一段时间里从文学、影视、戏剧、歌曲、美术甚至诗歌中被扫荡一空,性的研究和教育亦付阙如。作为这个时期社会氛围的典型事例可以看“样板戏”《红灯记》。在这个“样板”中,就连以为是一家人的三代人最后都发现没有血缘关系,只有革命同志的关系和抚育战友遗孤的关系。这种氛围反映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反映在当时的服饰上。正如一位西方观察家在1974年访问中国时得到的印象:“中国与性别有关的穿着打扮的特点就是故意不渲染男女之间的区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的性行为是一个禁忌的问题。极端拘谨的清朝传统被结合进了革命的学说里,但不包括那种与官方的清朝清教相悖的放荡的亚文化部分。卖淫不复再见,而性病已得到有力的控制;同性恋和手淫不公开讨论;青春期和青年期性关系不受鼓励,但这种关系的发生也时有所闻。”高度概括地说,这一时期的社会氛围是以禁欲主义为其主要特征的。它的根源应追溯到宋明理学和二十世纪中国式的革命意识形态。


在近40年间,中国的性文化渐渐回归正轨,所谓正轨有两个含义:一是反朴归真,回归古代中国的健康性文化;二是与现代甚至后现代的性观念接轨,使人们不仅重新找回对性的平常心,而且进而接受多元和自由的性观念。按照这种新型的性观念,人类将摆脱对性的所有的罪恶感和负疚感,摆脱所有的变态和扭曲,自由地享用丰富多彩的性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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