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定过功格。非徒在字面作外观。全从心窝里洁清其得失。 所以心之未可对人。即未可对天。若谓天可瞒也。便瞒其心,心之弗瞒。即是天不可瞒。即心即天。过功自白。 故师仙不若师心。师心方足师仙。仙之取人。最喜真心。盖心之不真。心即为贼。贼害其心。亦云师心。犹之日造孽而自谓功可乎。不若日洗心而自寡过之即为功矣。然则未可即人而与之格。亦未可与格而即为全人。 庶几乎八子。可三四而五六。安可不恪遵夫格。渐至十分乎。 我更望夫一二之未足者。亦法八子以洗心。则我弟皆贤矣。 夫修炼成真。为何要千修百炼。 人尽从功里得人身。却又在人身里造罪过。一世二世。或至三四世。过世积而功世减。减至于无。则人身顿失。修炼之者。 恐人身之顿失也。故消罪过为急务。罪过何由可消。则出苦行以消之。乃有此方消。而罪又造。此不足以偿彼。彼又得以削此。可胜惜哉。 则惟坚此刻刻苦行之心。以修之炼之。则有见为此苦行之一节。彼苦行之一端。千之百之。独能尝之。而惟恐其不消。 抑惟此一心之克坚也。惟此一心之克坚。又何害数世之罪过。尚有不消之惧乎。 吁嗟乎。惧其无惧。未有不积数十年之修炼。而消得尽消。 我愿子辈。尽消其罪过。以为全人。子辈将曰。日思月省。但有过焉。安得夫功。应作云何消法。即云有法。今生之罪过。恐难消尽。安得尽消夫数世。抑知一心可消。消可尽消。消之之法。在时时凛。惟恐造过心。遇一事而思之思之。其不能知过中之有功。功中之伏过何如也。乃于伦常道理上求之。 求之而不安即诫。诫之而不敢犯。不敢犯之心。必丝忽之无有自欺。如此而过自绝。绝而熟之。自然自与过绝。至自然自与过绝。始一心一事间之可言功。将不功而所之无非功。又安限夫一。夫二。夫十。夫百。而功无不圆。立地成仙。我故先过而后功。子辈当力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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