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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实施方案

 xfmKz 2018-04-0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召开“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方案》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以移风易俗“六大行动”为抓手,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加强民风家风乡风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为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先进引领。要把先进文化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组织者、示范者、实践者的责任,深入挖掘和宣传倡导移风易俗的典型人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摸清摸准当地不良风气的背景情况,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对“移什么风”“易什么俗”要找准问题、抓住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人情往来负担沉重以及非法宗教、黄赌毒等方面的问题,坚持对症下药。

  (三)坚持群众主体。移风易俗具有群众性、纷繁性、普遍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四)坚持因地制宜。要从各村镇实际情况出发,客观上要求做到“一村一策”。要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内容具体、措施量化,便于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对行之有效的要继续深化持之以恒;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相违背的,要及时予以完善。

三、目标要求

  围绕实现农村环境美、人文美、风尚美、秩序美、创业美“美丽乡村”目标,通过集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工作,遏制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的奢靡之风,杜绝巧立名目收礼敛财等增加群众负担的行为,打击非法宗教、打牌赌博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铺张可耻的良好风尚,把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把农村的新风正气树起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地。

  四、主要内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移风易俗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以当前正在推进的“美丽乡村”为载体,突出文明城市创建、碧海蓝天治理等重点,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六大行动”: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行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入脑入心。组织县委讲师团、道德模范宣讲团等队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进基层”活动,开展菜单式、分众化宣讲。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等形式,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天见报见屏见网。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活动为载体,采用文化长廊、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农民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民间文化、地方戏曲、乡间小调、农村广场文化、网络文化作品中,在喜闻乐见、易记易行的生活娱乐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

(二)婚丧礼俗整治行动。要求各村成立红白事理事会,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倡导火葬、网络祭祀等环保殡葬模式,倡导乔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教育、监督、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简朴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明确红白事标准,红事标准为:餐标为正席十菜两汤,酒限三十元一瓶,每桌不超过两瓶,烟限十元一盒,每桌不超过两盒,限三十桌内。饭菜价格农村每桌不超过二百元,县城不得超过四百元;本村乡亲不坐席,帮忙人员一律吃大桌菜。本村乡亲随礼最高不超过一百元,县城随礼最高不超过二百元。白事标准:操办丧事推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逐步消除在殡仪活动中请民间乐队吹奏、演唱和披麻戴孝、扬幡招魂、糊纸扎等带有封建色彩的活动。提倡每人一碗菜,不出桌。不准在村内、街道搭建奠门。不得做道法等封建迷信色彩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挤占交通道路,危害公共安全。除正常的红白事,其他如二胎满月、老人过寿、升学当兵、乔迁、开业、搬家等禁止上下通知、发请帖、请客操办。

责任单位:县纪委、文明办、各乡镇           

(三)殡葬改革民生行动。加强碧水蓝天整治,深化殡葬改革,形成绿色、生态、文明的殡葬新风。以“殡葬文化”为内容,创新殡葬文化教育实践载体,弘扬殡葬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以“爱惜生命、顺应自然、凝聚孝心、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祭祀”为主要内容的殡葬先进文化,倡导生态文明、绿色环保的丧葬新风,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文明、节俭、平安、依法的新型丧葬观。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道德讲堂、文化礼堂教化行动。大力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倡导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让文化生根、使文明落地。从规划建设着眼,引导群众将农村现有的宗祠和庙、殿、宫等信仰场所与道德讲堂、文化礼堂进行有效整合,使民间信仰、宗族姓氏文化传承与礼堂文化相融相合,从而达到破除封建迷信、弘扬先进文化、建设精神家园的目标。从活动内容着手,围绕重大节庆,深化全民阅读,融入节庆民俗礼仪教育、家风祖训宣讲内容,开展绿色清明、文化端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文艺骨干深入群众,挖掘浓厚的戏剧文化资源,创作编排具有XX特色的乡风乡俗和优秀传统文化题材的戏剧剧目和小品,在道德讲堂、文化中心展示展演,切实把道德讲堂打造成农民群众日常生活的交流中心、文化生活的服务中心和政治教育的学习中心,以惠民优势、文化优势、便捷优势吸引群众、集聚群众,引导群众参与健康向上的活动,远离封建迷信、黄赌毒等,弘扬文明新风。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各乡镇

    (五)乡风评议推动行动。坚持在“督”“评”“传”上深化乡风评议,要求全县所有行政村都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组织。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孝敬老人、保护儿童、诚实守信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和“好邻居”、“好婆媳”等推荐评选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新风文明。开展“我们的家风家训”活动,引导家家户户写家风、晒家训,立家规、传家训,讲家事、树家风,引导农民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

(六)美丽乡村创建行动。要大力培育“美丽乡村”示范村、精品村、先进村。推行“文明细胞”创建工程,深化“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家庭细胞。深化孝文化村、善文化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村创建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文化细胞。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道德细胞,形成以孝养德、以俭养德,互帮互助、相亲相爱、邻里守望的良好社会风尚。实施“美丽乡村”创建工程,围绕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秩序美、创业美,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切实提升农村文明水平。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文明办、各乡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为加强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张聿亭为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克见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林业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今日XX报社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县文明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县委农办、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导全县开展此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把移风易俗作为当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组织力量深入调研,突出重点,精心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联动督查。要按照县文明委统一部署,既要强调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又要强化各职能部门和乡镇的主体作用发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要强化“县、镇、村”三级联动,全面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召开动员会、现场会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逐级组织实施。要加强过程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措施和方法,保质保量落实好移风易俗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依托县属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权威评论、专题节目、文艺汇演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移风易俗的公益广告,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要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解决当地村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为突破口,让创建成果真正惠及农民群众,增强广大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自觉性和认同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完善机制,确保成效。县委办、政府办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县纪委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工作,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对违反殡改规定、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和婚丧活动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县文明办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积极探索移风易俗工作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教育机制和激励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文化、破除不良陋习、培育文明风尚,促进我县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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