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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牒中的常用名词解释

 雷天宝 2018-04-09

【考】①老。②父亲。后只称亡父曰考。《礼·曲礼》:“生曰父……死曰考。”


【妣】①祖母或祖母辈以上的女性祖先。②母亲。《尔雅·释亲》:“父为考,母为妣。”后来只用于亡母。《礼·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

【谥号、谥】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依其生前事迹给予的称号。

【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的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用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亲疏和远近。《周礼·春官·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后来泛指家族的辈分。晋陶潜《陶渊明集》赠长沙公词序:“长沙公于余同族,祖同出大司马,昭穆既远,以为路人。”

【出嗣、嗣】嗣即继承,接续。出嗣:在封建宗法制度下,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亲属作过继子。

【承祧】承奉祖庙的祭祀。后亦称嗣子为承祧子。祧:古代称远祖的庙。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承继先代,称承祧。

【双承】继承两支的祭祀。

【嗣子、嗣孙】无子者以同辈兄弟之子过继为后人,称“嗣子”。过继孙辈的,称“嗣孙”。

【乏嗣】缺乏承继人。

【止】一般指已婚无后代(儿子)即去世。

【早卒】早年去世。

【流寓】寄居他乡。

【适辽】至辽宁,泛指到我国东北地区。

【配】元配。初娶的妻子,也称“嫡妻”。继配。元配亡故后,继娶之妻。

【嫡、庶】“嫡”与“庶”相对,“嫡”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指正妻;“庶”指妾,又称副室、偏房。

【守节】在封建社会中,妇女在丈夫死后,立志不嫁,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

【契】古代把合同、总账、案卷、具结都称作契,后单称买卖的文卷为契。

【契约】双方或多方同意订立的条款、文书。

【司厅】即驿丞。明清时,各州县设驿站之地,均设驿丞。掌管驿站中仪仗、车马、迎送之事。

【翰林院】官署名,唐初置翰林,为内廷供奉之官,本以文学备顾问,得参谋议,其时医、卜、伎、术、方士僧道,皆得待诏翰林,非尽文学之士。玄宗开元初始置翰林院,以张九龄、张说、陆坚等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司起草诏书及应承皇帝的各种文字。开元二十六年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制。宋设翰林学士院,职掌在内朝起草诏旨。此外在内侍省下设翰林院,总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明将著作、修史、图书等事务并归翰林院,成为外朝官署。清沿明制,翰林院掌编修国史及草拟制诰等,其长官为掌院学士,满、汉各一人,由大学士、尚书中特派,所属职官有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和庶吉士等,无定员。


【国子监】国子监是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国子监设六堂,分别为:率性堂、诚心堂、崇志堂、修道堂、正义堂、广业堂,是贡生、监生们的教室;国子监设祭酒、司业以及学正、助教、主教、主事、收掌、对读等学官,品秩为从正四品到九品。

【内三院(内翰林)】清官署名,天聪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合称内三院,康熙九年改为内阁。

【处士】古时称德才兼备而不为官的人士。

【伯仲叔季】兄弟排行。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

【封赠】封建时代施恩臣下,实行封赠之制。即将文武官员的官爵、有关名号授予其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及本人妻室的制度。存者称“封”,殁者称“赠”。一品高官可封赠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连同妻室共四代。以下有两代、一代,品位低流官只封赠妻室而不追及上代。

【诰命】在明清之际,对文武官员及其先代、妻室授予爵位、名号时,皇帝命令有“诰命”与“敕命”之分。五品(含五品)以上授诰命,而针对官员本身的叫“诰授”,针对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时,存者叫“诰封”,殁者叫“诰赠”;六品以下授敕命,称“敕授”、“敕封”、“敕赠”。

【例授】循例授官。清制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予本人者为“例授”;因推恩而授给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为“例封”,其殁者为“例赠”。

【貤封】清制,官员以自身所受的封爵名号呈请朝廷移授给亲族尊长(远祖、伯叔或外祖父母等)称为“貤封”、“貤赠”。

【议叙】清制,吏部考核官吏后,对成绩优良者加级或纪录,以示奖励,称“议叙”。功多者加倍议赐奖励称“优叙”。又由保举而任用的官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

【承荫】明清时,凭借上代的余荫而授的官职叫承荫。

【恩荣】由皇帝批准下旨,赐与荣典,予以褒奖,为“恩荣”。清中期以后,冠以恩荣的官秩,多由朝廷筹饷特许而捐纳取得的品级。

【拣选】各省若因本省人员不敷差遣,可要求于候补人员中挑选相宜者委用,经吏部奏请后,由特派大臣负责拣选。

【署理】是指代理、暂任或试充官职的意思。

【庠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为庠生。

【廪生】明洪武二年,朝廷令府、州、县皆置学,府学生员四十人,州、县以次减十,人月给廪米六斗。后来名额增多,食廪者谓之廪膳生员,省称廪生;增多者谓之增广生员,省称增生,无廪米;后来名额再增,称附学生员。清沿明制,廪生名额及待遇视州县大小而异,月给廪饩银四两。经岁、科两试成绩优秀者,增生可依次升廪生,称补廪,廪生可依次升国子监学生,称岁贡。童生应试,例须觅廪生具保无冒籍、顶替、匿丧等情,称廪保。

【贡生】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太学)肄业,称为贡生。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纳贡;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

【举人】明清专称乡试登第者为举人。

【进士】明清时,举人会试中式,殿试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通称进士,凡列衔皆先书赐进士及第或出身。

【大学士】官名。唐、宋、明、清皆设,职权不一。唐中宗景龙二年,修文馆置大学士四员,宋有昭文馆大学士、集贤殿大学士,以首相、次相分领。明初政归六部,洪武十五年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以备顾问,秩仅五品。其后增设谨身殿大学士。宣宗时,杨士奇、杨荣、杨溥入阁,乃以师保尚书兼大学士,官尊于六卿。清因之,设殿(保和、文华、武英)阁(体仁、文渊、东阁)大学士四人,协办大学士二人,秩皆正一品;赞理机务,表率百僚,遂为宰相之职。

【庶吉士】官名,明洪武初采《尚书·立政》“庶常吉士”之义,置庶吉士,六科及中书皆有之,永乐二年始专隶于翰林院,以进士之擅长文学及书法者任之。清因之,设庶常馆,进士殿试后朝考前列者,得选用为庶吉士。肄业三年期满再经考试,按等第而分别授职,谓之散馆。二甲进士授编修、三甲授检讨,不入选者,内用六部主事,内阁中书;外用知县。

【六科给事中】官名,明初沿前代设给事中,洪武六年开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给事中,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查驳正六部之违误。每科又设都给事中一人及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以总司之。给事中衙署即在午门外东西朝房,章奏均必经其手,故权势尤重。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同有建言及进谏之责。又合称台垣,台指御史,垣指给事中。清初沿明制,六科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秩为正五品。雍正元年始并入都察院,职权范围已大为缩小。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撤销六科,仍通设给事中。

【光禄大夫】文、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代正一品升授特进光禄大夫,从一品升授光禄大夫;清正一品。

【荣禄大夫】文、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代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清从一品。

【资政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清正二品。

【通奉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清从二品。

【通议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清正三品。

【中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大中大夫;清废。

【中议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四品加授中议大夫;清从三品。

【中宪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清正四品。

【朝议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清从四品。

【奉政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清正五品。

【奉直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清从五品。

【承德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清正六品。

【儒林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六品初授承务郎,儒生出身者升授儒林郎,吏员出身者升授宣德郎;清从六品授儒林郎,吏员出身者授宣德郎。

【文林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吏员出身者授宣议郎;清正七品授文林郎,吏员出身者授宣议郎。

【徵仕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为从七品初授从事郎,升授徵仕郎。清从七品。

【修职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清正八品。

【修职佐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清从八品。

【登仕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九品初授将士郎,升授登仕郎;清正九品。

【登仕佐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九品初授将士佐郎,升授登仕佐郎;清从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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