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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作业“十不干”

 黎河书苑 2018-04-11



1

无票的不干

  • 在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正确填用工作票、操作票是保证安全的基本组织措施。

  • 无票作业容易造成安全责任不明确,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不完善,组织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进而造成管理失控发生事故。

  • 临时用电、动火、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作业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应工作票,并严格履行签发、许可等手续;

  • 倒闸操作应有调控值班人员、运维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

  •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紧急抢修单,并严格履行签发许可等手续,不同的工作内容应填写对应的工作票。

2

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的不干

  • 工作任务明确、作业危险点清楚,是保证作业安全的前提。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会造成不能正确履行安全职责、盲目作业、风险控制不足等问题。

  • 工作前要认真听取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交代,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掌握工作使用的工器具及使用安全要求、工作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安全措施,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 检修、抢修、试验等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详细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交待邻近带电部位,指明工作过程中的带电情况,做好安全措施。

  • 持工作票工作前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必须清楚工作内容、监护范围、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清楚危险点及安全防范措施,并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告知交底。

  • 倒闸操作前,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操作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3

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的不干

  • 采取全面有效的危险点控制措施,是现场作业安全的根本保障,在工作前向全体作业人员告知,能有效防范可预见性的安全风险。

  • 全体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熟知各方面存在的危险因素,随时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到位或完备性遭到破坏的,要立即停止作业,按规定补充完善后再恢复作业。

4

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的不干

  • 在作业范围内工作,是保障人员、设备安全的基本要求。

  • 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增加或变更工作任务,将使作业人员脱离原有安全措施保护范围,极易引发人身伤害安全事故。

  • 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 作业人员不得贸然进入作业范围以外的吊装、试验等危险区域。

  • 增加工作任务时,如不涉及停电范围及安全措施的变化,现有条件可以保证作业安全,经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后,可以使用原工作票,但应在工作票上注明增加的工作项目,并告知作业人员。

  • 如果增加工作任务时涉及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应先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然后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履行签发、许可手续后,方可继续工作。

5

精神状态和身体情况不好不干

  • 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是保证安全的前提,员工精神状态的好坏不仅影响工作的质量,也影响工作的安全。

  • 精神状态或身体情况不好,容易造成精神恍惚、注意力不集中、神志不清、健忘、乏困、反应迟钝等,这都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

  • 工作班组负责人要关注成员,尤其是从事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精神状态,及时掌握每一位成员的精神状态、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避免疲劳作业。

6

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是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之一。

  • 标示牌具有警示、提醒作用,不悬挂标示牌或悬挂错误存在误拉合设备,误登、误碰带电设备的风险。

  • 围栏具有阻隔、截断的作用,如未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至出入口的围栏、未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或围栏装设错误,存在误入带电间隔,将带电体视为停电设备的风险。

  • 安全工器具能够有效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是保障现场作业安全的必备条件,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无缺陷,确认试验合格并在试验期内,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7

安全环境不确认不干

  • 常见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噪声、振动、照明、空气污染、作业环境混乱以及环境温度、湿度等情况。作业现场环境杂乱,无条理,照明不足,会使人的思维受到干扰,操作中会常常出现意外。

  • 没有在接地保护范围内、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现场照明达不到要求、周边环境没有进行安全确认及塔杆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不进行作业。

  • 每位员工都要从本岗位责任区开始,切实落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形成习惯,养成良好的素养,营造一个洁净、安全的工作环境。

8

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 高坠是高处作业最大的安全风险,防高处坠落措施能有效保证高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 高处作业均应先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 在高处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地点过程中,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9

操作规程不明确不干

  • 绝大多数事故是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对工作环境、设备、工艺风险辨识不够盲目操作而发生。

  • 安全操作规程是为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是操作者必须遵守的安全准则。它是根据企业的生产性质、机器设备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结合生产车间具体情况及以往的安全事故经验制定出的安全操作守则,是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员工清楚怎样干,自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才能保证安全。

  • 操作规程未制定或制定不明确、相关人员及相关工序未沟通或信号不明确不进行作业。

10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的不干

  • 工作监护是安全组织措施的最基本要求,工作负责人是执行工作任务的组织指挥者和安全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现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 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监护。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变更专责监护人。

  •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告知工作班组成员。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变更工作负责人,并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及工作许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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