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赞荣:我是长沙市某公司的一名员工,最近在为我司女职工办理异地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时遇到了一个问题:由于异地生育未提前备案,导致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共计一万多元无法领取。请问异地生育如何进行医保申请和报销?
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工作流程的通知》(长医险〔2007〕10号)第二条:参保职工因探亲期间、驻外地工作需在外地分娩,或因急产未能赴本人选定的医院分娩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生育保险科备案后方可同意报销费用。其他未在定点医院就诊或在定点医院就诊而未在定点医院结算的医院费用,由参保职工本人承担。 (帮哥 谢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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