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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霖分享】探析刑事律师新兴业务——刑事控告、刑事合规

 zidanH 2018-04-11


根据现有理论,律师的刑事业务分为三种:一是刑事程序启动后的刑事辩护;二是代理被害人的刑事控告;三是刑事立案前的刑事合规。

刑事辩护不必多说,乃刑事律师传统业务。而近些年来,刑事控告与刑事合规也已渐渐成为刑事律师的重要业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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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控告,自然人作为被害人,国家追诉为主,自诉为辅;法人作为被害人,多为经济案件,此类案件侦查机关立案更为审慎。根据我国刑诉法我国刑事立案是先于侦查、起诉、审判程序前的一个前置的、独立的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启动程序。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性审批决定是否立案,缺乏有效的司法控制。实践中多需要被害人一方的积极推动,前期须搜集充足的证据才能推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继而启动国家追诉。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立案上存在“不破不立”、“先破后立”等立案不实的情况。此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出于对 “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顾虑,在经济类犯罪立案及立案监督中更为审慎。由此导致被害人案件受理难、立案难、挽回损失难。此时,专业的刑事律师接受被害人的委托,以合适的身份介入,推动公安机关立案,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鉴于国家监察机关现已成立,国家监察机关也可以是刑事控告的受案部门,本文不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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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规,一方面可以防止单位、个人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律,进而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面可以防止单位、个人成为被害人,为犯罪行为所侵犯。医药、建筑工程、互联网金融等类型的企业对刑事合规需求极大。此外,一些大型的跨国企业因不熟悉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在经营中极易触碰到刑事的“高压线”,多需要在涉案前进行刑事合规防范刑事法律风险。国内民企出于成本考虑,以及对于“牢狱之灾”的避讳,事前很少进行刑事合规,一般多是涉案后才想到刑事法律服务。

故刑事合规可以衍生出刑事辩护及刑事控告。一方面,刑事合规用于维护“潜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委托人涉及刑事案件,则衍生出刑事辩护。另一方面,刑事合规用于防止单位、个人自身成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一旦委托人为犯罪行为所侵害,则衍生出刑事控告。


刑事控告

(一)概念

刑事控告一般是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其诉讼代理人,对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向司法机关告发,要求予以惩处的行为。但是,实践中被害人的控告往往得不到侦查机关的重视,或者因被害人控告时提供给侦查机关的线索、证据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达不到立案标准,这时需要专业的刑事律师对被害人的控告进行指导、辅助。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一方的诉讼代理人是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的,故在此之前律师不具有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在立案前的控告中,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律师只能辅助被害人进行刑事控告。



(二)刑事控告业务的分类

➤ 公诉案件中,立案前辅助、指导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刑事控告,其初步的目的是推动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立案后,侦查阶段律师不能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由侦查机关进行侦查,律师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以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协助公诉机关指控犯罪。

➤ 自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诉讼代理。自诉案件中,律师可以随时介入。根据自诉案件的分类,律师在立案前可辅助、指导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刑事控告,立案后若案件转为公诉案件协助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

➤ 附带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诉讼代理。此类代理业务,需要律师根据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人身、财产受到的损失,向被告人进行追偿,从经济利益上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刑事合规

(一)概念

合规(compliance)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规是指公司企业合乎一切法律、法规、公司规章以及企业职业伦理规范;而狭义的合规则主要是指反商业贿赂合规,也就是公司经营活动不违反反商业贿赂方面的法律规范。


(二)刑事合规分类

➤ 一般性刑事合规服务,是指律师为那些尚无明显刑事法律风险的公司(企业)或高管提供一般性合规业务咨询,展开合规培训,发现公司(企业)章程规范方面的法律漏洞,发现公司(企业)的经营或交易行为中的法律风险,在公司企业设立、投资、经营、交易等各个方面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建议,帮助公司(企业)重新建章立制,帮助公司(企业)创立合规部门并树立合规意识、培育合规文化,等等。

一般性刑事合规的核心就在于通过建章立制来填补规范漏洞,通过参与公司经营和重大决策活动。刑事合规可以说贯穿到公司从成立到发展的过程中,从公司的成立过程,到公司的融资及财务管理,以及公司的日常交易、用工、宣传推广、知识产权的运用,甚至于招投标和上市等等,刑事律师都可为其发现并帮助避开可能的法律风险,并建立防范措施。

刑事合规也不仅仅是针对公司内部的法律风险防范,它对公司外部的,公司可能会遭到的法律风险,也是可以进行法律风险防范的,甚至在一定情况下,它也可能转化成刑事控告,比如公司可能会在运营中遭遇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不法侵害,律师也可以针对这种外部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而当公司已经遭遇到此类侵害,成为被害人的时候,律师也可以为公司代理进行控告,刑事合规也就转变成为了刑事控告。



➤ 特定刑事合规服务,则是指在公司(企业)或自然人已经面临明显的刑事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律师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防范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服务。这里所说的“已经面临明显的刑事法律风险”,是指针对公司(企业)或自然人的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侦查机关既没有进行立案,也没有采取侦查措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该公司(企业)或自然人已经感受到存在被立案侦查的现实危险,针对本公司(企业)或本人的刑事侦查活动即将展开,本公司或本人正面临着受到刑事指控的极大可能性。如公司(企业)的上下游供应商、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被行政机关、侦查机关调查,而本公司(企业)有可能有类似非法行为的,就需要进行刑事风险防范,避免演变成刑事辩护。

律师的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开展合规调查,也就是对公司单位或者自然人所从事的相关活动是否涉及刑事法律风险进行全面调查,对这些交易和经营活动的细节进行了解和分析;二是诊断刑事法律风险,针对各项交易和经营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这些交易、经营等行为是否触犯了刑法,究竟构成哪些罪名;三是提出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的建议,也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避开特定罪名的具体补救措施,如减少高档消费、退回相应款项、还清相应债务、补齐相应合同,等等。



➤ 刑事调查的应对,此乃刑事合规业务中最有争议的服务。内容包括:向客户讲解可能所涉及的罪名以及相关的量刑规则;帮助客户熟悉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帮助客户了解未决羁押场所的布局以及侦查讯问程序的流程;必要时将那些已决案件的案卷作为参考文献,向客户讲解侦查案卷的基本构成,诸如“程序卷”与“证据卷”的关系和效力;向客户讲解基本的证据规则,尤其是讯问笔录的效力;帮助客户鉴别常见的非法侦查手段,防止落入侦查人员的审讯“套路”,尤其是应对非法讯问的基本策略;协助客户分清无罪证据与有罪证据,并做好对无罪证据的保全工作,以避免侦查人员立案后将全部证据材料予以扣押,以至于可能陷于有理说不清、有证无处取的困境,等等。

在为客户提供应对刑事调查的服务时,律师还要注意防范自身的职业风险,尤其是刑法第306条对于辩护律师的约束。本着“律师画地图,委托人选择道路”的基本原则,律师要向委托人说深说透各种选择的可能性,并帮助分析各项选择的利弊得失以及可能的风险。律师一般不要为委托人提出应对未来刑事调查的具体操作方式。律师要遵守职业底线,不要采取诸如毁灭、伪造、藏匿证据,威胁、引诱、欺骗证人提供伪证,或者违法制造不真实证据等不正当手段。

⁕ 参考文献:
1. 吴啟铮.论我国刑事被害人的控告犯罪权之完善.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2009.2
2. 曹骥.公诉案件被害人律师代理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J].2017.4
3.陈瑞华. “体检式刑事法律服务”的兴起.中国律师[J].2018.1
4. 陈瑞华.论刑事辩护的理论分类.法学[J].2016.7


作者简历


❖ 孙 宇

靖霖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上海所刑事合规与控告研究中心 主任


毕业于铁道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讯问学方向硕士,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博士。

曾在上海某公安局工作三年,从事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工作;上海某检察院工作五年,从事反贪工作,期间长期借调上海市纪委办理专案。后转岗到某专业律所,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案件。曾参与、主办过数百起传统刑事、刑民交叉、经济类刑事案件的辩护,主办过数十起刑事合规、刑事控告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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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晓蕾

靖霖(上海)律师事务所 主任助理

上海所刑事合规与控告研究中心 成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先后从事某大型企业管理工作,上海杨浦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工作4年,上海公安局经侦总队外协支队工作2年。



文字编辑及校对:孙宇 丁晓蕾    排版设计:姚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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