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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的形态在灯光照明设计中的创新运用

 GXF360 2018-04-12

引言

光环境、灯光艺术等概念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灯光照明设计已经开始脱离了纯粹谈技术的层面。笔者称其为灯光照明设计的原因是灯光多偏向于艺术,照明则更多偏向于科学,而灯光照明设计也就必须兼备“照明科学”与“灯光艺术”这两个特点。在灯光照明设计过程中,艺术和科学是贯穿始终的。设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将艺术与科学互融,第二个阶段是通过艺术形式表现出来[1]。将艺术与科学融合在设计中,就是要以光环境、灯光艺术为切入点,拨动设计师创新这根弦,摒弃传统设计思维对照明环境在数量指标方面达到标准的要求过高,而忽视了对光照场景在质量指标方面的追求[2],应从艺术与科学的角度全方位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优秀照明设计师应该具有的首要的素质是对艺术美的敏锐和艺术家的天赋。技艺能够通过后天培养,如果审美意识的不足,那是没法填补的[3]

世界万物都有其形态,而光却是较为奇特的另类。光是一种非物质的存留,没法径直看见而能点亮物体。长期以来,光均被当作一种缺乏形态的设计思路看待,而在灯光效果设计中,灯光是有形态的、有体量的,它需要凭借媒介才能映射到人们的眼帘,这种映射到人眼中的物理样态就是光束。它可以通过灯具、照明方式和发光体形成光的形态。

1 灯具形成的光的形态设计

灯具发出的光可分为集中光和漫射光[4]。集中光的特征是光线清楚地汇聚成一束,光照目标明晰,光的透过力较强,照在光滑物体上易出现较强的反射。集中光首要呈现为形状各异的不同光束,光束边沿范围亮度急剧减退,因而集中光很多拥有明晰的轮廓和形态。漫射光的特征是光线散发,不指定光照目标,亮度匀和,照在物体上不易出现较强的反射。漫射光束边沿的外形轮廓很模糊。在灯光照明设计中,集中光光束外形轮廓分明,是一种有极度视觉冲击力的设计因素,漫射光光线匀和,是另一种截然相反的设计因素,两者皆拥有厚实的艺术张力。电脑光束灯、射灯、荧光灯发出的光的形态或形成的效果分别如图1~图3所示。

1.1 电脑光束灯发出的光的形态

电脑光束灯发出的光的形态是锥体外形,发出集中光,在舞台上,设计师往往较多地释放烟雾就是为了寻求这种强烈的光束效果。越是剧烈的光束拥有越明晰的形态。电脑光束灯的光学变焦范围扩大,形态转化的范围也随之扩大。有时光束形态像一个锥体,有时又像一根圆柱。形态转变的领域越宽广,留给观众的想象力越丰厚。这一根根明亮的光柱帮助设计师在没有实景、幕布之下来构建演绎空间,形成能取代实景、画幕的光幕,当光幕移动时,视觉画面出现美妙的变化之中。当成排、多层的电脑光束灯逐层点亮时,给观众留下层峦叠嶂的印象。不同光束的形态和不同光束的布列带给观众不一样的感触。修长的光束带来伸展,短小的光束带来强壮;歪斜的光束捎来荡漾,竖直的光束捎来平静;布列整齐的光束带来庄严,布列杂乱的光束带来随便。光束作为一道亮丽的“风景”出现在舞台上,不光具备舞台布景诸多相似之处,并且在时机上的表现力是传统的实景所不能及的。正因光束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得如此自由自在,光束也随之给予了更丰富的含义。

图1 光束灯发出的光具有锥形轮廓
Fig.1 The light beam lights with conical contour

1.2 射灯发出的光的形态

图2是射灯照在墙面上留下的集中光痕迹,通过墙面反射形成层次感,运用光鲜、轻快的光线路径,便可营造出虚幻、梦想的光照场景。类似抛物线形状光的形态挂在展示空间的墙面上,连续匀称地展现,光线柔和,韵律十足。这种重复致使视觉画面拥有极强的形式感,且让观众内心达成一丝均衡。与家具展品彼此呼应,相得益彰,衬托出陈列家具的井井有条。

图2 射灯在墙面上形成的集中光的效果
Fig.2 Spotlight in the form of concentrated light effect on the wall

1.3 荧光灯形成的漫射光的形态

在灯光照明设计中,首选光的形态作为设计创作切入点,考虑到集中光光束边缘明晰有股较强视觉冲击力。而在室内天花吊顶上安装的荧光灯发出的漫射光弥漫在整个光照场景,根本无法找到光束,蕴含着一种温和的设计元素,增添室内柔和的光线,缺少强烈明暗对比而形成室内气氛祥和,所显现的光的形态能温和衬托出温馨的气氛,让柔和的光线撒遍室内光照场景的每一个边角。图3天花板上嵌装的荧光灯发出的漫射光充满着整个中国联通的营业大厅,洋溢着浓浓的温暖祥和的营商气氛。由此显见,无论集中光还是漫射光均有厚实的艺术表现力。

图3 荧光灯形成的漫射光的效果
Fig.3 The effect of fluorescent lamp form of diffuse light

2 照明方式形成的光的形态设计

2.1 灯槽造型决定光的形态

在灯光照明设计中,采用不同的照明方式,可以形成不同的空间艺术效果。如图4所示,天花、地面粉色灯槽的形状即受光面的造型决定光的形态,千姿百态的形态是因为在肉眼看不到的灯槽里布置了LED灯带,通过受光面的反射映入我们的眼帘,这是由间接照明方式所产生的。间接照明方式是运用光反射原理,将全部光线先投射到天花板或者地面、墙面上,再经由天花板或者墙、地面反射到被照物上,决定慢反射光的形态,在受众视线里营造出匀和温柔的光照场景,凸显某一光照空间主题,增进光照场景的艺术感染力,给人以擢升、幽静的心理感受[5]

图4 天花、地面灯槽的造型决定灯光的形态
Fig.4 Ceiling, floor lamp groove shape determines the shape of the light

除了考虑灯槽的形状即受光面的造型艺术视角之外,进一步从科学思考角度审视确定间接照明效果的三要素是:①光源与受光面的间隔距离适宜,此间隔距离指光源离开天花板、墙面、地面的距离,距离越远,光投射范围越大,光源发出的光向空间散射,没法会集到受光面上。反之光投射区域越小,将会引起明暗对比强烈,缺乏光照过渡层次感,如此说来,间隔距离是使光扩散、变成柔和光亮、阶梯式变化等效果的重要因素。②光源的遮挡,即光源在灯槽中的位置安排,做到既不要让光源暴露在受众的视野中,又不能发生为了遮挡而使受光面上出现了不舒适的、突然剧烈衰减的边界挡光线,为了获得满意的间接照明效果,要认识到挡光线的存在,设定好光源的位置和挡光板的相互关系。③受光面的表面条件,对于受光面来说,为了可以形成匀和的漫反射光,要求具备无光亮的平整表面。

图1、图2是直接照明方式,图3是漫射照明方式,不同的照明方式滋生出不同的光的形态。

2.2 平面立体呈现光的形态

在图5中泛光灯照射在悬在空中的平面立体上,照射面积大,平面立体的受光面照度高,亮度均匀, 通过间接照明方式传递着强烈的平面立体感,给人以漂浮、开放的心理感受,使人感到安逸[6]

图5 光均匀地照射在受光面
Fig.5 Light receiving surface is irradiated uniformly

2.3 曲面立体显现光的形态

如欲凸显曲面造型在展示空间中的效果,应采用不同策略,用射灯通过间接照明方式和局部照明来达此目的,图6所示棚架里里外外展现出曲面美感。

图6 射灯局部照在受光曲面
Fig.6 Spotlight shines on the light receiving surface locally

3 发光体形成的光的形态设计

1)发光体形成的光形态表明主题。发光体是一种内发光的三维立体,一般将光源和实体有机结合,创造出诗情画意般的灯光立体形态造型。经过发光体的造型创造拥有奇特魅力的光的形态,或者经由透光材料呈现光的艺术魅力。它的设计注重形体的艺术性与光的展现力的融合,既借助发光体的造型产生独具魅力的光的形态,也凭借光的展现力增强发光体形体的艺术性。现今这种发光体频繁出现在光照场景尤其是展示空间,既照亮了环境又装点了空间。如图7所示,发光体在天花上悬吊、在地面上摆放,天地合一,遥相呼应,栩栩如生地向观众述说着上海化学工业区重点发展石油和天然气化工项目,以及合成新材料、精细化工等石油深加工产业,点明展示空间主题。

图7 灯具以发光体的形式出现
Fig.7 Lamps in the form of light emitter

2)发光体形成的光形态凸显企业形象。图8出现在半空中的白色发光体,利用灯布的透光,荧光灯管均布在灯布后面,白光的均匀透射彰显了企业标志图案[7]。两旁蓝色、灰色块面发光体的侧面都设置了蓝色的自发光,蓝色呼应了企业标志的标准色,不仅增强了块面发光体立体感,而且很容易让观众联想到汇丽集团的主营业务——优质地板,在诠释发光体结构的同时凸显了企业形象。

图8 整个展台由诸多发光体构成,凸显企业形象
Fig.8 Entire booth by a number of light-emitting body composition, reflect the corporate image

4 结束语

品种不同的灯具因结构上的不同可放射出不一样的灯光形态,这些不同的光的形态诱发出众多视觉艺术效果;形状各异的灯槽、各种造型的实体界面,依托间接照明方式形成千姿百态的灯光形态;造型迥异的发光体不甘示弱,用各自的灯光形态吸引观众眼球。实物以“形”为贵,失去形就失去一切,就灯光形态而言,杰出的建构呈现是灯光创意设计最先必需思考的。光形态与真实空间融合在一起,共同谱写着光照场景的主题,进而进一步提升灯光照明设计的艺术魅力。

我们应当充分运用各种灯光形态,让照明科学和灯光艺术更加完美地联结在一起。作为一名成功的灯光照明设计师,应以艺术思维为设计起点,去寻求科学的设计创作,不断创新设计思维,合理运用技术,创造出符合人们生活习惯和审美艺术格调的高质量的光照场景。

参考文献

[1] 纪晨彤.理性与感性的交融——展览展示艺术设计中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J].现代装饰理论,2013(12):128.

[2] 常志刚. 亮度空间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3] 常志刚,牟宏毅,张亚婷. 契合——照明设计本质的重归[J]. 照明工程学报,2012,23(增刊):48-56.

[4] 尚慧芳,陈新业. 展示光效设计[M]. 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2006.

[5] 郭丽霞. 灯光效果的艺术性分析——以调研公共空间为例[J].美与时代(城市版),2017(7):62-63.

[6] 陈爱莉. 现代园林设计中灯光的造景和装饰功能探析[J]. 现代园艺,2017(8):58.

[7] 何牧. 室内艺术照明的艺术因素解析[J]. 艺术科技,2017(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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