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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与明君——论刘备形象(3)

 墨香笙樵 2018-04-13

三、多重视角,成功形象

长期以来,对《三国演义》中的刘备形象,研究者的批评也不少。其中影响最大的,主要有两种意见。我们不妨对此略加讨论。

批评之一:“形象苍白”。不止一位学者认为,刘备形象的血肉不够丰满,个性化特征不强,显得比较苍白。确实,与诸葛亮、关羽、张飞、赵云等刘蜀集团的主要人物形象相比,刘备形象是给人比较单薄的印象。其中原因,大致有这样几点:

其一,作为一位“明君”,尽管《三国演义》对刘备的描写大多以史籍记载为基础;但从上面的论述已经可以看到,在“仁德爱民”与“尊贤礼士”两大特征中,其“仁德爱民”的历史依据和生活依据其实还相当有限。这就是说,对于广大的普通民众而言,刘备的“爱民”,更多的是一种愿望,一面旗帜,甚至是一种姿态,一个口号,而实实在在的行动,真真切切的利益却并不太多。算一算刘备的生活年表便可知道,他一生戎马倥偬,东奔西走:赤壁大战前,接连不断地征战,接二连三地挫败,一次又一次地寄人篱下,他基本上没有真正拥有一块巩固的地盘。赤壁大战后,建安十四年(209)始称荆州牧,拥有江南四郡,十六年(211)便领兵入蜀;建安十七年(212)借故进攻刘璋,经过两年征战,建安十九年(214)才平定益州,二十年(215)便与孙权争荆州,二十二年(217)又与曹操争夺汉中;建安二十四年(219)夏据有汉中,但不久便失去荆州,损失头号大将关羽和大批精兵;章武元年(221)四月才称帝,七月便率军伐吴,次年遭到惨败,再过一年病卒。可以说,他实在没有多少机会去实践“仁德爱民”的主张。再进一步说,即使他有足够的机会,作为一个封建统治者,其“爱民”也只能是统治手段而非最终目的,不可能真正达到普通百姓的期望。通俗文艺作家对此缺乏深切的感受,自然难以在小说中把刘备的爱民写得足够生动感人。

其二,众所周知,《三国演义》的真正主角是诸葛亮。除此之外,在刘蜀集团诸人物中,作者花费笔墨最多的乃是关羽。至于刘备,虽系刘蜀集团的领袖,却主要是承担“明君”的道义责任,而少有富于个性的言行举止。这样的刘备形象,不能不在相当程度上给人以“扁平”的感觉。

其三,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作者有意强化刘备的明君形象,淡化其枭雄色彩,不仅损害了人物形象的丰富性,而且降低了他在刘蜀集团中的实际地位,使他少了几分英雄之气,却多了几分平庸之感。这样,要想把刘备形象塑造得象诸葛亮、关羽、张飞那样活灵活现,就难乎其难了。

应该说,罗贯中在塑造刘备形象时,因过于追求理想化的明君形象而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艺术的辩证法,结果欲益反损,人物性格的独特性和丰富性未能充分彰显。

不过,换一个角度来看,在缺乏足够的艺术积累的情况下,罗贯中能把刘备形象写到如此程度,已属难能可贵。只要把《三国演义》中的刘备与三国戏、《三国志平话》中的刘备加以比较,便应该肯定罗贯中的努力是基本成功的。

批评之二,“长厚似伪”。持此看法者不少,影响也很大,对此究竟应该怎样理解呢?

其一,目的与手段、功利追求与道德向往的矛盾,使刘备难以避免“似伪”之举。作为一代英杰,在天下大乱,群雄并起之际,刘备要想兴复汉室,统一全国,而又不可能指望所有的割据者都像陶谦那样以礼相让,就只能夺取版图于他人之手。既要夺取,机巧权谋都是少不了的。试以取益州为例。早在诸葛亮的《隆中对》中,就制定了“跨有荆、益”,伺机两路北伐的战略方针①,这关系到刘备集团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奋斗目标。而在占据荆州之后,刘备对是否夺取益州曾经有过疑虑:

(庞)统曰:“荆州东有孙权,北有曹操,难以得志。益州户口百万,土广财富,可资大业。今幸张松、法正为内助,此天赐也。何必疑哉?”玄德曰:“今与吾水火相敌者,曹操也。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谲,吾以忠:每与操相反,事乃可成。若以小利而失信义于天下,吾不忍也。”庞统笑曰:“主公之言,虽合天理,奈离乱之时,用兵争强,固非一道;若拘执常理,寸步不可行矣,宜从权变。且‘兼弱攻昧’、‘逆取顺守’,汤、武之道也。若事定之后,报之以义,封为大国,何负于信?今日不取,终被他人取耳。主公幸熟思焉。”玄德乃恍然曰:“金石之言,当铭肺腑。”

事情很清楚:刘备要么坐守荆州,不再进取;要么入主益州,取而代之。而如果益州被他人(例如曹操)所取,那对刘备集团将是大大不利。所以刘备采纳了庞统的意见。而在益州真正夺到手时,面对刘璋这位软弱无能而心地还算仁厚的同宗兄弟,刘备不可能毫无内疚。“握手流涕曰:‘非吾不行仁义,奈势不得已也!’”(第65回)这正反映了政治领袖人物在尖锐复杂的斗争中常有的矛盾心态。为了争取人心,他们可以爱民,可以敬贤,却不可能对竞争对手处处“长厚”。这里无法完全避免诈伪,但如果一概斥为“诈伪”,就未免太偏激了。

其二,《演义》对刘备爱民的描写,确有过头失真之处。如第41回写刘备携民渡江,见百姓扶老携幼,哭声不绝,刘备不禁大恸,这是合乎情理的,与他后来甘冒生命危险也不抛弃百姓的行为是一致的。但作品紧接着写他“欲投江而死,左右急救止”,这就太过头了,反而显得不真实。作者一心想美化刘备,但夸张过分,却反而造成了“似伪”的不良效果。

其三,《演义》第42回写赵云将冒死救回的阿斗交到刘备手中,“玄德接过,掷之于地曰:‘为汝这孺子,几损我一员大将!’”后人对此时有讥刺,民间甚至有“刘备摔阿斗———收买人心”的俗语,似乎这也是诈伪。其实,在古代争夺天下的政治人物心目中,心腹大将有时似乎比妻子更重要。《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明确记载,在遭受当阳之败时,“先主弃妻子,与诸葛亮、张飞、赵云等数十骑走”。《演义》的描写,可以说是这一史实的自然延伸。古今政治道德观念有异,乱世英雄与普通百姓的选择不同,对此不宜作简单化的负面理解。

其四,对于刘备临终托孤于诸葛亮之举,《演义》第85回在史实的基础上,写得颇为动情。我在前面已经对史实作过分析,这里不再赘述。如果把这视为“诈伪”,不仅没有贬低了刘备,而且也损害了诸葛亮的形象,我认为是不应该的。

此外,“疑似之迹,不可不察”。《三国演义》中的刘备,其言行确有“似伪”之处;但从形象的整体来说,其“长厚”大体上还是真实可信的,是其形象的基调,“不是伪”。

结论是:综观中国小说史,在众多的国君形象,尤其是开国之君形象中,《三国演义》中的刘备形象不仅是前所未有的,而且是后来绝大多数同类形象难以企及的。因此,尽管他还不是充分典型化的,但仍是一个比较成功的、独具特色的艺术形象。

(沈伯俊,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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