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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快递送到家门口了吗? 快递新规马上实施

 昵称4i3ZRCPE 2018-04-13

以前有急事时临时让快递员将快件放在了附近的商店,可是后来快递员竟然每次都将快件放在商店,也不和市民商量。以后这种事情将不会再发生了。日前,国务院公布了《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明确规定了快递公司、快递员的义务,快递员不能私自决定取件地点。

黄三角早报记者 聂金刚

收件地址很明确快件却被放在附近商店

“收件地址很明确,但是快递员每次都是放到附近商店,然后打个电话让我自己去取。”4月12日,市民宋女士对快递员送快件的地点十分不满。但是想到5月1日快递新规就要实行了,宋女士就没再和快递员理论。

宋女士喜欢网购,春节前从网上购买了很多年货,由于买的东西比较多,碰上她不在家的时候,她就会让快递员把东西放到附近的商店,然后等她有空了再去商店取件。

本来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从春节后开始,宋女士不断接到快递员的电话,提醒她快件已经放在附近的商店了,让她有空去取。“明明有收件地址,为什么要把快件放在商店呢?我想不明白。”

经过宋女士的一番了解后,她发现她家附近的商店已经变成了快件代收点,很多居民都会把快件寄存在那里,等下班回家或者有空的时候再去取。“有事代收可以,但是不表示可以直接把快件放在代收点。”

市民张先生也遇上了同样的问题,而且由于代收点取件的人多,他的一件包裹不知道被谁取走了。由于价值不大,他没有追究责任,但是心里头很不舒服,“未经本人同意就把快件放在代收点,快件丢了谁来赔?”

记者了解到,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对这一情况进行了规定,快递公司或者快递员必须将快件投递到双方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是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快递员保障更多了但是约束也变多了

“作为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公司和快递员的保障更多了,但是相应的,约束也变多。”业内人士介绍,《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明确了快递行业是我国经济重点支持对象。其中明确规定了快递业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为邮政管理部门,其他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如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保障快递服务车辆的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等。《条例》中体现了国家支持和鼓励下至偏远地区,上至重点口岸和境外建立快件处理场合,促进快递行业便捷化。

同时,《条例》的相关规定将使得消费者维权更加便捷。如为了促进快递业的发展,在经营主体方面,《条例》鼓励快递公司加盟,实现连锁化服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

包裹丢了谁负责?快件延误造成损失,能向快递公司索赔吗?这一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也在《快递暂行条例》中进行了规定。由于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使得用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用户均可以向快递企业提出索赔要求。赔偿金额,《条例》规定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本次《条例》明确将快件延误纳入企业赔偿范围,并衔接保价和民事赔偿规则。

针对加盟模式企业在用户索赔问题上可能出现推诿的情况,在消费者维权方面,《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用户可以选择向连锁快递商标所属企业索赔,也可以向实际经营的快递企业索赔,从而为消费者索赔带来便利。专家解读称,这一规定,也与《消法》中关于赔偿责任的规定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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