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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绿色建筑实施技术要求
2018-04-13 | 阅:  转:  |  分享 
  
吉安市绿色建筑要求

2017年9月8日,吉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吉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市规建局等各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建筑节能。在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机构、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将绿色建筑的理念融入建筑规划、设计、建设、使用和维护的全过程,加强新建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确保实施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标准,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新建行政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依据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及建设,中心城区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项目评审需要提供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材料、土壤氡检测报告、电磁辐射检测报告、噪音检测报告,风、光、节能等模拟材料。



推进既有建筑及设备设施绿色化改造和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采用安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等绿色建材,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备设施,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积极实施用水器具、设备设施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积极引导全市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推进利用太阳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余压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吉市建设字[2014]5号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具备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我市以“绿色建筑”打造绿色低碳城市,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吉安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至2020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总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完成3个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的创建。自2014年起,新建行政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及建设。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首届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一项项科学决策的安排部署,擂响了城乡发展的声声战鼓;一个个热火朝天的施工场地,奏响了城乡建设的精彩华章。我市城乡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乡载体功能大幅提升,人居和生态环境焕然一新。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基础设施加快完善,重点工程稳步推开,建设行业提质增量。一条条宽阔平坦的道路,一座座高大雄伟的桥梁,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随着一个个“大手笔”实施,一幅宜居城乡的美丽画卷在吉安大地徐徐展开,述说着这座城市的美丽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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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毒善其身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