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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别居

 LEON波格 2018-04-13

  导读:别居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在国外已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并作为婚姻家庭法中离婚法方面离婚的主要依据之一,并且在实践也易于操作。那么,什么是别居?别居与离婚有哪些区别与联系?

别居

  一、别居的概念

  别居是与同居是相对应的概念,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出现某种符合法定情况而无法进行同居时,通过法院判决或双方合意,配偶双方暂时或永久地免除夫妻之间的同居义务。它一方面是对中世纪传统别居制度的继承,另一方面也因时代变化而体现一系列变化了的新特点。

  就程序而言,当代别居制度有司法别居 JudicialSeparation)和协议别居。司法别居又称法定别居,是经当事人一方申请,由法院判决而形成的别居。在有的国家是唯一的别居形式,如意大利民法规定:“未经法院批准,夫妻双方同意别居无效”。协议别居,又称合意别居,是双方通过订立正式别居契约而形成的别居。英美等国多予以承认,唯协议不成时须经法院裁决。依时间而言,别居又可分为定期别居和不定期别居,定期别居是由法院宣告一定期限内别居或由双方协议一定期限同别居,在期限届满后别居消灭。不定期别居则是由法院判决别居不受期限限制,但在别居期间内双方恢复同居关系,感情和好的,别居也因此而消灭。

  二、别居与离婚的区别

  别居并不等同于离婚,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在别居期间,婚姻关系仍然处于存续状态;而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就终止。

  2、在别居期间,别居双方均不得另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而离婚后,双方均可以另行结婚,并不构成重婚。

  3、在别居期间,双方仍可以主张婚姻无效或撤销;而离婚后就不存在着这方面的问题。

  4、别居是有一定的期间;而离婚后却不受时间限制。

  5、在别居原因消失或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或别居期间双方同意恢复同居或别居期限已满,别居一方死亡。这时别居就消灭,就产生两种后果:其同居义务仍当然恢复或经夫妻一方申请由法院判决离婚;而对于离婚却不存在着这方面的问题。

  三、别居与离婚的联系

  别居与离婚之间又有一定的联系:

  一种是按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别居和离婚可以互相转换。

  如法国民法典第296条规定:“在与离婚同样的条件下和情况下,应夫妻一方的请求,得判决分居。”第307条规定:“在分居的一切情况下,分居得根据双方的请求改判为离婚。”

  另一种是相当多国家的做法,把一定时间的别居作为离婚的一个法定理由。

  如美国统一结婚法规定,作出司法别居判决6个月后,法庭可以根据任何一方的诉请改判离婚。秘鲁民法规定,别居判决1 年后,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声请解除婚姻关系。荷兰法律规定,夫妻别居后,如双方均要求离婚即予以离婚;如一方提出离婚,须于别居满3年后才能获准。意大利民法规定,别居满5年是双方要求离婚的理由;满6年者,无过错方可据此提出离婚;满7年后,过错方也可将其作为要求离婚的理由。

  以上就是小编对别居制度的介绍。假若我国也确立别居制度,将有利于避免草率结婚;为离婚案件的审理奠定基础,有便于当事人举证,及法院对于婚姻关系破裂的认定;有利于协调分居期间的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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