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酒量好,喝一点不会影响 有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喝完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的好坏,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法律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79毫克为饮酒驾车,达到80毫克及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根据酒量来判定是否酒驾,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就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员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 所以对于这种行为,都以危险驾驶罪加以惩处。提醒司机朋友们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误区三:在马路以外的地点酒驾没事 有人认为,只要不在马路上行驶,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交警部门提醒,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方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饮酒驾驶行进,经过测验调查后如果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很多朋友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但事实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担责 还有人存在理解误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认为应当是酒驾司机的全部责任,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提醒大家,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休息一下晚上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但第二天早上开车,不能认为这样是没关系的。 因为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误区七:酒后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到三秒的原因。 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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