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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一怒燕国亡 刺秦杀子亦凉凉

 百科知识博览 2018-04-14

其实,秦灭燕也可以看做是秦灭赵的收尾工作,前228年,赵亡,第二年(前227),攻破邯郸城的秦国大将军王翦便攻打燕国,转过年(前226年)就攻克燕国都城蓟城,燕国君臣逃亡辽东。应该说燕国此时已经可以宣告结束了,这不过是因为秦国军队停止继续追击燕王君臣的行动,而集中力量攻打魏、楚,直到魏、楚相继灭亡之后,前222年,秦将王贲才把避难在辽东的燕王抓获,名义上的燕国才算真正灭亡了。

秦灭燕的时间跨度是五年,其实真正的战斗不到两年时间,尽管秦燕之间的战争没有那么激烈,可不代表它们之间发生的故事不精彩,最著名的就是燕太子丹、荆轲、秦王嬴政之间的传奇故事了。

一、燕太子丹的热血青春

当初,嬴政与其母赵姬还在赵国时,燕太子丹也在邯郸当人质,两个孩子成为很好的玩伴。若干年后,嬴政做了秦王,而太子丹再次以人质的身份居住在秦国咸阳城。太子丹觉得秦王没有善待自己,请求嬴政放其回国,但秦王嬴政没有答应,结果太子丹自己偷偷跑回燕国。

关于这段历史的来龙去脉,之前我们已经分析过了,要知道,诸侯之间互换人质是结盟的一种保证,太子丹在秦国做人质,不是他个人的事,而是关系到秦、燕合作大局,而燕太子丹把这看做是其与嬴政之间的私人恩怨,说明他政治不够成熟。

燕太子丹回国后,怨恨秦王嬴政,一心想要报复,为此咨询太傅鞠武的意见。鞠武的意见是:燕国要寻求与韩、赵、魏结盟,同时联合齐、楚,再与匈奴媾和,共同对抗秦国。

鞠武的建议实际上就是另一个版本的合纵,只不过合纵的对象加入了匈奴。说实话,这一提议也没有什么建设性,因为:此时(前232年,太子丹逃回秦国那一年)韩、魏已经是垂死之躯,赵国自保尚且费力,齐国与燕国是世仇,而且齐与秦保持长年友好关系,齐国会抛弃一个强大的盟友秦国转而与世仇燕国结盟吗?十几年前,楚国春申君主持过一次合纵联盟,结果连吃败仗,不欢而散,如今实力弱小的燕国想发起合纵,会有多大信服力?当然,该版本有一个变化,就是匈奴加入,但这也没有太大帮助,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差别很大,合作起来恐怕更加费劲,而且此时匈奴还不算特别强盛,赵将李牧不也是将其杀得大败吗!近百年来,出现过各式各样的合纵版本,在六国实力尚强的时候,合纵都没有取得根本性的成功,如今秦国与六国差距如此悬殊,还是这套老思路,也难怪太子丹舍弃不用。

秦国将领樊於期在本国犯罪,逃到燕国,太子丹收留了他。鞠武建议将樊於期送到匈奴,理由是:秦王暴虐,而且对燕国存有怨恨,把樊於期留在燕国,将给燕国带来极大的危险。但太子丹认为樊於期走投无路才投奔他,在这个时候把他送走,不地道!所以不同意鞠武的建议。

首先分析太子丹观点,太子丹的观点似乎让人觉得他很仗义,但是细想一下,好像也不太对劲。当然,如果太子丹把樊於期送回秦国,那确实不仗义。可是,太子丹把樊於期留在身边,就是出于赤诚之心吗?如果真是这样,后来樊於期也不会为了一次毫无意义的政治刺杀而白白丢失性命,尽管表面上看此事(樊於期自杀)与太子丹无关。所以,太子丹的内心一定有自己的小算盘,或许是为了将来秦燕发生冲突,樊於期可以帮助燕军抵抗秦国;或许可以作为筹码与秦国交易,总之,太子丹内心并不是真仗义。

其次分析鞠武的观点,鞠武认为留下樊於期会给燕国带来灾祸,这存在逻辑错误,燕国的灾祸不是樊於期带来的,樊於期投不投奔燕国,秦国都要全力灭燕,这是大势所趋!所以,鞠武以这样的理由是说服不了太子丹的。

那么,应该怎样更好的处理樊於期事件呢?本文认为将樊於期送到匈奴是正确的,但理由不是鞠武所说的给秦国以口实,而是樊於期到匈奴可以更好的帮助燕国。试想,如果樊於期能力出众,他在匈奴自然就会受到重用,将来秦国进攻燕国时,樊於期就是燕国与匈奴合作最好的纽带,这样,燕国毫不费力就能争取到强援。如果樊於期名不副实,那留在燕国也没啥用处。

二、荆轲刺秦王

《资治通鉴》以荆轲刺秦王为中心,叙述该事件的前因、过程、影响。

1、前因:荆轲刺秦王事件的根本原因是燕太子丹希望使用政治刺杀手段解决秦、燕之间的矛盾以及自己与秦王之间的个人恩怨。燕太子丹对荆轲,以谦卑的态度求见,以优厚的物资条件礼遇,荆轲深受感动,就答应帮助燕太子丹完成刺杀秦王的工作。

2、过程:分为事前准备和行刺细节。

事前准备,为了取得秦王的信任进而能够近距离见到秦王,需要准备两件信物,一件信物是督亢地图,督亢位于今天河北保定涿州,位于燕赵边界,是秦攻打燕国必经之路;一件信物是樊於期的人头,荆轲以替樊於期给家人报仇为条件换取樊於期自杀;然后,以燕国勇士秦舞阳做为荆轲刺秦的助手。

行刺细节,秦王听说荆轲献上两件信物,果然非常高兴,在朝会上亲自在接见荆轲,荆轲把行刺秦王所用的匕首藏在督亢地图的卷轴里,趁着给秦王献图的机会,拔出匕首刺向秦王嬴政,秦王反应较快,挣脱出去,并且拔出长剑刺伤荆轲,荆轲见行刺不成,便大骂:此事不成,只是因为我想活捉你,逼迫你签订和平契约,然后归还侵占各国的土地,来回报燕太子丹。秦王嬴政没有那么多废话,就直接将荆轲五马分尸。

3、影响:秦王为此迁怒燕国,前227年,王翦率领秦国大军攻打燕国,次年攻破燕国都城蓟城,燕国国君和太子丹退到辽东,秦将李信继续追击。代王赵嘉建议燕王杀掉太子丹送给秦王,希望平息秦王怒气,不再攻打燕国的残余势力,燕王听从代王赵嘉的意见,派人在衍水(辽宁太子河)杀了太子丹。随后,秦国军队停止进攻,集中精力解决魏国、楚国。魏、楚灭亡后,前222年,秦将王贲进攻辽东,俘虏燕国国君姬喜。

三、对于采取刺杀手段解决政治矛盾的分析总结:

古今中外,政治刺杀事件从来没有间断过,既然这种方式一直存在,就说明有它的存在基础。政治刺杀大多发生在一个政体内部的权力斗争中,比如专诸刺杀王僚、聂政刺杀侠累,都是如此。一般来说,行刺一方的政治地位都要低于对方,因为居于上位的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实力,通过政治手段打击对手,这样既合法又安全。而居于下位的人正好相反,由于实力不如对手,通过公开合法的政治行动抗衡对手,会处于劣势,所以,居下位的人通过这样非常规手段解决问题,更加直接有效。当然,在上位的人有时也会采取这样的手段,比如当对自己不利的秘密被别人掌握,或者自己的失误被别人利用时。

刺杀是一种高效直接的斗争方式,但是,它也是一种极端冒险而且会产生很大副作用的斗争方式,如果不成功,就意味着彻底失败,结局会比较悲惨。即使成功,后患也会较多,一方面要处理很多善后工作,需要对刺杀事件做出合理的编排,既有外部舆论的压力,也有对内妥协的无奈;另一方面自身也要面临被刺杀的危险,不管你的权力有多大,在你面前永远都存在反对派,你的对手同样可以采用刺杀模式,这样就会陷入无休止的的防备、猜忌、杀戮中,大量精力浪费在内耗中,这就是它的副作用。

而当不同的政治组织之间发生冲突时,出现刺杀行为较少,因为这不是两个人或几个人之间的恩怨,而是组织之间斗争。就是说,即使刺杀成功,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假如荆轲刺秦成功了,秦国就垮了,燕国就会强盛吗?而荆轲临死前所说的话更加可笑,他想挟持秦王嬴政来逼迫他签署和平协议,并让他退回侵占各国土地,这要么是荆轲太天真,要么是编排此段话的人太天真。之前我们已经分析过,任何一个政治组织的利益都不是君主个人的,即使君主再强势,他占据的份额也是一小部分,所以,通过胁迫一个组织的政治核心,让该组织放弃核心利益,这是不可能的。况且,即使荆轲真的让秦王签署了协议,答应撤出侵略的土地,秦国人就一定会信守承诺吗?

总之,秦国与东方诸侯的战争,是两种社会制度的斗争,是两个集团的综合实力之争,这不是燕太子丹、荆轲,也不是秦王嬴政个人的意愿所能决定一切的。所以,荆轲刺秦整个经过虽然极富有戏剧冲突,但可信度不高,即使这其中有部分史实,它的实际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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