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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心理类型

 慈悲诚意 2018-04-14

夫妻关系心理类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的婚姻有益于男女双方,有益于社会;失调的婚姻往往有害于男女双方,拖累社会。夫妻双方应该分析自己与配偶的心理类型,双方积极主动地调适,创立和谐的家庭气氛。

一、和谐型

和谐型的夫妻在气质、个性上能够相容或互补,在能力上能够互相体谅、配合,在兴趣上能够相互适应、协调。这类家庭很少有冲突,显示出夫妻间的心理平等和行为和谐。夫妻关系心理类型

1.协作型

协作型的夫妻能力相当,在社会中所处的低位相近,多为双职工。他们能在事业上相互支持、比翼双飞,在家务上密切合作,在非原则分歧上相互采取宽容的态度,在生活中和睦相处。

2.主从型

主从型的夫妻能力悬殊,或双方能力相当,但一方为了另一方的事业而甘愿作配角。双方在心理上低位平等,和谐美满,只是分工有主有次。主从型又分为分工型和依赖型,依赖型关系中依赖的一方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摆在对方的从属低位,一切由对方决策,如果缺了对方则无法生活,只有依赖对方才能达到心理上的满足。

二、失调型

失调型的夫妻在家庭地位上不平等,在生活节奏上不合拍,在气质性格上不协调,在理想情趣上不一致,从而导致性爱和情爱发生变化。夫妻关系心理类型

1.专权型

专权型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极力争取或维持在家庭事务上的决定权,呈现出不平衡的夫妻关系。专权型的夫妻双方表现出超常的紧张度。有的家庭是男子专权,而大丈夫心理是造成男子专权倾向类型的心理基础。女子专权的婚姻家庭过去有,现在也有,但这样一种女子专权的婚配是和谐的:女子对男子很凶,说一不二,但对他充满了强制性的关心。命令式的疼爱,男子甘受其令而离不开她。这种夫妻关系不能算失调。一般的自私的、专横性的女子专权则属于失调的婚配。

2.松散型

松散型的夫妻关系是专权型的另一个极端,因一方或双方都不为家庭承担主要责任,导致夫妻关系失调。夫妻双方表现出较弱的、低于正常的紧张度。又可分为懒散型、空泛型和飘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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