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读史|唐代大法官徐有功

 铁血老枪 2018-04-14
读史|唐代大法官徐有功

武则天统治时期大肆任用特务诛杀异己,大臣人人自危。可是那时却有一个敢于和酷吏斗法、维护良善的著名“法官”,他就是徐有功。

读史|唐代大法官徐有功

与武则天当庭辩驳

徐有功(640-702年),出身书香门第,年轻时以“明经科”出仕。先是担任蒲州司法参军(主管司法审判辅助官员),在武则天称帝的前一年(689年),被调到朝廷任司刑(大理)丞,以后就长期在朝廷的司刑寺(大理寺)、秋官(刑部)、肃政台(御史台)三个司法部门任职,被人们尊称为“徐大理”。

徐有功刚任司刑丞,就和武则天发生当面冲突。

读史|唐代大法官徐有功

当时发生一起所谓“颜余庆参与谋反案”。酷吏来俊臣指控贵乡县县尉颜余庆参与李冲谋反,武则天已经批准死刑。可是徐有功却在复核这个案件时认为颜余庆是个“支党”,最多只是流放。上朝时徐有功上前启奏:

颜余庆与李冲的交往全部都是因为李冲委托其讨债而发生。而且在李冲案件处理的当年,皇上明确宣布李冲的党徒魁首均已伏诛,“其支党事未发者,特赦原”。今赦而复罪,即不如无赦;生而又杀,则不如无生。窃以为这样处理不符合圣朝的名声。因此还是请将颜余庆按照支党来处理,判处流放。

武则天听了大怒,接二连三地责问徐有功。在武则天厉声斥责下,在场的满朝文武都吓得战战兢兢,可徐有功镇定自若,对答如流。武则天最后自己找了个台阶下:“你还是去仔细考虑,再来汇报!”几天后徐有功仍然按照自己原来的意见上报,武则天批示同意。

读史|唐代大法官徐有功

作为一个有头脑的统治者,武则天通过这件事,觉得徐有功是一个真正的忠臣,以后也对徐有功另眼相看。

读史|唐代大法官徐有功

与酷吏斗智斗勇

武则天要正式称帝,考虑到所有李唐皇族宗室子孙都是潜在的反对者,因此对李唐宗室采取了严密的监控措施,并且积极鼓励告密者揭发李唐宗室。有个叫韦秀的告发李唐宗室的远房分支、当时担任汾州司马的李思顺,说李思顺曾经偷偷对他说:“汾州五万户,管十一府,有很多大族,可以设斋戒。《大云经》上说:‘理复思顺好,李三五年少。’那就是指我了,我李思顺恰好排行第三,兄弟有五个。”专门办理这类案件的监察御史李恒等据此口供就向武则天报告,说李思顺是“潜谋逆节、包藏祸心”,企图借着这样的“谶语”作为谋反的依据,应该从重处罚。武则天批示同意这个定罪。

案件移交到司刑寺判决,司直裴谈判决李思顺处斩首,家属全部“籍没”。作为司刑寺司刑丞徐有功认为:“企图推翻朝廷的才是谋反,这个口供最多只是讲对自己有利的征兆,应该按妖言不及众,处流三千里。”上报到武则天那里时,李思顺已经病死在监狱里,武则天虽然仍然维持谋反的罪名,但宣布“特免籍没”。李思顺的家庭得以保全。

684年,徐敬业在扬州起兵反对武则天,虽然这场战事很快结束,可是武则天授意酷吏以这个事变为由头,不断牵连不与自己合作的大臣入此专案。有一个酷吏推事使顾仲琰打报告,说有个叫韩纯孝的,当年曾经接受过徐敬业委派的官衔,虽然韩纯孝本人已经死了,可他的家属还应该缘坐籍没。武则天照例批准。徐有功为此专门上书:

按照《贼盗律》谋反者应该处斩,但是罪犯已经死亡的,就没有处斩的办法;而法律规定的家属缘坐籍没,是指罪犯处斩的情况下。家属本身没有犯罪,只是因为罪人才受处罚,罪人都没有受刑,家属如何缘坐?

武则天接受了徐有功的建议,下令释放韩纯孝家属。以后各机关得以援引这个判例,前后免除籍没之家达到300多户。

由于告密风气盛行,当时很多人为了一点小事就告发与自己有矛盾的人“谋叛”。有一年武则天派出去的推事使报告:有瀛州李仁恒等37人,被告发谋叛。司刑寺果然就判决罪犯全部处斩,父母、妻子流放三千里。徐有功又提出反对意见,说:“这37户人家都是因为邻里纠纷,一会儿告发是谋反,一会儿告发是谋叛。反、叛都是要有同谋的,无谋无契、口语口陈,立即作为证据来定罪,实在过于苛酷。现在这个案件正是口陈欲叛,尚未实行,请求按照法律处理。”大概这个案子实在太荒唐,武则天同意了徐有功的建议。还没有执行,正好发布大赦,这些人家全部被赦免。

读史|唐代大法官徐有功

冒死忠谏

武则天正式称帝后,经常发布大赦来邀买人心。可是她又担心大赦过于频繁,有引发犯罪的可能,因此在长寿二年(693年)发布大赦时,她特意下一个敕令,规定:凡是因公罪(工作差错导致的罪过)要判流刑以上者,或者是普通犯罪应处徒刑以上者,或者是原犯死罪因朝廷颁布大赦而免除的,都必须在大赦后的一百天内自首,如果不自首的,犯罪行为被发现后,仍然按照法律处罚。

徐有功接到这道旨意,毅然上奏劝谏。他写道:

《周易》说:“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论语》也说:“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今陛下播非常之恩,宽殊死之罪,已经发觉的犯罪,全部赦除之,这正是开启他们的改过之心,开通他们的自新之路。那怎么可以容纳在赦前未发觉的犯罪,在赦后必须命令他们自首?臣请求陛下将臣之所见,交付群官集议,分析利害情况,提出完整的方案上奏。这样才能使法制宽简,民无怨言。

武则天接到徐有功的建议后,觉得面子下不来,在朝会时公开宣布:“前代帝王可以开创新的道理,那么自我作古有何不可?徐有功上奏根本就没有必要!”

她想不到的是,徐有功居然出班向前,高声上奏说:“陛下圣断!陛下既然称‘自我作古’,臣即不敢再说。可是臣请求的是交付群臣集议,不知道陛下是否准许?”

武则天一时语塞,想了想说:“那就令在京城的五品以上官员讨论后报告。”当时的大臣们都赞叹徐有功这一冒死忠谏。

后来酷吏薛季昶指控徐有功“党援恶逆”,这是个死罪,他的下属得知消息,哭着来报告,徐有功却坦然自若,说:“难道只有我一个会死,其他人都是长生不老的?”不慌不忙地清理文件,交代完了,缓步去受审。

武则天知道徐有功是被酷吏陷害,但也讨厌徐有功老是拿法律来阻止她诛杀异己。她就召见徐有功,说:“你办案件为什么总是‘失出’(重罪轻判)?”徐有功回答很巧妙:“失出,臣下之小过;好生,圣人之大德。”武则天也不想杀他,于是判处流放。不久就又召回他,仍然让他当法官。

在武则天死后,很多被他平反的家族后代纷纷向朝廷请求追赠徐有功,唐中宗时朝廷颁布命令,追赠徐有功“越州都督”官衔。

稿件来源:《文史天地》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