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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不如说 易中天

 爱雅阁 2018-04-15
看来,中国人不但爱说荤话和风话,也爱说一切性的闲话。在中国人平时爱说的种种闲话中,实际上有不少是围绕着性这个话题的。闲话,是中国人处理男女关系问题的一种方式。
这并不奇怪。
如前所述,性,不仅是一种“让人去做的事情”,也是一种“让人来说的东西”。外国人说,中国人也说;做的人说,不做的人也说;做过的人说,没做过的人也说;做不成的人说,做得成的人也说;甚至刚刚做过而且已然得到了满足的人,也说,而且说得还多,还厉害。这就不能把“说”归结为性压抑的宣泄,而只能归结为“性原本就是一种必须转换为话语的东西”。
事实上,性一直就是一个“做”与“说”的交替过程:做了说,说了做;越说越想做,越做越想说。所以,世界各民族,差不多都既有性行为(做),也有性艺术、性文学、性科学和性教育(说)。如果说性科学和性教育主要是为了“做”,那么,性文学和性艺术,则应该说主要是为了“说”。许多性文学和性艺术作品,根本就没有科学研究和道德教育的内容,或者只是把它们作为幌子,真正的目的,其实还是为了“说”。
然而,性这个话题在中国,又恰恰是不可说的。“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性毕竟是一件必须隐秘的事,岂能堂而皇之地公开讨论?更何况,“万恶淫为首”,又岂容大说特说?当然谁说谁是流氓。
这就要想办法。办法也是有的:既然不能大张旗鼓地说,那就偷偷摸摸地说,拐弯抹角地说,指桑骂槐地说,含沙射影地说。于是就变成了闲话。
事实上,男女关系是一个现实问题,原本就回避不了,正所谓“纸里包不住火”。既然纸包不住火,那就不如用这张纸,去做一只灯笼,既多少能看见一点火,又看不真切,还不会烧着手,岂不十分合适?中国的性闲话,有时便有点像灯笼。
 
更何况,窃不如说。
所谓“窃不如说”,也就是偷情不如闲谈。首先,偷情要有对象,这个对象不好找;其次,偷情要有胆量,这个胆量很难有;第三,偷情要有地方,这个地方不易寻;第四,偷情要有金钱,而多数人大约掏不起。正所谓“有贼心无贼胆,有贼胆无贼地,有贼地无贼钱”,如此算下来,岂非可望而不可即?
说闲话就便当多了。对象不用寻找,场地不用选择,腰包再瘪也没关系,一张嘴皮就是本钱。我在《闲话中国人》一书中说过,闲话在中国是很有市场的。因此不怕没人响应,达不到预期效果。再说,偷情是要担风险的:社会不容,家庭不许,舆论要谴责,有关部门要追究。一旦事不缜密,被人捉奸,光是那份丢人现眼,便足可毁掉自己的一生,这实在太不值了。
说闲话却没有风险。首先,闲话是人人爱说,个个爱讲的,这就“合理合法”。其次,闲话说得再过分,也只得说说而已,并没有真做,因此仍是“君子”。第三,闲话原本不过是闲话。说的人不当回事,听的人也不当回事。谁把闲话当回事,不是“神经病”,就是“假正经”。道理很简单:我们都不当回事,为什么你偏偏当回事呢?我们都没听出什么来,为什么偏偏你听出来了呢?“言者无心,闻者有意”,看来还是你自己心里有鬼。有鬼才会见鬼。那么,有谁愿意承认自己有鬼呢?没有。
何况,不说闲话,风险更大。谁都知道,“咬人的狗不叫”。你既然不说,那就肯定会做。你既然不“叫”,那就肯定会“咬人”了。谁会承认自己“咬人”呢?也没有。
于是,只好大家都说。
闲谈不仅比偷情更少风险,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比偷情更多快感。
首先,偷情总是局限于某一特定的对象,闲话却并无限制。上至公主皇妃,下至村姑野妇,甚至狐鬼蛇怪、玉女神娥,都可以当作准情人,或爱慕,或意淫,岂不开心?
其次,偷情诉诸行为,闲话却诉诸想象。行为带来的快感是实在的,也是有限的;想象带来的快感是虚幻的,却又是无限的。它甚至可以创造行为所不可能得到的快感,至少也能避免与实在快感共生的实在烦恼。
第三,偷情总有顾忌,往往很难尽兴;闲话则百无忌讳,自然不妨放肆。性,无论是做,还是说,总以放肆为乐。人的性生活所以大多要在晚上或在密室中进行,就因为只有在那种条件下,才可以不顾廉耻而为所欲为。偷情既然是“偷”,便总难免在心理上有阴影、有障碍。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还是窃不如说。
但更重要的,也许还在于只有闲话,才使性变成了一种可以分享的快感。性不是两个人私下里快活的事吗?为什么要分享呢?道理也很简单,就因为它是隐私,也因为它是禁忌。我们知道,“禁忌”往往是“诱惑”的同义语。一种东西,如果不构成对人的诱惑,也就不会成为禁忌。同样,许多东西,如果不是因为成了禁忌,也许就不一定会对人成为诱惑。比如一堆一文不值的破烂,如果被特地锁进了保险柜里,说不定就会有窃贼来探个究竟;而价值连城的珠宝如果随随便便地放在一个极不起眼的木盒中,说不定便反倒无人问津。性原本是一件普普通通的事,但自从它变成禁忌以后,便无端地产生了神秘感,成了人人都想打探一下的事情了。从这一点看,性禁忌的设计者,实在是大大地失算。
更何况,性不仅是禁忌,而且是隐私。隐私这个东西,也有两面性,即一方面必须是被遮蔽的东西,另方面又必须是被公开、被暴露的东西。不遮蔽固然不成其为隐私。不公开、不暴露同样也不成其为隐私,因为如不公开暴露,人们就根本不知其存在,当然也就无从知道它是被遮蔽者。但是,一个东西,一旦成了“被遮蔽者”,差不多也就同时成了“必须公开和暴露者”。这和禁忌同时成为诱惑,是一个道理。
 
闲话,便正是性的“解禁”和“解蔽”。
闲话使性成为可以公开谈论的东西,这就是“解禁”;闲话使性成为人人得以知晓的东西,这就是“解蔽”。但是,这种禁忌的解除和隐私的暴露又并不犯规,因为它不过只是闲话,是当不得真的东西。这可真是妙不可言!犯禁而不犯规,被惑而不被责,被压抑的心理能量可以得到释放,社会秩序却不会因此而遭到破坏,岂非大家方便?可以说,闲话,正是社会为被禁忌和被遮蔽的性所开的一个小口子。正是通过这个小口子的调解作用,保证了被规范了的性行为不至于因过分的压抑而失衡和出轨。
难怪中国传统社会对民间四处流传的荤话、荤故事睁只眼闭只眼了。因为它们无伤大雅,其实还大有好处。对于个人而言,它是轻度宣泄;对于社会而言,它是总体平衡。
我们知道,自从进入文明时代以后,性就基本上成了一种在保守秘密的原则下由个人独享的权利。这种独享制度固然为文明所必须,但也并非就没有弊端。无由独享者固然心理不平衡,即便是独享者,也未尝没有把它说出来让人分享的念头,就像一个历险者总是希望向别人讲述自己的非凡经历一样。性既然被规定为保守秘密原则下的个人独享,那么,如果不说出来,又何以从他人那里证实自己独享的光荣呢?因此,性又必须分享,但只能是虚拟的分享。闲话正好起到了这样一种作用。它在不违背社会对性行为的管理原则的前提下,使个人隐私变成了“公开秘密”,使独享权利变成了“公众权利”,也就使失衡变成了“平衡”。
如此看来,闲话对于社会的性管理,无妨说是“小捣乱大帮忙”。因为它不但是性的宣泄,同时也是性的淡化。试想,当一个东西或一件事情可以谁也不当一回事地在田间地头、茶余饭后随随便便地拿来说笑时,它还能有什么重要性吗?还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吗?显然不能。因为它的重要性,早已在亵玩嬉笑中消解了,已不足以造成危害了。至少可以这么说:性既然是要宣泄的,犯规和乱来的事总是难免要发生的;那么,与其让少数人去“偷”,不如让多数人去“说”。所谓“窃不如说”,也可作如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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