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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族社会经济

 楚中元 2018-04-1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瑶族社会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大部分瑶族地区以农业生产为主,兼营林副业,小部分瑶族地区则以林业为主,兼营农副业。瑶族地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手工业、商业和林副业生产虽有一定的发展,但一般作为家庭副业而存在。瑶族社会基本上已进入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阶段。在瑶、壮、汉、傣等族交错杂居地区,田地、山林等主要生产资料大部分掌握在外族地主手中,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错综复杂。云南部分瑶族山区则长期处在傣族土司的统治之下,瑶族农民对领主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个别瑶族地区保留有少量的原始氏族残余,采用刀耕火种的耕作方法。这类地区土地占有关系的特点是:大部分土地被汉、壮族地主所占有,瑶族地主极少,瑶族劳动人民和汉、壮族劳动人民一起受着汉、壮族地主的压迫剥削。此外,还有小部分土地归村有和社有,共同使用,如广西南丹瑶寨的所谓“油锅地”、“油锅田”就是。“油锅”,即指用锅吃饭的一个父系家族。每一个父系家族内包括几个或十几个小家庭,油锅成员彼此间有互相帮助的义务,有共同遵守的习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瑶族地区还保留有“瑶老制”和“石牌制”的社会组织形式。瑶老和石牌头人一般由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经验丰富的老人担任。这些头人由群众选举产生或在办事过程中自然形成而则由群众公认。大凡维持社会秩序、组织生产、安排宗教活动、组织群众抵御外来侵扰等,都由瑶老或石牌头人负责。建国前,广西金秀瑶族居民把社会公认的习惯法镌刻在石牌或木板上,凡有违背者,石牌头人有权予以追究或处罚,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并引起群众公愤的,石牌头人有权给予严厉处分以至处以死刑。随着瑶族地区的阶级分化日益明显,以及国民党统治势力逐渐深入瑶族地区,有些瑶老和石牌头人接受国民党政府的委任,利用手中握有的权势制造事端,扩大纠纷,敲诈钱财,从中渔利,使原来具有原始民主性质的社会组织形式日益蜕变。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根据瑶族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及各种封建特权,瑶族人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到60年代,在瑶族人民聚居或其他民族杂居的地区,共建立了以瑶族为主或有瑶族参加的自治县12个,即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广东连南瑶族自治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以及广西龙胜、防城、隆林各族自治县、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此外,在瑶族人民的小片聚居区还分别建立了200多个民族乡。瑶族干部队伍也随之成长。

  几十年来,瑶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在国家的大力支援下,瑶族人民治山治水,植树造林,拦河筑坝,凿山开洞,兴修水利,发展交通,使瑶山的经济稳定增长。富川瑶族自治县是广西商品粮和烤烟基地之一。1987年工农业总产值近两亿元。广东连南、乳源的瑶族利用广东对外开放的优势,积极开展横向联合,发展对外贸易,大上“三来一补”项目,近几年其经济有了巨大变化。金秀、江华县瑶山的森林资源异常丰富,这里的瑶族人民不仅为国家提供了大量建设用木材,还提供了不少橡胶、八角、香菇、木耳等林产品和亚热带植物产品。瑶族人民的生活有了显著提高,过去那种“刀耕火种在上坡,收入不满小半箩,山竽野菜度日子,火堆蓑衣当被窝”的悲惨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些地方开办的瑶族小学、瑶族中学和瑶族班有声有色,瑶族涌现出了一大批科技人才。瑶族的文化教育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昔日“只闻鸡犬叫,不闻读书声”的日子远去了。如今的瑶山交通、通讯、邮电事业、广播电视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瑶族人民在中华民族共同繁荣事业中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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