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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认罪者“宣战”

 昵称10078544 2018-04-15

【编者按】

在梳理与总结第一季《矫治之窗》征文活动之后,本栏目自 2018 年第 1 期始,开启第二季征文活动。在这一季征文中,有一部分文章是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民警与读者分享的改造“不认罪服刑人员”的工作方法。

2017 年,清河分局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不断深化“教育改造为本”的理念,以“认罪悔罪明身份 遵规守纪见行动”年度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在充分保障服刑人员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全力开展对不认罪等顽危服刑人员的攻坚转化工作,成果显著。

 

向不认罪者“宣战”

 

/ 张振

作者简介张振现任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教育科副科长,负责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监狱专职心理咨询民警,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教育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而确保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则是这项工程的基础。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如果不认罪,不仅不利于民警开展正常的管理教育,而且不利于服刑人员自身的改造。更关键的是,这种行为是对法律的漠视。

民警黄峰是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的教育科长,主要负责全监狱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在黄峰的脑子里,有一本服刑人员的花名册,记录了所有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对于那些不认罪的服刑人员,他格外下工夫,尽力对其进行教育和转化工作。

 

找准不认罪的原因

2017 5 月,潮白监狱接收了一批服刑人员。其中,一名叫解鹏举的服刑人员引起了黄峰的重点关注,因为他是这一批服刑人员中唯一的不认罪者。

解鹏举时年 50 岁,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之前,他还于 1991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7 年,于2012 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7 个月。

解鹏举到潮白监狱之后,坚称自己只是持有毒品,为自己吸食用,而否认法院对其贩卖毒品的认定,不肯写认罪悔罪书,并准备进行申诉。按理说,解鹏举多次入狱,也曾因为贩卖毒品被判刑,对法律和自身行为应该能正确解读。所以,黄峰判定,解鹏举不认罪的动机并不简单。

黄峰从不打无准备之仗,他与解鹏举所在的八监区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共同对解鹏举产生这种错误认识的原因进行分析后找出四个主要原因:一是解鹏举文化水平低,法律观念比较淡薄,对法律条款的认识存在偏差,这是不认罪的根本原因。二是他存有侥幸心理,主观方面认为公安机关没有抓到自己贩毒的现行,如果按“持有毒品”申诉成功,也许可以少服刑几年。三是通过同解鹏举谈话得知,他在吸毒圈内为人仗义、小有名气,且社交广泛,觉得自己被判刑很没面子。四是解鹏举已是“三进宫”,自认为熟悉监狱情况,试图通过不认罪的举动让民警和其他服刑人员对其另眼相看,以谋求一定小实惠、小利益。

 

向不认罪者“宣战”

黄峰决定组织成立服刑人员解鹏举转化攻坚小组,自己牵头,由八监区的领导和管班干警参加共同工作,同时制订了具体的转化工作方案。

第一步,对解鹏举进行强化法制教育,改变他的错误认知。攻坚小组耐心细致地向他宣讲毒品的危害以及国家的禁毒形势,教育解鹏举要正确面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向解鹏举分析了以下问题:没有任何新证据,单方面坚持不认罪是自欺欺人。同时,黄峰反复地向解鹏举宣讲减刑假释政策,在许多人减刑假释受限的情况下,解鹏举只要努力改正,减刑不受影响;帮助解鹏举算清得失账,让解鹏举在希望中改造。

第二步,借助法律援助,消除解鹏举的盲目幻想。学过心理学的黄峰知道,在有些事情上,服刑人员并不一定相信民警,但会对第三方充满信任。于是,趁着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来监狱的时候,黄峰在第一时间安排解鹏举咨询法律问题。律师与民警共同帮助解鹏举分析案情,对“贩卖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在证据上如何认定的问题向解鹏举进行了详细阐释。这种既有换位思考又有共情技术的讲解,让解鹏举开始动摇了。

第三步,对解鹏举展开情感攻心,化解他的心理防线。解鹏举一直为一件事耿耿于怀,他的一些个人物品在预审期间被扣押,没能及时归还,至今下落不明。这也成为他申诉中反复提及的一部分内容。黄峰将这个情况上报监狱,监狱通过协调沟通,查清楚了这些物品目前在公安机关被妥善保管,并告诉解鹏举可以让他的家属认领这些物品。这件事情虽然简单,但前前后后耗费了黄峰许多精力和时间。解鹏举全都看在眼里,内心充满感激。为此,他专门向黄峰写了一封诚挚的感谢信。黄峰还从家人入手做解鹏举的工作,谈话时多次将话题转向家人,教育他多想想年迈的父母,多想想如何才能更好地尽孝。这种语重心长、设身处地的谈话,让解鹏举的心理防线逐渐松动。

第四步,亮明执法态度,让解鹏举彻底消除侥幸心理。解鹏举清楚监狱的监管模式,试图钻空子偷懒耍滑。黄峰自始至终都对解鹏举亮明执法态度,让他清醒地认识到监狱对所有服刑人员都是一视同仁,不会因为认罪态度问题就放松要求。这让解鹏举很受触动,他开始与其他服刑人员探讨减刑假释问题,并试着参加劳动。

以上种种迹象表明,解鹏举不认罪的思想已经开始松动了。

经过黄峰开展的一系列攻势,解鹏举的心理防线最终被攻破。他终于承认了犯罪事实,认可了法院对他的判决。2017 8 6 日,解鹏举主动写出了认罪悔罪书,并面向全体民警和服刑人员进行现身说法,以这种方式宣告自己走上了正常的改造道路。

目前,解鹏举在八监区服刑,思想稳定,改造态度端正积极,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在会见时,他对年迈的父母说: “请您们保重好身体,我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尽孝。”看着解鹏举的变化,黄峰和所有民警都露出了轻松的微笑。(文中服刑人员为化名)

 

经验分享

对于教育和改造不认罪的服刑人员,监狱民警要下苦功,不能仅依靠简单、生硬的管理方法,或放任自流。那样,不仅不会收到积极效果,而且还会导致问题升级,使矛盾尖锐化,埋下不可控的隐患。

以解鹏举为例,与其说他在认罪与不认罪之间犹豫,不如说他始终在进行着激烈的内心斗争——究竟是认罪的利益多还是不认罪的利益多?这时,民警要明确解鹏举的心理,但不能跟着他的思维走,而是要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入手,以法律法规为改造武器,把道理讲明白,用真情打动他。只有这样,才能让服刑人员向法律低头,深挖自己犯罪的根源。

让服刑人员认罪悔罪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也是一场持久战,民警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知识储备与应变能力。认罪只是服刑人员改造生活的起点。能遵守纪律,最终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走向社会,才是服刑人员对认罪悔罪的完美诠释。

 

法律与生活 2018.1 P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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