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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保税区万众科技创业孵化基地

 昵称54563315 2018-04-16

万众科技创业基地位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保税区海兴街60-1号,孵化基地秉承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创业环境。一期已开发利用自有物业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搭建立足大连辐射东北的电商交易平台,同时提供实体展示空间,建立具有自贸区特色的国际商品交易、展示、结算中心。打造扁平化的供应链,提高仓储输送效率,实现在线交易、交割、融资、支付、结算等一体化的服务。二期位于大连出口加工区,占地面积29000㎡,计划建设符合大连地区需求,具备特色的前店后仓新零售综合体。三期位于大连保税区仓储区84-05地号,占地面积46000㎡,根据一、二期运营情况计划建设商品中心结算仓。

 

发展目标:通过智慧化、个性化、定制化支持中小企业、个性化企业发展,立足大连辐射东北引领创业孵化器创新发展!

发展特色:以跨境商品+生鲜电商为孵化重点方向。

基地政策:

1、免费提供个性化办公、洽谈、会议等综合办公服务。

2、免费注册地址、免费办理注册手续、按照企业需求对接第三方服务。

3、免费提供入驻并通过基地平台运营的企业仓储服务。

4、免费对接国内外信息资源、培训及一对一政策解答,发展规划等。

 

 

 

建立背景:大连保税区万众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为助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建设,以及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充分利用大连港口优势及自贸区建设契机,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立(以下简称万众科技创业基地)。

万众科技创业基地利用自有物业支撑,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商品的生产、流通与销售过程进行升级改造,进而重塑业态结构与生态圈,并对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进行深度融合,建立具有大连依港建市特色的新零售创业服务平台。

 

 

 

支持:

1、跨境电商整合发展;

2、地域特色商品发展;

3、传统企业、电商升级创新发展;

4、创新、创业企业落户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

5、退伍军人、农民、失业人员、大学生、归国人员及华侨创业、就业发展。

 

 

       建立:                        提供:

1、平台--电商交易平台;     1、企业设立、证照办理;

2、展示--自贸展示空间;     2、政策对接、讲座培训;

3、仓储--保税智慧云仓;     3、财务咨询、运营策划;

4、交易--担保跨境交易;     4、金融支持、发展规划;

5、信息--行业交流平台;     5、线上服务、公平环境;

6、服务--企业一站服务。     6、法律援助、信息对接。

 

 

创业就业政策汇编

发展基金:实缴纳税大于20万,运营良好,贸易类企业可申请不低于15%的发展基金奖励。

落户奖励:对实缴注册资金大于5000万的企业,金普新区给予落户奖励。

出口参展:对出国展销的国际贸易给予实际花销70%或最高额交通、住宿、展位补贴。

创新发展:基地内企业可参加大连市、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评比,基地全力支持企业参加相关评比, 获得奖励。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和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2.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3.用人单位吸纳社保补贴

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4.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

对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的,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

5.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6.“三支一扶计划

大连籍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7.安家费补贴

各涉农地区定期发布农村急需紧缺专业(行业)目录,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一定的专项安家费,具体标准由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自行确定。

8.住房保障

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出具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前5年内其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没有房屋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人才住房保障。

9.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创业带头人创办的经营实体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创业实体的社保补贴每户每年最多给予10万元。

10.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一次性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

11.创业项目推荐补贴

建立市创业项目库,创业项目推荐单位(个人)推荐的项目被创业者采纳实施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每招用1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按500元的标准给予项目推荐单位(个人)一次性创业项目推荐补贴。

12.政府采购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中小企业实体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予以优先采购。

13.优秀创业人才培养补贴

每年从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中选拔一批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优秀创业人才,市政府按1万元/人的标准组织参加高层次的创业进修或交流考察。

14.优秀创业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选拔出的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优秀创业人才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市政府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15.优秀创业人才公积金贷款支持

对选拔出的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优秀创业人才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缩短到3个月,贷款额度上浮20%但不得超过当地最高贷款限额并符合其它限制性规定。

(以上政策均对应国家、省、市对自贸区大连片区及创业支持政策内容为准!)


联系人:张女士 1314786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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