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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转发几张图涉嫌侵权成被告

 昵称54487034 2018-04-17

□记者陈亚洲

大家平时在发布微博微信时,习惯性地配上几张图以表达自己的心情。殊不知,这种随便转发、使用图片的行为可能构成了侵权。平顶山一公司在自己公司官方微博刊发的文章中配发了四张图片,被北京一公司起诉侵权。4月22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平顶山市中院院长刘冠华亲自担任审判长主审这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平顶山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广新局、市摄影家协会等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单位及新闻媒体代表受邀旁听了庭审。

起诉侵权院长审案

案件的起因是河南中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峰公司)在其新浪官方微博中刊发的四张图片。

原告是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盖公司),该公司向平顶山市中院诉称:美国GettyImagesInc.是全球领先的创意、编辑类图片和影视素材提供商,该公司明确授权华盖公司在中国境内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其品牌图片,并授权华盖公司在中国境内就任何第三方对于美国GettyImagesInc.的知识产权(版权,包括精神权利)的侵犯和未经授权使用的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华盖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图片作品,曾署名发表于公开媒体及网站。华盖公司称,近期,该公司发现中峰公司未经许可在其新浪微博上使用华盖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图片作品,中峰公司在使用该作品过程中未署名及支付报酬,并擅自对该作品进行了部分修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峰公司未经华盖公司许可,擅自将华盖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业性使用,严重侵犯了华盖公司的多项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华盖公司向法院提出了被告停止侵权、公开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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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是外国图片公司通过授权中国境内公司展示、销售、许可他人使用其品牌图片以及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的案例,其授权行为通过境内外有关机构进行公证、认证,在平顶山市较为少见。另外,原告在举证中使用了时间戳认证证书等电子证据代替公证证据作为关键证据,该案的审理对该类证据如何质证、法院如何认定将起到示范作用。

为此,平顶山市中院院长刘冠华决定亲自担任审判长主审此案。曾任省高院民三庭庭长的刘冠华,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工作,是全国法院系统和我省首批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专家,并著有多篇知识产权专业论文。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由刘冠华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也反映了平顶山市中院对涉及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的重视。

是否侵权双方激辩

法庭审理开始后,通过原、被告双方观点的阐述,法庭归纳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在审判长刘冠华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围绕华盖公司具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中峰公司的行为是否侵权、如果侵权该承担何责任等双方争议的焦点,各自充分阐述了意见,并现场出示证据,展开激辩。

被告中峰公司称,华盖公司诉称的只是美国GettyImagesInc.授权的中国范围内的许可使用权人,并非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的著作权人,也不属于最高法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依法成立的著作权管理组织,因此,华盖公司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而华盖公司则称其经美国公司授权,该授权经美国华盛顿州公证、中国驻旧金山领事馆认证和北京市公证处公证,该授权是合法有效的,并出示了先关证据。

对于是否侵权,被告中峰公司辩称其在新浪微博使用的四张诉争图片的行为,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个人欣赏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且,该公司发表的都是一些人生感悟、处世态度、自我修养的一些正能量的言词,这四张图片只是作为修饰性的配图,并非处于页面的主导地位,发表的内容也与经营行为无关,并非用于商业目的。而原告在庭审举证中现场播放了使用时间戳认证证书等电子证据,指证被告在其新浪微博上使用华盖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图片作品,并擅自对该作品进行了部分修改。 调解未果择日宣判

最后陈述中,华盖公司提出请求法庭判令中峰公司停止侵权;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刊登消除影响的声明;赔偿华盖公司损失及合理开支2万元等诉讼请求。

而被告中峰公司称,该公司发表的图片是从别的网站转载,并且已经在微博上删除了诉争图片,并愿意在微博上刊发澄清说明。且该公司微博点击量小,关注人数有限,从中没有获利,即使存在侵权行为,也没有赔偿损失的事实依据。因此,请求法院裁定驳回华盖公司的起诉。

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在征得双方同意下,法庭组织了庭下调解,但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取得授权或者许可,并支付费用,通过此次的诉讼行为,让对方认识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提高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庭审结束后,原告代理律师对记者如是说。

谈起该案的审理,该案的审判长刘冠华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无处不在,在当今创新型社会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形势下,我们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公司都应当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我们平时不以为然的行为都有可能构成侵权,知识产权保护只有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以后,才能鼓励作者、发明创造者有更大的积极性去发明创造,经济社会才能更快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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