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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时光同成灰      文/绿亦歌

 请噤声 2018-04-18
她十二岁时带我去过一家面馆,我不知道它还在不在。
当很多年过去,白云苍狗,我们终于长成与当初小小的自己所设想的完全不同的大人时,我希望那些记录着我们少年时光的东西,都统统消失不见。
才能让我们心安理得地装作它从未出现。
那是家开了十几年的老字号,店面很小,稀稀拉拉摆着桌椅,墙壁粉都剥落了大面。宜家带我走进去,细心地用纸巾将一层层的油腻擦干净,又起身去门口烫好筷子,不一会儿,面盛上来,我呼啦一大夹面条咬下去,被烫了舌头,抬起头望向她。
她在笑。
从没想到,之后我再见到她这样的笑容,是在十二年后。
宜家从小父母离异,她跟了母亲从母姓,母亲再嫁,过得比原先风光不知多少。小学的时候她和七八个同学一起寄托在老师家里,每天早上她必须装作很愉快地吃下她最讨厌的鸡蛋,细嚼慢咽,一点不可马虎。整整六年,她从来没有睡过一次懒觉,没有学过书法绘画,没有玩过跳舞机,没有尽兴地吃过一次生日蛋糕,寄人篱下的苦,宜家从小谙熟。
很多年后,宜家在梦中还会想起那条长长的上学路,她在浓密的雾气中背着沉重的书包,耳边只有扫地阿姨扫帚沙沙的寂寞。
我第一次听宜家提起程辰,是在初一的一个夜晚,她和我挤一张床,两个女孩睡不着觉,宜家在黑暗中静静握住我的手,忽然叫了我一声,我侧过头看她,她问我:“你有没有爱过什么人?”
宜家从那时起就给他写信,每天一封,我陪着她冒着毒辣的太阳去寄,来来回回,便听说了许多关于他。三年前程辰坐宜家同桌,笑起来露出可爱的虎牙,随时都有说不完的笑话,一下课就往篮球场跑,一大群女生为他尖叫。
年少的时候,我们总是很轻易的让一个人住进我们心底,最后只得连心一起剜去。
六年级的时候他找到宜家,为他最好的朋友说媒,用一根手指转篮球,眼睛里盛着光,宜家想了想,问他:“那你会不会对我笑?”
她便开始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生牵手,坐在楼梯上看他们打球,日光被切成两半,她和他一暗一明。周末的时候他们提油漆在废弃的墙上涂鸦,吃五毛钱一支的冰淇淋,从马路的一头走到另一头。
毕业的时候程辰以全额奖考去省会,从此宜家讨厌成都,固执地认为那个城市带走了她心爱的男孩。
初二的时候宜家终于放弃给他写信,她上课给我传来纸条,不打扰是我的温柔。
宜家开始出落得越发漂亮,身材高挑,凤眼斜飞。冬天的时候她穿火红色的羽绒服去参加同学会,唯独程辰没有来。晚上回来的时候天空下起雨,我撑伞在门口等她,她独自走过来,雨水和泪水混在了一起。
开始有很多男孩子追女孩宜家。给她送玫瑰送百合,宜家和我牵手走在林荫路上,阳光落在尖角,她忽然停下来,不敢踩上去。宜家问我有没有见过一种草,有四片叶子,我摇头,她说:“以后我找到了,就送给你。”
宜家喜欢坐在靠窗户的桌子上涂指甲油,穿白色的吊带,她会一根一根认真地涂,足够我做完十几页习题。那时候我觉得日子好长,永远都盼不到尽头。再然后,宜家认识了新的朋友,我们开始疏远,放学的时候我会坐在原位看着她们嘻嘻哈哈地去逛街,我揉了揉眼睛,然后继续低头温习功课。
之后她们在外边打了人,怕家里人和学校追查,就趁着晚自习计划逃走。临走前宜家给我写了一张纸条,说你要好好对自己。
我趴在桌子上哭得稀里哗啦,那个时候,我的世界除了数理化,就只剩下她。她扬起脖子笑,她是天鹅,可是就要飞走了。下课后我敲开办公室的门,给老师告了密,在围墙处抓住还没翻过去的她们。
国二下学期,宜家转学回到了她母亲在的城市。她走的时候我不知道,很久后才收到她的信,打开来,一片绿色的四叶草落在手心,我又哭了一次。
没有了宜家的陪伴,日子忽然过得很快,老师给我们讲白驹过隙,我不喜欢那个词,因为它是真的。学校举行晚会的时候我们初三生就只能在教室里在题海挣扎,偶尔主持人的声音传过来,我才恍惚的想起曾经和宜家一起上台表演过节目。唱的《玻璃杯》,话筒出了问题,一直发出杂音,于是我们在全校师生面前丢下话筒落荒而逃。
“你曾说我的心像玻璃杯,单纯得透明如水。”
考完中考,我去宜家在的城市找她,她头发长了许多,穿桃红色的T恤,戴很大的耳环,明晃晃的刺眼。
宜家说:“毕业的那天我先走,没跟别人打招呼,刚走出教学楼,有个平日关系很好的男生站在阳台上喊我的名字,我转过头去,看见他站在阳光里笑。”
有刹那的犹豫,最终她还是走了。
宜家终于找到程辰的*号,过了一个月才通过验证。男生很少上线,或者是隐身,宜家喜欢对着他灰色的头像打很多很多的文字,然后一个个的删除。看着他在线却不敢打招呼,生怕他已经忘记她,便只能坐在电脑前,双手环抱住膝盖,一直等一直等,夜深了再抱床被子裹上,一直要看着他下线。
那是他们分开的第三年,他或许已经忘了她,她的世界依然只有他。
高中的时候我考上成都的学校,阴差阳错般,正好是程辰初中时就读的那所,在本校直升生旁敲侧击询问关于他,然后失望的发现,原来他只是那样一个人,普普通通,放在相册里,久了就会忘记名字。他因为中考失败,回到以前的城市,宜家依然留在母亲身边,三个人,三个城市,呼吸不同的空气。
宜家回去找过他很多次,都只是站在学校门口,站一整天,然后就走。她敢在半夜在街上听完一首莫文蔚,敢在酒吧和人拼酒,敢只身一人去见网友,她敢上刀山下火海,唯独不敢站在他面前。
有次宜家给我写信,说有一天我站在桥上看江流,回过神时天已经黑了,很多时候,我以为我的一生都将这样过去了。
六月我生日,宜家乘车来见我。我记得那年她穿白衬衫,蓝色渐变长裙,头发随意地挽起,还没笑,就已惊艳了时光。
晚上熄了灯,两个人牵手躺在床上,彷佛又回到五年前的夜晚,宜家给我说,前段时间同学会见过程辰,没什么变化,连身高都是,一个人坐在角度,深深的陷下去,她远远地望着,然后跑了。我笑话她没长进。
宜家在黑暗中沉默了许久,在我快入睡时才听到她的声音,她说:“很多时候,我都选择不去想他,因为这样心才不会痛。”
眼角的泪水已经流了好久。
那天我们一起看着窗外天空转成鱼肚白,我将她很久以前忘在我这里的手链还给她,她说你留着吧。
我留着她国一时写日记的本子,国二时的墨绿色衬衫,国三时戴着的手链,都是些她不愿意再要的东西,可其实,我也不愿意再看到它们了。
因为已经再没有办法继续使用了。
她将我送到学校门口,我同学看见了,偷偷问我是谁,不知道为什么我愣在原地答不上来。
她是我最心爱的女孩,可是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
因为彼此都有了新的生活,新的朋友来陪我们分担寒潮霹雳,在我们痛哭流泪的时候抱着我们的肩膀,我们之间的话题还停留在很多年前,明星的八卦也已经泛出腐烂的恶臭。或许人的心的容量是有限的,有的人来了,就必定有人要走。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该走了。
我依然过着早起晚睡的学生生活,空闲的时候看励志的杂志,做什么事都要戴着好学生的帽子拿捏分寸。而她开始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她会在当地给我寄来明信片,大好河山。我们曾经说过很多次要一起去旅游,可是渐渐的,谁也没有再提起过。
我高一的时候为宜家写过一篇文章,发表在杂志的扉页,可是我曾未告诉过她,对她,我的内心深处一直是有些羞涩。
她偶尔给我打电话,说做梦还是会梦见他。那是他们分开的第六个年头,其间只远远的见过一两次,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我开玩笑说:“怕什么,高考完我们去找他,在他家拉横幅说把我娶回家。”
那个时候喜欢一个人,就只想要和他长相厮守,白头到老。
宜家成绩不好,家里人就找关系让她去学艺术,恶补了几个月,勉强通过,文化分也不高,最后报了成都某所师范,算是有所交代。宜家终于鼓起勇气,在最后一次同学会上尾随程辰回家,走了大半个城市,然后拦下他,对他说,我喜欢你。
那句话一脱口,宜家倒像是豁出去了般,将这些年的思念统统倾倒给他。他惊讶地看着眼前和自己一般高的陌生女孩,吓得落荒而逃。
你还记得吗,记忆的炎夏,我没选择的分叉最后又有谁到达。
宜家开始没日没夜的给他发短信,男生招架不住,思忖再三终于说,等分数下来,我们如果能留一个城市,就在一起试试。
她和他一起等结果,她每天蜷在家里看偶像剧,浪子回头金不换,原来你还在这里,她做梦也能笑出声。可是生活从不肯好好对她,通知书发下来,他要去武汉。
宜家不敢相信,拿着手机的手指都在发抖,脸色苍白,隔了好久,才回过去,你是不是故意的。
男生回,为你不至于。
不至于拿他的前途开玩笑,于是她接受,六年的等待已经让她足够平静,她发短信问他,那你回来工作吗?
电视机里锁妖塔倒塌,林月如站在一片废墟中最后说了一句,没想到我已经这么老了。
她什么都没有,只能以这样卑微的方式来爱他。
他说不知道。
宜家约他出去看电影,缠了他好久天,他才勉强答应。她早早的就坐车去他所在的城市,两个小时,一路颠簸,等到了电影院门口,一大批同学已经蹲在那里,他冲她摆了摆手,说:“看电影嘛,人多热闹。”
电影是宜家最讨厌的战争片,且情节枯燥乏味,她却瞪大了眼睛看,恨不得每一句台词都记录下来,想着散场时能有话题与他聊天。可是等片尾曲响起,灯光亮起,宜家看见前排的他头侧在一旁已然呼呼大睡。
宜家在心底告诉自己能够和他有所联系,已经是种奢侈。他上大学的时候她想去送他,他说父母要去,她只得怏怏作罢,很多想说的话,到了嘴边,吐不出来。
大学第一年,课程不多,可是很忙碌,宜家是艺体生,要参加各种活动,唱歌舞蹈,出礼仪。闲暇之余还是会给程辰发短信,他隔两三天才回一次,单音节词,堵得让人没法继续聊下去。日子久了,她周围的人都知道了她的事,戏称她倒贴姐,旁人想不通,好生生的一个姑娘,长得漂亮不说,掏空了心思的对你好不说,还一念就是七八年,他为什么要拒绝。
宜家也想不通,一条条的理由细数下来问我,我沉默半晌,没有告诉她。
和程辰再熟络一些,他偶尔会给她开玩笑,说:“我给你介绍对象。”宜家气不打一出来,怄在心里,飞快地用手机回过去,那好啊。第二天清晨,当真有条陌生短信向她献殷勤,她气得坐在床沿嘤嘤哭起来。
怎么会没有人要,为她寻死寻活,打得头破血流的人不止一个两个。可是宜家说,再美再好,都比不上他。
朋友给她出主意,说你去武汉一趟,就那么施施然在他那所理工科学校走一圈,再冲他那么笑一笑,他想不答应都不行。宜家倒真的收拾了行李就上路,打电话给我说:“倒不是真的想去示威,只是想看一看,他所在的城市。”
可是宜家没有想到,到了学校门口,给他打电话,他不接。她就拖着笨重的行李箱自己去学校里转。典型的理工科大学,建筑物高大严肃,女孩子们都穿着朴素,不似她,黑色眼线微微上挑,蜜色的唇让人忍不住想吻下去,还没走几步就有人巴巴地跟在后面。
宜家一路惊奇,这是否就是他的宿舍,他的教室,他是否在这里喝过奶茶,他的短信是否就是站在这棵树下发给的自己。一直走到篮球场,大约是上课时间,零星的几个男生,有一个人背对着自己,高高跃起,篮球在空中划出一条完美的曲线,进框,落地。
宜家仰起头,不让泪水弄花了自己精心画好的妆。
他转过身,看到了她。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要是他。
程辰带她去吃晚饭,三菜一汤,他坐在她对面。一席饭,两个人都吃得很沉默。他把她送旅馆楼下,一脚踢起路上的无辜石子,怏怏地说:“你要是闹够了,就回去吧。”
回去后宜家换上露背吊带衫配超短裙,安静地坐在灯光下将指甲涂成妖艳的红,她与他斗气,独自跑去酒吧,指着最贵的酒,也不问度数,一干二净。酒吧里放的是很老的歌,张信哲的声音,我再也不愿见你在深夜里买醉,不愿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该知道会让我心碎。
她想知道,他是不是也会心碎。
宜家一个年轻女子以这样的姿态喝酒自然会招来麻烦,有微醺的中年男子走上前对她动手动脚,她无力挣扎,闹出很大的动静。
忽然一个酒瓶自她脑后向对方砸去,宜家不可思议地转过头,在酒吧昏暗暧昧的灯光下,看见他英挺的脸庞。
他拉着她的手腕就开始往外跑,他们跑过灯红酒绿的街道,跑过飞蛾扑火的路灯,跑过有风呼啸而过的下坡路,跑过岁月流成的河。从十二岁,一路跑到二十岁。
宜家想自己不是醉了,是中了蛊,且无药可救,只能饮鸩止渴。
后来她跑不动了,就蹲在地上哭,泪水打在洒满月光的大地上,她讲手中提着的高跟鞋向他丢去,歇斯底里地吼道:“你凭什么这样对我!”
吵着吵着,她就累了,眼皮一合就倒在他肩膀上。他无奈地抱起她,她很轻,像羽毛一样,他将他轻放在床上,替她掖上被子。宜家却突然醒过来,伸出手抓住程辰的衣角,她看着他,说:“你留下来,好不好。”
男生站起身径直离开,没有看宜家一眼。
宜家睁了一整夜的眼,看着天空泛起白。
第二日早上她站在他寝室楼下等他,他不肯下来,宜家只好一个人吃了两份豆浆油条,撑得她胃里排山倒海,可是吐不出来。宜家低下头,给他发短信,我走。
然后拖起行李箱往大街上跑,出租车的刹车刺耳响起,司机摇下窗户大骂她神经。
宜家没有回头,所以她不知道他有没有追上来。
可是她其实是知道的。
宜家就以如此狼狈的方式从武汉回来,回到寝室给程辰发短信说一路平安,这次他倒回得快,依然单字,好。她将手机狠狠摔在地上,她想知道他究竟有没有心。
寒假的时候程辰坐火车回来,宜家说去接他,他不同意,倒找不出什么理由。就是不告诉她时间,班次,宜家便下决心堵一把。她提前三天到达火车站写了旅馆,每天站在出站口等武汉的车,那正好是冬天最冷的几日,成都的冬天阴冷潮湿,钻心的凉,宜家数了数,自己一共穿了七件衣服。
第三天宜家一夜未眠,凌晨四点就爬起来去等他,一直等到下午两点,最后一班由武汉抵达的车,她对自己说,放弃吧。
已经学会在无数想他的夜里轻声对自己说,放弃吧。
于是她转过身,看到了他。
宜家死死地捂住嘴巴,不敢相信地看着程辰往别的方向走去。
人来人往的火车站,摩肩接踵,宜家从背后大声叫他的名字,他过于惊讶,问她怎么在这里。
宜家穿十厘米的高跟鞋,跑着过去,一股脑地将为他准备的礼物全部从包里掏出来,然后取下脖子上那条为他织好的围巾给他戴上,取下围巾的刹那,寒冷的东风灌进她的脖子,可是她很开心地笑了。
她说:“路过。”
“哦,那我走了。”他便真的走了。
宜家在一月的成都的火车站,眼睁睁看着他的背影越走越远。
后来宜家总给我说,她始终没有办法爱上成都这座城,因为回忆太凛冽。
大四的时候宜家家里给她在电视台找好了工作,不愁吃穿,宜家闲得没事去学车,给师傅送烟,师傅笑话她:“好大的姑娘了,还不趁早把自己嫁了?”
她无辜地眨眨眼睛:“没有人要啊。”
没有人相信,他是真的不要她。整整十年,宜家恨不得他瘸了残了,全世界的人都不要他了,她才可以陪在他身边。可是天不遂人意,他程辰非但没瘸没残,还在千里之外找到了一份工作。刚好混个温饱,还抵不过宜家半个月的薪水,她不忍告诉他,他自尊心强,不肯向人低头,尤其是她。
那时候我准备出国,宜家知道后点点头,说出去了好,最后别再回来,触物触景,都是伤情。她依然年轻漂亮,贴大假睫毛,卷成一个好看的弧线。我忽然发觉,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和她好好说过话了。
好多好多年了,我一直记得的,还是当初着白衣白裤,站在梧桐树下冲我挥手微笑的小女孩。可是如今,她长大了。
唯一不变的,还是当初那颗爱他的心。
宜家没有来机场送我,因为一周前她收拾好东西跟家里人摊牌独身一人去了武汉。整整十年,我们都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小女孩,知道生活不是电视剧,别说轰轰烈烈,就连一颗真心,也是千金难求。所以性情中人,就应该趁年轻找个金龟婿早早嫁掉,婚前不能公正财产,房产证要写双方姓名,好保下半生衣食无忧。
可是宜家放弃了一切,去找他。
其实我一直很羡慕宜家,她想做什么就能真的不顾一切去做。她貌美如花,家境优越,关键是还冰雪聪明,大凡女子,三者得一便可少受人间十八罪,偏偏她全部揽下,所以无人能够如她一般,仰起脖子笑,阳光碎在眼底。宜家的人生唯一遗憾就是他,可正是有了这遗憾,她才显得更加圆满。
她还是当初那个捧着玻璃杯的小女孩,可以为爱不顾一切,可是我不再是了,岁月已经溢出来了。
七月的武汉是个大火炉,天空蔚蓝,宜家忽然放声大笑起来,她给我说:“这是我最后一次了。”这样笑着笑着,她的泪水就落了下来,“抗战都才用了八年,为什么他就是不肯看我一眼呢?”
宜家去程辰所在的建筑事务所当文秘,参茶倒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家干起粗活来毫不拖泥带水,他装作陌生人不认识她。宜家和他租同一个小区,上下班时挤同一辆公车,进同一家餐厅,仰望同一片蓝天,还好他始终单身。
在武汉的第二个年头,我给宜家打越洋电话,她说还好,就是有些想家了。周围的人已经没有力气再过问她的感情生活,因为再没有人能比她还固执。挂掉电话,我想起不知道是哪一年的事,我们一起在KVT唱《红豆》,她侧过脸问我,究竟怎样,才算情深。
陆离的灯光投在她眼中,散落一地的光华。
我很想抱抱她,可是友情就是友情,纵然绕梁,终究不是爱情。
我回国那年,程辰找了女朋友。
下班后他请宜家吃饭,宜家内心欢呼雀跃,以为这场持久战终于燃起了曙光,她让他请一碗牛肉面,他觉得过意不去,但是她坚持。在等面的空隙中,程辰第一次替宜家将桌子擦干净,然后静静地看着她的眼睛说:“我要结婚了。”
是朋友相亲找的对象。宜家接过照片,微胖的女孩子,戴眼镜,短头发,有些傻气,比不上她,哪里都比不上她,可是就是不是她程宜家。
宜家平静地将照片递回去,面端上来,宜家这才第一次真真正正的看明白,程辰要的是白味的面条,上面只有几片青菜,自己要的是麻辣,面条上盖了层厚厚的辣椒。
他已经再也不是她记忆里那个笑起来像太阳的少年了。他不再打篮球,他开始和普通男子一样买彩票玩股票,在酒席上说一些下流的玩笑,整日明争暗斗想着升职。
宜家平静地看着眼前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
那夜回到租的屋子里,她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她终于发现她再也找不到记忆中的那个他了。
少年清秀干净的面容,在阳光下仰起头畅怀大笑,却随着天边的流云作散。
上穷碧落下黄泉,却真的再也找不到了。他已经逆着时光的洪流一步一步,渐行渐远,成为了她心尖一个遥远的梦,就算她化作夸父,也再找不回来。
宜家难过得不能呼吸,只能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望见镜子里不知何时爬上眼角的皱纹。
那天晚上,宜家给我发了唯一一封邮件,说,我要回家了。
小时候父母离异,宜家和母亲被父亲家里人赶出了门,站在深夜的大街上,母亲紧紧搂着她,说我们会有一个家。母亲再婚后,宜家寄宿在老师家里,房间里摆的是老师女儿的照片,宜家起床后必须叠好被子,保持房间原来的模样。
再然后,宜家遇到十岁的程辰。他笑着说:“你的名字真好听,宜家,你会有一个很好很好的家。”
原来,她一直误会了,他不是要给她一个家。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长大后才知道生活往往不尽人意。
就此,宜家此生第二次离开武汉,从此没有再去过。
回到成都,宜家去中学当老师,外地的孩子来求学,父母将他们带到宜家家门口,请她代为照顾。宜家不再排斥父母安排的相亲,每场都去,化精致的妆,穿十厘米的高跟鞋,披貂皮大衣,想笑的时候就仰起脖子。
宜家改了签名,说:以前还小,觉得失去一个人就失去了整个世界;现在大了,才知道失去一个人得到的是整个世界。
可是有些时候,就算拱手河山,让出全世界,也不一定换得到这个人。
其实并不是她配不上他,也并不是好友口中的他没福分拥有她。爱情这种事,没有对不对,没有配不配,没有值得不值得。只是你在这里,而他不打算向这里走。
宜家说,很努力努力过了,可是他就是不喜欢我。就是不能是我。
我问宜家,是否还相信爱情。
宜家想了想,说,真爱就像幽灵,每个人都谈论它,可是只有很少的人见过它。我们以为我们遇见了,可那其实不是。
再后来,有男孩子追我,在十二月的河边鹅毛大雪下为我放一场烟花,他笑起来露出虎牙,像阳光。我的内心瞬间大恸,坐下身来在将宜家这么多年的故事如数抖出,前尘岁月,原来已经锈迹斑斑。
说到最后,我抬头问出多年前宜家问我的那个问题,为什么就不能是她。
男子并未回答我,而是起身将手中最后一束烟花放上天空。赤橙红绿,漂亮得让人不小心就流出了泪来。
他站在满目彩色中,对我说:“诺诺,哥哥他说,深情即是一宗死罪,恕他疏离。”
原来如此,爱得太深太用力,反而让对方失去了接受的勇气。
这一世,有多少女子爱而不得,甚至比两败俱伤更为惨烈,伤口腐烂在心里。岁月溉之以土壤,以雨露,以日光,却终是要以你的深情作为肥料,却再不希冀能开出一朵灿烂的花。
渐渐的,宜家开始丢弃关于程辰的一些东西,零零碎碎的,丢不全,但少一件是一件。清理电脑里的照片时,宜家看到了自己大学时代在火车站等他时自己拍的照片。闪着明亮的灯火的出站口。宜家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冬天的早晨4点的灯火,还清楚的记得,零下的温度,片片的雪花落在身上慢慢融化,像白糖一样,一颗一颗的洒落满身。她还清楚的记得,围在脖子上的围巾的温度,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那个时候的心情。
最可恨的是,她都还记得。
从凌晨4点等到下午2点,从12岁等到24岁,12个小时,12个年头。
她等过了,她最好的年华。
宜家最后一次梦见程辰,似乎是回到了他们十一二岁的光景,少年坐在讲台上,穿红色运动背心,单手转动着篮球,阳光细细地吻上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他的双腿在空中荡呀荡,他对宜家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一个女生问一个男生,你爱我吗,男生说,不爱。女生问,那你能爱我三个月吗?男生说,不能。女生又问,那你能爱我一天吗?男生说,不能。女生最后说,那你能爱我三秒钟吗?
男生沉默了一下,然后说,一二三,爱完了。”
——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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