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点根据每门课的成绩计算而得,60分绩点为1,往上每1分为0.1绩点,100分为5个绩点。每门课都有学分,是按学时计的,多数学校每18学时对应1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是将分数换算为绩点,之后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方法计算。90以上算4分,80到90算3分,70到80算2分,60到70算1分,60以下0分。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绩点)/∑课程学分=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 ∑,Sigma,希腊字母(念:西格玛)表示数学中的“求和”。 某些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制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定: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在有些学校,平均学分绩点不到2的话(即大约每门平均分在70分左右)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只有结业证书。 1、五级记分制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表 2、百分制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表 3、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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