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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静的基本原理

 timtxu 2018-04-21


心静的基本原理


 作者:慧观法师


佛教一向是以追求心净而静为旨归的,这一点我们自然能够从经、律、论三藏中所讲的各种佛理中体会出来。用佛教常用的遮诠法来说,心净就是在人与人、人与物的各种关系和联系之中,既不以我为中心,唯我独尊,凡事皆从字出发,看其是否为我;也不要过于在意这种、那种关系和联系,把此人或彼物看得多么重要和不可或缺。其实,一切皆离不开因缘两个字,生命个体之如是,其他的人和人之外的一切事物现象都是这样的。因缘到了,想躲是回避不过去的。不能正视这种关联,于是就有了怨憎会之苦;因缘尽了,还想聚首,只能徒生伤感,爱别离便指的是这种情况。善待因缘,就是在特定的关系和联系之中,不分我他,一任平等;不分亲疏,一善处之。一旦人、物皆非,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即可一了付之。如此便可遇事不惊,也就是达到了心净而静的境地。



追求心净而静,就是因为心有不净而难宁静。溯本求源,原来总是我、法在作怪。不了因缘二字实义者,虽时时经历着人生中的生老病死,不断地感受到事物的迁流变化,却不能以自然的态度处之,总是希望通过个体之我的人力和心愿,使爱者长伴、爱物常随,这是明显与自然规律背道而驰的,因而注定是不可实现的。可是,普通的人皆难以悔改,由此就铸成了种种悲欢离合。所以有这种现象普遍而经常地发生,在佛教看来,就是没能正确认识因缘二字,或者说是在二字上尚未过关。什么是我、法?我,印度梵语“Atman(阿特曼)的意译,在婆罗门教和印度教中意指个体生命的灵魂和世界灵魂,佛教借此名词转指世俗所谓事物内部常存不变的主宰者。佛法的一大原则就是诸法无我,主张包括人类在内的世界万物无不是因缘和合的产物,也皆因一定因缘条件的离散而坏灭,没有什么东西内在地拥有不变不动的实体或主宰者。可是,佛教以外的其它学说和宗教,大多没有把握得住因缘二字,总是倾向于以人类为中心,把世界万物分为人和其它事物(即法)两类,认为人的个体生命形态有变化,但寓于人体之内的灵魂却是不死的,一次个体生命终结之后,灵魂会从躯壳中游离出来,转到另一生命形体之中,即主张有人我长存。同样,他们也认为在人之外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也都有独立自在的实体,在佛教看来,这就是主张有法我存在。因为有了人我法我之见,所以才有了人世间种种的纷争与烦恼,这是影响人心之净洁与清静的大敌。为了打倒这个首要的敌人,佛教必须阐明我之存在其中的世界万象究竟是怎么回事。



缘起而空,是佛教指导修行的根本理论。观一切法因缘的聚散变化,从而觉悟其人无我与法无我(自性空)的本质,才能破除心中的妄想与执著,妄想与执著没有了,人的心才能因净而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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