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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的精神领袖和总统到底是如何分工的?

 后知后觉无所谓 2018-04-21

伊朗的精神领袖和总统到底是如何分工的?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明白:伊朗的政体及精神领袖和总统是如何产生的?伊朗1979年成立共和国,实行政教合一制度。

伊朗的精神领袖,又称为伊朗革命领袖,它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高领袖。他和伊朗总统同时是国家元首,但不是政府首脑。根据伊朗国家宪法规定:伊朗精神领袖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在宗教领域及中央政治的最高领导人。伊朗精神领袖由“专家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终身,除非辞职或被罢免。但在理论上可以由同一个议会弹劾。虽然专家会议是由公众选举产生,不过在选举前,一个由伊朗精神领袖任命的宪法监护委员会将对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宪法规定:精神领袖由一名伊斯兰教什叶派教法学家担任,领导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权力部门。事实上是行使国家的最高权力。

伊朗的总统是根据伊朗的宪法明文规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的位置在最高领袖之下,但他是国家正式的最高领导人,即国家元首。因为伊朗实行总统内阁制,所以总统也是国家的政府首脑。
最高领袖拥有广泛的权力,职权包括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其执行,担任武装部队统帅,宣布战争、和平和总动员令,下达全民公决令;可任命或罢免总参谋长、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司令、广播电视局局长和司法总监等官员。伊朗的总统经选举产生后必须经领袖批准方可生效,领袖可根据议会或最高法院的裁决罢免总统。

伊朗的总统则主要是行政部门的首长,主要职责是向人民及最高领袖和议会负责。伊朗总统如果辞职则需向领袖递交辞呈。这就是伊朗的精神领袖和总统的具体分工。你认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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