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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理学”和“心学”?

 慈悲诚意 2018-04-21

简而言之,理学是客观唯心主义,心学是主观唯心主义。

在本体论上,朱熹的理学在宇宙观上,认为宇宙和世界的唯一主宰就是“理”,天地万物都是由形而上的“理”和形而下的“气”组成而来,自然法则和事物的关系是理和气的关系,同时“理”还是社会道德规范,是至高的规范,宇宙运行的规律。“理”是理学本体论的最高范畴,但同时心的作用也很被重视。理是朱熹哲学的开始,却不是最终目的,要把天理放入人心中,通过“穷理尽性”的步骤,最终实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所以理学又被称为心性之学。朱熹所表达的“心”的范畴已经超然于器官之外,直至精神本体的最核心之处。

(朱熹)

这样朱熹哲学中便有两个绝对和两个本体,心与理的问题也就成为朱熹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即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理相当于客观精神存在,心相当于主观精神存在,虽然为了把二者统一起来看,朱熹提出了“心与理一”,但是并没有解决其矛盾,在“心外有理”和“心外有物”的理论中,心与理最终也不能合二为一。

王阳明的心学把“良知”作为本体,良知即是是非之心,用主观精神代替了朱熹的客观精神。一切道理皆我出,而不在我心在外。王阳明认为“人人胸中有个圣人”,何必要学孔子,在作圣这一点上,大家都是一样的,只要能觉悟到,就能“点铁成金”,比朱熹简易得多。

(王阳明)

在伦理学上,朱熹的理学认为“天理”是最高道德标准,朱熹将“天理”和 “人欲”对立,将抽象的“理”升华到亘古不变,恒久存在的高度。而王阳明则把良知作为道德之源,把全部浑一的心作为理,在理论上要把包括人欲在内的情都作为理来加以肯定,王阳明肯定也面临着这种矛盾。在王阳明的学问中,恶和人欲都是偶发短暂的东西,一旦觉悟到自身的良知,恶和人欲就会消融殆尽。

(知行合一)

在知与行的关系上,程朱理学中,格物是既是行又是知,朱熹认为知行的关系是“知先行后,行重于知,知行互发。但是由于朱熹的知的概念是十分广泛的,既包括了主观上的知识,也包括了求知的行为,“行”的概念则被压缩为是对既有知识的实践活动,故而二者在范畴上并不统一。但在王阳明看来,知的含义只是主观意义上的知,是一个纯粹的主观性的范畴,概念范围比较狭小。然而, 王阳明的“行”的概念则是无限大的,认为人的一切行动,甚至包括部分的心理活动,都可以算作行的内容,在这样的基础上,王阳明把“知行合一”以达成良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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