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叠: 字欲其排叠疏密停匀,不可或阔或狭,“壽”、“藁”、“畫”、“竇”、“筆”、“麗”、“羸”、“爨”之字,“系”旁、“言”旁之类,《八诀》所谓“分间布白',又曰“调匀点画”是也。高宗《唱法》所谓“堆垛”亦是也。 2,避就: 避密就疏,避险就易,避远就近,欲其彼此映带得宜。又如“廬”字,上一撇既尖,下一撇不当相同;“府”字一笔向下,一笔向左;“逢”字下“辶”拔出,则上必作点,亦避重叠而就简径也。 3,顶戴: 字之承上者多,惟上重下轻者,顶戴,欲其得势,如“曡”、“壘”、“藥”、“鸞”、“驚”、“鹭”、“鬐”、“聲”、“醫”之类,《八诀》所谓斜正如人上称下载,又谓不可头轻尾重是也。 4,穿插: 字画交错者,欲其疏密,长短、大小匀停,如“中”、“弗”、“井'、“曲'、“册'、“兼'、“禹'、“禹'、“爽'、“爾'、“襄'、“甬'、“耳'、“婁'、“由'、“垂'、“車'、“無'、“密'之类,《八诀》所谓四面停匀,八边具备是也。 5,向背: 字有相向者,有相背者,各有体势,不可差错。相向如“非'、“卯'、“好'、“知'、“和'之类是也。相背如“北'、“兆'、“肥'、“根'之类是也。 6,偏侧: 字之正者固多,若有偏侧、欹斜,亦当随其字势结体。偏向右者,如“心'、“戈'、“衣'、“幾'之类;向左者,如“夕'、“朋'、“乃'、“勿'、“少'、“厷'之类;正如偏者,如“亥'、“女'、“丈'、“父'、“互'、“不'之类。字法所谓偏者正之,正者偏之,又其妙也。《八诀》又谓勿令偏侧,亦是也。 7,挑扌窕: 字之形势,有须挑扌窕者,如“戈'、“弋'、“武'、“九'、“气'之类;又如“献'、“励'、“散'、“断'之字,左边既多,须得右边¤之,如“省'、“炙'之类,上偏者须得下扌窕之,使相称为善。 8,相让: 字之左右,或多或少,须彼此相让,方为尽善。如“马'旁、“糹'旁、“鸟'旁诸字,须左边平直,然后右边可作字,否则妨碍不便。如“羉[上无四]'字,以中央“言'字上画短,让两“糹'出;如“辦'字,其中近下,让两“辛”出;如“鸥”、“鶠”、“驰'字,两旁俱上狭下阔,亦当相让;如“呜'、“呼”字,“口”在左者,宜近上,“和'、“扣'字,“口”在右者宜近下,使不防碍,然后为佳,此类严也。 9,补空: 如“我”、“哉'字,作点须对左边实处,不可与“成'、“戟”、诸“戈',字同。如“袭”、“辟',、“餐'、“赣',之类,欲其四满方正也,如《醴泉铭》“建'字是也。 10,覆盖: 如“宝”、“容”之类,点须正,画须圆明,不宜相著,上长下短。 11,贴零: 如“令'、“今'、“冬'、“寒'之类是也。 粘合:字之本相离开者,即欲粘合,使相著顾揖乃佳,如诸偏旁字“卧”、“鉴”、“非”、“门”之类是也。 12,捷速: 如“凤'、“风”之类,两边速宜圆¤,用笔时左边势宜疾,背笔时意中如电是也。 14,满不要虚:如“园'、“圃”、“图'、“国”、“回'、“包'、“南”、“隔”、“目”、“四'、“勾”之类是也。 15,意连: 字有形断而意连者,如“之”、“以'、“心'、“必”、“小”、“川'、“州”、“水”、“求'之类是也。 16,覆冒: 字之上大者,必覆冒其下,如“雲'头、“穴'、“宀”、“榮字头”头,“奢”、“金'、“食'、“夅”、“巷”、“泰”之类是也。 17,垂曳: 垂如“都”、“鄉”、“卿”、“卯”、“夅'之类,曳如“水'、“支”、“欠'、“皮'、“更”、“辶”、“走'、“民”、“也'之类是也。 18,借换: 如《醴泉铭》“祕”字就“示”字右点,作“必'字左点,此借换也。《黄庭经》“¤”字,“¤”字,亦借换也。又如“靈,,字,法帖中或作“¤”、或作“小',亦借换也。又如“蘇”之为“蘓”、“秋”之为“秌',“鹅”之为“¤[上我下鸟]”,为“¤[左鸟右我]”之类,为其字难结体,故互换如此,亦借换也,所谓东映西带是也。 19,增减: 字有难结体者,或因笔画少而增添,如“新'之为“¤”、“建”之为“¤”,是也。或因笔画多而减省,如“曹'之为“¤”、“美”之为“¤'。但欲体势茂美,不论古字当如何书也。 20,应副: 字之点画稀少者,欲其彼此相映带,故必得应副相称而后可。如“龍”、“詩'、“讐”、“轉”之类,必一画对一画,相应亦相副也。 21,撑拄: 字之独立者,必得撑拄,然后劲可观。如“可'、“下”、“永'、“亨'、“亭'、“宁'、“丁”、“手'、“司'、“卉',、“草'、“矛”、“巾”、“千”、“予”、“于”、“弓”之类是也。 22,朝揖: 凡字之有偏旁者,皆欲相顾,两文成字者为多,如“邹”、“谢”、“锄”、“储”之类,与三体成字者,若“讐”、“斑”之类,尤欲相朝揖,《八诀》所谓迎相顾揖是也。 23,救应: 凡作字,一笔才落,便当思第二、三笔如何救应,如何结裹,《书法》所谓意在笔先,文向思后是也。 24,附离: 字之形体,有宜相附近者,不可相离,如“形”、“影”、“飛'、“起”、“超”、“饮”、“勉”,凡有“文”、“欠”、“支'旁者之类,以小附大,以少附多是也。 25,回抱: 回抱向左者如“曷'、“丐'、“易'、“¤'之类,向右者如“艮'、“鬼'、“包'、“旭”、“它'之类是也。 26,包裹: 谓如“园'、“圃”打圈之类四围包裹者也;“向'、“尚',上包下,“幽'、“凶'、下包上;“匮”、“匡',左包右;“旬'、“匈',右包左之类是也。 27,却好: 谓其包裹斗凑不致失势,结束停当,皆得其宜也。 28,小成大: 字以大成小者,如“门',“辶”下大者是也。以小成大,则字之成形及其小字,故谓之小成大,如“孤'字只在末后一“\[捺]',“宁”字只在末后一“]',“欠”字一拔,“戈'字一点之类是也。 29,小大成形: 谓小字大字各字有形势也。东坡先生曰: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若能大字结密,小字宽绰,则尽善尽美矣。 30,小大 大小: 《书法》曰,大字促令小,小字放令大,自然宽猛得宜。譬如“日'字之小,难与“国'字同大,如“一'字“二'字之疏,亦欲字画与密者相间,必当思所以位置排布,令相映带得宜,然后为上。或曰:“谓上小下大,上大下小,欲其相称。'亦一说也。 31,左小右大: 此一节乃字之病,左右大小,欲其相停,人之结字,易于左小而右大,故此与下二节,著其病也。 32,左高右低 左短右长: 此二节皆字之病。不可左高右低,是谓单肩。左短右长,《八诀》所谓勿令左短右长是也。 33,褊: 学欧书者易于作字狭长,故此法欲其结束整齐,收敛紧密,排叠次第,则有老气,《书谱》所谓密为老气,此所以贵为褊也。 34,各自成形: 凡写字欲其合而为一亦好,分而异体亦好,由其能各自成形故也。至于疏密大小,长短阔狭亦然,要当消详也。 35,相管领: 欲其彼此顾盼,不失位置,上欲覆下,下欲承上,左右亦然。 36,应接: 字之点画,欲其互相应接。两点者如“小'、“八'、“忄'自相应接;三点者如“糹'则左朝右,中朝上,右朝左;四点如“然'、“無'二字,则两旁二点相应,中间接又作灬亦相应接;至于丿、\[捺]、“水'、“木'、“州'、“無'之类亦然。 已上皆言其大略,又在学者能以意消详,触类而长之可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