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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发生交通事故同样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

 昵称29638382 2018-04-23

本报讯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受伤,是否可以主张误工费?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减弱和丧失的年龄必然大大迟延,到退休年龄时大多数人还可以正常从事劳动。有的退休人员被单位返聘,有的自谋职业,有的从事个体经营、保洁等工作,总之,只要证明自己退休后从事正当劳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治疗期间完全可以主张误工费。

李大爷今年66岁,退休后在大连火车站双兴街大菜市租了一个摊位,平时卖些蔬菜和水果。去年3月28日上午,他被一辆私家车撞倒,右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断裂,送大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16天,进行了韧带修复手术。经交警认定,私家车司机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大爷住院期间共支出医疗费6万余元,全部由司机王某垫付。李大爷出院后,委托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将司机王某和王某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起诉到西岗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委托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李大爷的伤情进行鉴定,结论为李大爷构成十级伤残,60天内增加营养,90天内需要一人陪护,误工4个月。对于李大爷的伤残赔偿金、护理费和营养费,司机王某和某保险公司均无异议,但对李大爷主张的误工费,司机王某和某保险公司均有异议。司机王某认为,李大爷66岁了,已经退休,按月领取退休金,故不存在误工的情况。而李大爷一方向法院提交了李大爷与大菜市签订的摊位租赁合同和交纳租金发票,证明自己在受伤前一直在大菜市正常经营,受伤后4个月无法正常经营,故存在误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大爷虽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他提供了与大菜市签订的摊位租赁合同和交费发票,证明受伤前一直在大菜市从事经营,李大爷受伤后经鉴定有4个月的治疗期,故必然会导致收入减少,由于李大爷没有纳税记录,最终法院按大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38050元计算李大爷的误工费。判决司机王某和某保险公司赔偿李大爷的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1万余元,其中包括误工费12509.59元。

王金海律师说,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能提供证据充分证明其实际在从事劳动,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本人或家庭收入减少的,那么其要求赔偿实际减少的收入的误工费应当予以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受害人遭受侵害,客观上因侵害的发生导致误工而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均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王金海律师建议退休后从事第二职业的老年人,要与受聘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让公司通过银行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超过纳税标准后,要主动纳税,一旦发生意外就会有证据证明自己存在误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首席记者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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