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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礼记》中说:“寡妇之子,非有见焉,弗与为友”?

 昵称32901809 2018-04-23

“寡妇之子,非有见焉,弗与为友”这句话,从字面看,只“有见”不好理解。元人陈澔在《礼记集说》中将之解释为“有见,才能卓异也。”所以这句话的意思,不妨解释为寡妇之子,若非有卓越的才能,不要与之交朋友。

为什么,难道不是史诗级寡妇之子,就连交朋友的权利都没有了?

这句话的用意,怕是在保护双方的名节上。好德如好色者少之又少。一个士人,突然频繁地出入寡妇的家,路上遇到熟人,都欲盖弥彰地打声招呼:“我去看看寡妇之子——我的好朋友。”熟人会怎么想?寡妇家那孩子也没有什么特别,随地吐痰、酷爱抠脚,整话说不出来一句,和他交朋友一定是幌子,怕是好色吧。

本来可能是很正常的事,这么一琢磨,就显得不太正常,瓜田李下,能免则免。所以《礼记·坊记》说到男女关系,要有这一句。

孩子无比出色,是人中之龙,与之交往,就不会有人提出疑问。典型的例子,比如欧阳修。欧阳修是老来子,父亲去世早,全凭母亲郑氏。郑氏出身不低,见识不短,将欧阳修教得很好。欧阳修小小年纪就有才名,与闾里士人做朋友,也并没有人避讳嫌弃,他因此得借书以观。

古代颇重男女之别,“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这种心态培养出无数道德探子,要求别人坚壁清野,不要让自己的窥视欲得到满足,方可谓之德。关于这种文化心态,鲁迅先生说得很好了,“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膀,……,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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