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缴税收滞纳金的6种情况

 萧赫1026 2018-04-23

我们知道,纳税人发生的税收滞纳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4号)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因此,纳税人发生的税收滞纳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税收滞纳金的计算

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纳税人缴纳税收滞纳金的6种情况

根据《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的规定,纳税人不需缴纳税收滞纳金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2.“经批准延期纳税”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税款的。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困难”法定情形有二: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案例:汶川大地震后,灾区企业因地震后损失巨大,无法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纳税的,不需要缴纳滞纳金

3.经批准延期申报的。

4.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5.特别纳税调整事项,补缴税款的。

纳税人发生关联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行使核定权,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不需缴纳滞纳金。

6.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的。

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