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第一男主人公贾宝玉,有个得力的贴身小厮叫茗烟,也叫焙茗,是老叶妈的儿子。这个小厮聪明顽皮,伶俐乖巧,给读者的印象很深,特别是在顽童闹学堂、同卍儿在小书房幽会、为宝玉弄风月故事书、出城寻刘姥姥杜撰的破庙以及宝玉祭金钏等情节中,都有它的重头戏。 红学界一般认为书中的茗烟就是焙茗,但这个小厮究竟应该叫茗烟还是叫焙茗?究竟是先叫茗烟还是先叫焙茗?作者为什么要将茗烟改名为焙茗?都是红学研究中的一笔糊涂账。著名红学家胡文斌先生认为,这个小厮原来应该叫茗烟,后来改名焙茗;而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则认为,他原来应该叫焙茗,后来改名茗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没说清这个理,究竟谁说得对,至今也不得要领。 为了搞清这笔糊涂账,我们不妨将脂本《石头记》与程高本《红楼梦》各版本中茗烟、焙茗名字转换的具体情况开列如下: 庚辰本、戚沪本、戚宁本、舒序本中,第1-23回称为茗烟,自第24回起至34回突然改名“焙茗”,到第39回又恢复“茗烟”。未交待改名原因。 蒙府本、甲辰本、列藏本、杨藏本中,第23和24回一律作茗烟,其它同上。 郑藏本中,第23、24回一律作焙茗。该本只存这两回,其它无考。 程高本第23回前也一直称为茗烟,至第24回改名焙茗,但添加了一段改名原因的描述:“只见茗烟在那里掏小雀儿呢。贾芸在他身后,把脚一跺,道:‘茗烟小猴儿又淘气了!’茗烟回头,见是贾芸,便笑道:‘何苦二爷唬我们这么一跳。’因又笑说:‘我不叫茗烟了,我们宝二爷嫌烟字不好,改了叫焙茗了。二爷明儿只叫我焙茗罢。’贾芸点头笑着同进书房。”这段解释文字显然是整理出版者添加的,但瞻前未顾后,第35回后又改名茗烟,却未交待理由。 程高本后40回中,这个小厮的名字也一直叫做焙茗。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以下规律:第23回前这个小厮叫茗烟;第24至34回,小厮的名字改作焙茗;第35至38回中,小厮没有现身;第39回至80回又改回为茗烟。由此可见,第23回与24回,是茗烟改名焙茗的分水岭;第35回至39回,又成为焙茗改回茗烟的分水岭。到了后40回,又向第24回至34回回归,一律称作焙茗。这种具有明显规律性的分布,难道仅仅是作者的疏忽或偶然的巧合吗?其中究竟蕴含着什么奥秘呢? 这一问题也着实让笔者焦虑了好多年,久久不得其解。前年某一天,就在撰写《论明义本就是曹雪芹披阅增删的金陵十二钗》一文时,笔者突然灵光一闪:“明义本”《红楼梦》所涉及的《石头记》原书内容,与原书中茗烟改名焙茗的情节,实在是太吻合了!这种吻合又说明了什么呢? 大家知道,乾隆中叶与大诗人袁枚有过交往的富察明义,曾亲自从曹雪芹手借阅过一部《红楼梦》,明义阅后题写了二十首《题红楼梦》诗。根据明义诗分析,他题咏的那本《红楼梦》,篇幅短小且首尾完整,是个与今天所见的脂本《石头记》和程高本《红楼梦》既有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另一部小说。 著名红学家吴世昌先生仔细分析了明义的《题红楼梦》诗,认为二十首七绝的内容,除第一首作为总冒,末两首谈到全书结局,略加评论外,其余十七首则每首说明书中一段情节或一个故事。这些故事有的为今本所有,有的则今本所无,有的虽有而情节不同,有的则因诗句意义不够具体,不易对出所指为哪一个故事。吴世昌先生以明义《题红楼梦》诗为根据,对比传世的《石头记》文本,测知明义题诗次序与今本回次及故事情节对应关系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二十回 宝玉与小红梳头(今改为麝月)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吴世昌先生将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与今本《石头记》回目逐一比对之后,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规律:曹雪芹借给明义看的那部《红楼梦》钞本,其中主要故事发生在今本《石头记》第23回以后,第35回以前。换句话说,今本《石头记》第1-22回,第36-80回书中的故事,除63回的怡红夜宴情节外,在明义的题红诗中竟然全无反映。该书主要是写宝玉与姐妹及丫环们在大观园中嬉戏玩耍的故事,元妃省亲、姐妹起诗社以及东府那些风月故事,一律付之阙如。 据此,吴世昌先生推测,曹雪芹这部《红楼梦》“显然”是今本《石头记》的“初稿本”。笔者既不同意吴世昌先生以“显然”作理由,也不同意吴世昌先生的“初稿本”推测结论,在《论明义本就是曹雪芹披阅增删的金陵十二钗》一文中,详细论证了明义本应是曹雪芹在《石头记》原著基础上,经过披阅增删改写成的一个改编本。当我们再发现了今本《石头记》中茗烟改名焙茗的规律性分布之后,立即就会发现,这种分布规律与明义题红诗次序以及在今本《石头记》回次及故事情节的对应关系,是完全一致的。 今本《石头记》将宝玉小厮改称焙茗的篇幅在第24——34回,而明义本《红楼梦》的内容则对应今本《石头记》的第23——35回,两者分布范围是基本一致的。考虑到第35回中并无茗烟(焙茗)这个人物出现,郑藏本中第23回中亦作焙茗,因此二者的分布竟是完全一致的! 这种一致说明了什么?说明今本《石头记》第24——34回中茗烟改名焙茗,乃是曹雪芹对原本《石头记》披阅增删所留下的痕迹!今本《石头记》1-23回,35-80回,乃是作者的原稿,原稿中宝玉的小厮就叫茗烟,是曹雪芹披阅增删改编那本明义本《红楼梦》(金陵十二钗)时,截取了原书23回至34回的故事独立成书,并将小厮的名字改成了焙茗。从明义题红诗我们还可知,曹雪芹不仅改了小厮的名字,还将宝玉为之篦头的丫头麝月改名小红,将北静王赠宝玉的茜香罗改为绿云绡,宝钗扑蝶的细节与今本有很大不同,还增添了“错认猧儿”等今本没有的情节。这些改动恰恰是曹雪芹对前人作品披阅增删加以改编的铁证! 明义本《红楼梦》是个首尾完整的故事,结局部分情节什么样,由于明义诗过于简略,我们只知道黛玉亡故、石归山下,其余已无从推测了。但是,从程高本《红楼梦》后四十回结尾处,关于空空道人将《石头记》“收缘结果的话头”交给悼红轩中的曹雪芹之描写看,显然这后四十回就是曹雪芹续写的。在程高本《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宝玉的小厮恰恰也一直称为焙茗,这也应该是曹雪芹披阅增删的又一个证据。 所谓披阅增删,既包括改写,也包括续写,曹雪芹改写了前人原著24-34回的内容,补写了全书结局,形成了明义本《红楼梦》。这部曹雪芹改编的《红楼梦》,可惜早已失传了,只在明义、永忠、袁枚的题红诗中还能见到一些踪迹。流传到今天的脂本《石头记》和程高本《红楼梦》前八十回,仍是原作者的稿子,只不过留有曹雪芹披阅增删的一些痕迹(例如焙茗)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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