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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搬进法庭 警示入脑入心

 纪法入门指引 2018-04-25

黑龙江巩固深化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

“课堂”搬进法庭 警示入脑入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张铁丰

“我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警示教育,心灵受到了强烈震撼,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敬畏党纪国法,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日前,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委书记周诚,在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省纪委监委组织的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后这样说。

近年来,黑龙江省纪委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系统组织领导干部现场旁听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庭审,并不断完善制度,提升效果,努力在领导干部心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常态化:旁听面对面,教育零距离

2018年3月21日上午,鸡西市所属各县(市、区)委书记、市直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早早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一天,他们要旁听牡丹江市委原书记张晶川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庭审。

历时一天的法庭审判,清晰地反映出这个36岁便出任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40岁刚过便进入正厅级干部序列,先后担任过黑河、牡丹江、绥化3个市的主要领导,落马时刚刚52岁的被告人,因腐败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蜕变为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旁听者在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亲眼目睹审判全过程的同时,更亲耳听到了被告人那声泪俱下的沉痛忏悔。

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直到18时才结束,但参加活动的领导干部们却丝毫没有感觉到时间漫长。大家纷纷表示受到了强烈震撼:“从未有过这样的触动,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做到不越雷池一步,不踏红线分毫,珍惜自己的前程和家庭的幸福。”“这是一堂极为生动的警示课,作为单位的一把手,我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提醒自己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廉洁自律、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这次把警示教育搬进庭审现场,把法庭当作“课堂”,只是黑龙江省多年来扎实推进旁听庭审活动的一个场景。如今,这样的旁听庭审活动,已成为省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的一项常态化内容。

“我们在省纪委监委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中选取典型案例,在案件开庭当地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就是要让职务相近、工作环境相似的国家公职人员,在旁听的过程中耳边响起警钟、心中感到震撼,进而达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的目的。”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李力说。

本土化: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省纪委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省管干部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案例资源就是教育资源,用腐败案例“活教材”教育身边人,提升纪律教育警示作用和震慑效果,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继续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更多的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常松要求。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效果,省纪委监委在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时,主要选择查处的社会影响较大、具有较强代表性、对党员干部有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按照因岗施教、因人施教的原则,根据庭审案件中被告人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职级、案发领域、案件性质等,有针对性地安排案件开庭所在地区相关系统、职务相同、工作性质相近的领导干部参加旁听。

在肇东市委原书记赵胜利案件开庭时,省纪委组织大庆市所辖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参加旁听;在省扶贫办原纪检组长景泽宇案件开庭时,省纪委组织佳木斯市所辖县(市、区)纪委书记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旁听;在哈尔滨市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德彬案件开庭时,省纪委组织绥化市金融系统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旁听……

这样的安排,让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亲眼目睹“老领导”“老熟人”站在被告席上的痛苦,亲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倾听被告人痛彻心扉的陈述,使他们切身感觉到违纪违法事实就发生在自己身边。面对曾经熟识的被告,公诉人铿锵有力的公诉词声声敲击着在场所有人的心弦。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真正让人感受到那份震撼,达到用“身边人、身边案”开展警示教育的效果,实现教育警醒效果的最大化。

制度化:协同配合深化巩固效果

“我认罪悔罪,向培养教育我的各级组织忏悔,也向我的家人忏悔。感谢各级组织特别是省委多年的培养,遗憾的是我辜负了省委对我的信任,犯罪了,特别后悔。一开始我对自己的问题认识不清,在省纪委审查人员的教育下,我彻底醒悟了,感谢省纪委对我的教育。”

“我做官是失败的,做人也是失败的。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给组织抹了黑,愧对党员的称号。我也愧为人子、愧为人夫、愧为人父。我万分痛恨自己,痛悔我的人生。”

“我本来已经退休了,应该享受天伦之乐,但是由于我的错误、由于我的违法行为,面临着铁门铁窗,这也是我应该付出的代价。我的行为给我们党、给我们的金融事业带来了不良影响,我应该受到惩罚。”

这分别是牡丹江市委原书记张晶川,齐齐哈尔市委原书记杨信,哈尔滨市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德彬在庭审现场的陈述。他们当庭认罪、悔罪,声泪俱下的“自白”、痛心疾首的忏悔,让旁听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为确保旁听庭审活动取得更好教育效果,省纪委监委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建立了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工作原则、旁听范围、工作程序等相关要求,各单位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各个环节工作。

每次确定旁听庭审案件后,省纪委监委立即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接,提前与庭审当地纪委监委、法院协调,就庭审安排的时间、地点以及旁听人员等情况进行沟通,做好旁听庭审的通知和准备工作,为旁听庭审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旁听庭审结束后,由当地纪委监委组织领导干部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巩固强化教育效果,让教育效果进一步深入持续,进而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

“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警示教育工作的部署,把‘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的要求落到实处,继续巩固深化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教育活动,同时通过编辑‘每季一案’案例剖析材料、摄制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方式,进一步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刘静说。(本报通讯员 张铁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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