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东营市纪委发布《关于对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推送任务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近期,东营市纪委对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推送任务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部门单位能够按照推送任务要求,认真部署开展各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了成效,但部分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重视程度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主体责任项目化推送任务不落实、虚落实、假落实。 为严肃纪律规矩、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经研究决定,对3个表现突出的部门单位进行表扬,对4个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进行批评。 (一)提出表扬的单位:市政协机关、市法院、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上3个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及时按要求完成推送任务,形式新颖有创新,档案管理规范,印证资料完整。 (二)提出批评的单位:市盐务局、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税局。 以上4个部门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思想不够重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现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党委(党组)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 市盐务局:2017年9月至11月、2018年1月共有4个月的落实情况缺乏会议记录等印证材料,不能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且在廉政党课稿件中照搬照抄,流于形式,会议照片造假。 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8月至11月共有4个月的落实情况仅提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考勤情况表,缺乏会议记录、照片等印证材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8月、9月、11月及2018年2月共有4个月的落实情况仅提供会议纪要,缺乏会议记录、照片等印证材料。 市地税局: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落实情况仅提供台账,缺乏会议记录、照片等印证资料,无法证明开展情况。 来源: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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