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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之后

 上官剑达 2018-04-27
   一个妇女从小区大门出来,就冲着门卫嚷:“你们电只发到晚上八点,那假如我们玩到九点才回家,电梯坐不了,上楼又没灯怎么办?你们就是这样为业主服务的,什么破物管!”她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这些话都是冲着门卫室嚷的,其实就相当于在骂门卫保安。不用说,下面她与保安的对话,一定不会太愉快。

?如果是不明就里的人听了这位妇女的话,还以为是小区的电力设备出了问题让她不满,如果是这样,她发这么一通火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但事实是,作为小区业主,她是提前知道小区这几天会停电的,而造成停电的原因是电力公司抢修片区设备。同时,她也知道,针对停电,物业会对小区进行有时间段的发电,即早上6--8点,中午11--14点,晚上17--20点。明眼人一定看得出来,这三个时间段都是业主们出入小区的高峰期。对于停电原因、停电时间和发电时间,小区都已通知的形式张贴于各单元显眼处,同时也说明了在停电期间物业方面不持续发电的原因是,发电机属高功率、高耗能设备,不能长时间持续运转。就这一点来说,物业方面算是尽了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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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晚上八点以后小区将不再发电这个规定,拿这名妇女自己的话来说,她还要“玩”到九点才回家,这就是明知这个时间段不会有电梯和灯了,有点故意给自己找不痛快的意思了,然而她还要把这个“回家不方便”的责任完全推给物业,我觉得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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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妇女在物业提供了阶段性发电服务后还对物业的做法有微词,言下之意大概是:只要市电还停电,物业就应该持续性地提供发电。其实,持她这种观点的业主不止一个。我也是业主,原本我应该站在这名妇女这一边,但是,就我个人观点而言,我觉得她这样的要求看似合理,可实际上却不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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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停电这件事来说,最近几次的停电都是电力公司所为,并不是由于小区内的电力设备故障所致,而且物业对停电事宜进行了及时告知,且采取了分时间段发电的应急措施,在管理上没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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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分时间段发电肯定无法完全满足所有业主的正常需求,因为这个措施只是针对大部分业主的出入高峰,不排除一部分业主进出小区的时间恰好不在这个高峰期内,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物业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因为服务的群体太大,所以物业的服务也具有广泛性,如果让物业的服务具体到每一个业主,满足每一个业主的需求,是十分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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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发电这件事来说,这是需要成本的,成本包括经济成本和损耗成本,而这些成本都是由物业来承担的。分时间段发电固然不能完全满足所有业主的需求,但这种措施能让大多数业主认可,又可以把物业的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而如果是不间断发电,作为业主来说,绝对不会有人闹意见,因为从理论上讲,他们随时都可以从中受益。但是,从实际上来讲,如果不是出入高峰期,很可能在一个很长的时间段里,电灯、电梯只有极少数人甚至没有人去使用,这时候物业发电所消耗的成本非常大,而且必须自己承担,而反过来它创造的效率又十分低,显得非常不划算。这笔帐,作为业主来说往往是看不到的,因为他们不承担这项成本。所以,在物业只是付出而不可能得到任何回报或补偿的前提下,又要尽量确保业主的权益,在发电这件事上,分时间段是最合理的。

对于分时间段发电的这种做法,大多数业主表示理解,也有一部分和那名妇女的观点一样,认为应该持续发电。但是,即使和那名妇女的观点一样,但其它业主要求持续发电的理由是类似“自己家有年龄大的人”,而那名妇女的理由却是“要玩到发电的时间段后”。相比之下,其它业主的要求至少还有合理性,而那名妇女的理由却显得自私了许多,不是吗?

​停电不是物业能决定的,也不是物业造成的,物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停电造成的影响采取了一定的应急措施,已经算是为业主着了想,反过来,业主理应也为物业着想一下才对。如果说年龄大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而无法克服,而有些出入也是生活必须,那么要求物业持续发电还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像那名妇女的理由是“玩”,这固然是生活的一种调剂方式,但却并不是生活的必须。停电本来就是小概率事件,该妇女又明知物业分时间发电只到晚八点,那么,今天暂时控制一下“玩”的时间,对她来说损失了什么吗,为什么非得跟物业闹个不愉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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