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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窗口开放!补录常见问题汇总!

 cxag 2018-04-29


自2017年12月31日住建部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窗口关闭,不再受理任何企业补录申请 后,让在2018年计划资质升级的企业现“库里”没业绩,真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近日各省传来重磅消息,重大利好,各省陆续开放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窗口,如山东、贵州、吉林等地特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请示,重新开启住房城乡建设部业绩补录数据库系统,其他省份也即将开启,稍后请随时关注官网通知。

河南延长补录时间:2018年6月30日

四川延长补录时间:2018年9月30日

山东延长补录时间:2018年5月20日

吉林延长补录时间:2018年6月30日

贵州延长补录时间:2018年6月30日

既然主管部门为我们申请了业绩补录的机会,那么我们就应该赶在业绩补录大门关闭前,把业绩按政策要求、按企业未来需求补录完整,是我们今天强调的重点。这一点对当下有资质升级需求,同时业绩数量和类别又显得捉襟见肘的企业来讲,就尤为重要。当然,对于部分有“业绩赤字”切又有迫切升级需求的企业来讲,更是一次绝佳的机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延长建筑施工企业业绩补录期限的通知

豫建建〔2018〕2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我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补录期限将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企业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下称“一体化平台”)建筑业企业业绩补录端口进行补录填报,6月30日之后补录端口将关闭。

截至补录之日已竣工验收且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补录。企业补录的业绩信息经工程所在县(市、区)核查属实并经工程所在省辖市复核同意后,才能被采集到一体化平台公布。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进行补录,合理安排并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有效的工程业绩能于6月30日前上传到一体化平台。

2018年4月18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应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建建发〔2018〕378号

  一、严格平台应用全覆盖
  各地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优化网上服务流程,进一步用好一体化平台功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深化一体化平台在建筑市场监管和业务办理中的应用,防止业务办理与平台使用“两张皮”。在2018年6月1日前,全省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密工程除外)的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业务都应在网上申报和办理。
  
(三)完善工程项目信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2018年9月30日前,对已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涉密工程除外),通过一体化平台补充完善该工程项目的全部环节信息。企业补录完善的工程项目信息,需经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一体化平台完成审核确认工作,企业补录的省外工程项目业绩,由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项目自动进入一体化平台。

关于延长建筑业、监理企业和设计行业业绩补录工作时限的通知

鲁建许函〔2018〕2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莱芜市城管局:

2017年6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要求各地加强对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的监督管理,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因部分地市反映,仍有企业未完成业绩补录工作,我厅经请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重新开启住房城乡建设部业绩补录数据库系统,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和设计行业分别依据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筑业企业业绩认定工作的通知》(鲁建行字〔2017〕1号)、《关于做好工程监理企业历史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鲁建许字〔2017〕24号)、《关于开展建筑和市政设计行业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鲁建设函〔2017〕35号)继续开展业绩补录工作。请各市务必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于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业绩补录,同时完成地市主管部门审核工作。

关于延长我省业绩补录的通知

关于延长我省业绩补录的通知:

经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我省工程项目业绩补录将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将同步开启工程项目业绩补录功能至2018年6月30日关闭。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至2018年6月30日后将不再允许工程业绩的补录工作,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企业工程项目业绩的补录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的通知

吉建办〔2018〕6号



一、延长项目信息录入审核时间



鉴于项目信息入库的重要意义以及目前项目入库情况,现将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信息录入审核时限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在此期间,项目信息录入审核功能暂不关闭,所有通过审核的工程项目信息均实现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





二、简化项目信息录入审核条件




1.发改部门立项批复(核准)文件或其他立项文件不再要求必须上传原件扫描件,录入单位上传加盖本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即可。

2.对于已经竣工投入使用的项目,不再要求对未备案的合同进行备案,企业应书面承诺合同的真实性。



业绩补录常见问题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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