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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美国跟加拿大不合并成一个国家?

 我伤仲永 2018-04-30

对于这个问题,美国在建国之初的半个世纪里曾两次试图“拉拢”或者吞并北边的“加拿大”,最后搞得白宫都被加拿大民兵和英军给烧了,也就死心了。那为啥在1926年加拿大的原宗主国英国承认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后,那时的美国已经完全有能力合并加拿大,为什么不去吞并呢?这其实是涉及到了一个“消化”的问题。

为什么美国跟加拿大不合并成一个国家?

先从历史说起吧,1492年到1504年,受西班牙君主资助的意大利人哥伦布先后四次航行到了中美洲的加勒比海地区,欧洲列强从此纷至沓来。西班牙和葡萄牙抢得了先机,占据了拉美和北美的大片土地,葡萄牙则牢牢地占据了巴西沿岸地区。所以稍晚赶到的英国和法国就奋力在北美开拓殖民地。一开始,法国占据了北美中部和东北部的广大土地,而英国则牢牢地占据了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大西洋沿岸地区。然而毕竟实力决定一切,1756年到1763年期间,英、法在加拿大爆发了“七年战争”,法国战败。1763年,法国的殖民势力几乎全部退出了北美洲。

为什么美国跟加拿大不合并成一个国家?

这时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北边的加拿大主要有四块,魁北克、新斯科舍、纽芬兰、鲁珀斯特兰,大西洋沿岸的则是美国独立之初的那十三个殖民地。原法国的殖民地魁北克无论从人口还是面积上来讲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791年宪法法案以渥太华河为界,将原有的殖民地分成两块。西部为上加拿大,东部为下加拿大,1867年,上加拿大成为安大略省,下加拿大成为今魁北克省),1763年英国取得该地统治权后,也想大力往里移民英裔居民,无奈收效甚微,魁北克是法裔居民占主体,并且多信天主教。于是英国改变策略,1774年,英国发布了“魁北克法案”,把俄亥俄河流域和伊利诺伊地区的大片土地划入了魁北克,给予法语官方地位,承认了法国裔居民的诸多权利,承认天主教徒的信仰自由和政治权利,不仅扩大了魁北克的面积,还给予了当时魁北克的主要居民法裔很多权利和尊重。新斯科舍、纽芬兰、鲁珀斯特兰当时与英国的联系密切,依然愿意留在大英帝国里。

为什么美国跟加拿大不合并成一个国家?

1775年,莱克星顿的枪声,揭开了英国在北美洲大西洋沿岸的十三块殖民地也就是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这十三块殖民地的主要居民是英裔的新教徒居多,也有其他欧洲移民。在1774年,美国大陆议会向魁北克省发布了第一封《敬告加拿大人民书》,邀请魁北克乡镇议会选出代表,前来参加大陆议会,但是以天主教徒居多的魁北克人却不买账。1775年,美国一看拉拢不成,还派军队入侵魁北克城,大陆军没能攻下魁北克城,1776年,英国首批军舰抵达魁北克市,在加拿大民兵和英军的夹击下,大陆军被击退。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美国还试图拉拢新斯科舍,但是新斯科舍、纽芬兰、鲁珀斯特这三块殖民地更愿意留在大英帝国。

为什么美国跟加拿大不合并成一个国家?

1776年7月4日,北美13个殖民地宣布脱离英国独立,此时这大西洋沿岸的十三块殖民地的面积大概只有80万平方公里。此后与英国打了8年,最后双方签订合约,美国又取得了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广大土地,这时美国的面积共230万平方公里。此后美国不断西进,1803年,美国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从法国人手中购得了面积约215万平方公里的密西西比河西岸的路易斯安那。这时美国还是没有死心,试图再次“解放”加拿大人民。1812年,美国与英国又开始了战争,美国攻击英国北美殖民地加拿大各省,加拿大各地民兵积极参战迎击美军,1813年加拿大的约克城(今多伦多)被美军焚烧。1814年,英军和加拿大民兵攻入美国首都华盛顿,詹姆斯·麦迪逊总统被迫逃亡到了弗吉尼亚。为了报复美军火烧约克城,英军以及加拿大民兵大肆掠夺美国政府物资和焚烧公共建筑,把总统的府邸今日的白宫也一把火给烧了。在这场战争中,加拿大民兵表现的相当英勇。1815年,美英双方签署了《根特条约》,边界又恢复到到战争前的状态。战争结束后,美国人为了掩盖总统府被焚烧过的痕迹,就用白油漆粉刷,所以才有了今天的“白宫”。经过这两次折腾,美国也就此对加拿大彻底死心,也不想着解放加拿大民众了,更加致力于西进运动了。

为什么美国跟加拿大不合并成一个国家?

美国这两次为什么没有能“吞并”加拿大?主要还是实力因素,刚刚独立的美国还是比较稚嫩,面对的不仅是加拿大还有当时世界上实力最强大的大英帝国(当时的加拿大是英国的自治领)。1860年,美国的北方工业生产产值居世界第四位,然而这时的美国却是危机四伏,甚至有分裂的危险,随着美国领土的扩张,美国南方和北方的矛盾终于因为废除奴隶制的问题而爆发(北方工商业,南方种植园经济),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最后北方取胜。扫除了内部危机后,美国开始更加迅猛地发展。

为什么美国跟加拿大不合并成一个国家?

从1880年以后,美国的经济开始超过英国,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势力衰落,这时的美国不仅是美洲唯一的强国,已经完全取得了对英国叫板的实力。并且在1926年加拿大的原宗主国英国承认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开始取得外交独立权。那么这时的美国为啥不“吞并”加拿大呢?这又涉及了一个“消化”问题。加拿大是以英裔和法裔居民为主,经过了近200年的发展和融合,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加拿大民族共同体,加拿大根本也不愿意同美国合并,加拿大资源丰富,经济水平高,有自己的文化和国家认同。这和说同一个语言或者来源于共同的祖先没有关系,讲英语的加拿大英裔居民首先会认同自己是加拿大人,有自己的独特文化,同理以英裔居民居多的澳大利亚人和新西兰人也一样。美国人一开始也是英裔居民居多,但是美国人会承认自己是美国人而不是英国人。吞并小国还好说,面对体量如此巨大的加拿大,美国如果强行吞并,加拿大人肯定会奋起反击,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家都不好过,反而有可能伤及美国自身,根本“消化”不了。这就如同一个条蟒蛇,虽然能把一头野猪吞下,但是结果往往是野猪死了,但是蟒蛇也被撑死了。虽然这个比喻可能不太恰当,但是话糙理不糙,道理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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