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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当上宰相后,终于杀掉这个与他无怨的女子,为此他等了17年

 flyk0tcfb46p9f 2018-04-30

提起司马光,我想不了解的人都只是听过他砸缸的故事吧,今天要讲的关于他另一个故事,更加精彩,也更加令人深思,这个案件就是宋朝有名的“阿云之狱”。为了杀掉这个名为阿云的女子,司马光等了17年,这其中到底有什么仇什么怨?

其实司马光和这个女子根本就不认识,更别说有任何恩怨了,司马光之所以想杀她,是因为阿云犯了法,犯了什么法呢?谋杀未遂。

那是熙宁元年,也就是公元1068年的春天,在山东农村长大的阿云此时已经13岁,在古代这已经是适婚年龄,不巧地是就在她满13岁这年母亲去世了,父亲早年也去世了,从此她就孤苦伶仃一个人,可她叔父却打起了她的主意,阿云还在为母亲守孝的时候,叔父竟然把她给卖了,让她嫁给光棍韦大,价格仅仅是几石粮食。

阿云没有父母,即使不想嫁也没有办法,可是这个韦大不仅年老,还长得奇丑无比,她死活不愿同意这门亲事,这个阿云也是个血性方刚的女子,为了不嫁给韦大,她决定在月黑风高夜杀死韦大,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勇气,当晚她提着砍菜刀就来到韦大家,拿着菜刀对着熟睡的韦大一阵乱砍。

韦大毕竟是成年人,加上柴刀又不锋利,阿云只砍掉韦大的一根手指头,其它地方只是一些皮外伤,但是对韦大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他虽然是个光棍,可平时也没干啥坏事,只想娶个媳妇,没想媳妇没娶到小命还差点给弄丢了,这一想韦大气不过,直接报官。

阿云倒也实诚,直接招了,说就是我干的,随你们处置,这本是个简单的案件,但是按照大宋的伦理道德却有点不好办。首先古代以孝为先,阿云还在守孝期间,所以婚约是无效的,这就不存在谋杀亲夫的罪名,其次阿云是被叔父逼迫结婚的,这门亲事并不合法。

按照大宋法律谋杀就应该判死刑,可审这个案件的登州知府许遵觉得死刑太重,也不合理,为了得到公平地审判,他将案子报到了大理寺,就在此时许遵被调到了大理寺担任大理寺卿,整个案件就交到了许遵的手上,于是他就按照自己的意愿将阿云判为服牢狱三十年。

从死刑变为有期徒刑,这并不符合大宋的律法,于是御史台不服,便将这个案子上报给神宗皇帝,认为这个许遵不根据律法办事,利用自己的权力乱判,皇帝听了许遵和御史台的各自辩解之后是十分头疼,反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道,为了审出个所以然就将这个案子交给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人来判。

我们都知道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人的政治意向是不同的,王安石喜欢变法,认为变法能让国家变得富足,而司马光坚决反对变法,属于保守派,在朝廷两大派系经常争来争去,不过最终还是王安石赢了,这个案件两人看了之后也是有不同的看法。

王安石主张不杀,司马光执意要杀,巧的是在这个案字发生的当月,宋神宗颁布了一个诏令:凡是谋杀致伤,经过审问,罪犯自首时可以减刑二等论处,于是这个案子就升级为要按皇帝的诏令来判还是原有的律法来判,结果自然是按皇帝的诏令来判,因为如果皇帝说的都不算数,那么天子威严何在?

于是阿云被免死罪,不久皇帝又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快快乐乐地嫁人生子,她以为这个案子就这么结束了,然而没想到的是,宋神宗元丰八年,也就是公元1085年,神宗去世,哲宗登基,此时已经过去了17年,阿云也已经年满三十,就在这年,司马光当上了宰相,当年他输给了王安石,觉得很不服,就把这个案子翻了出来,改判阿云死刑。

判令一下来,阿云当日便被拉到菜市场斩首示众,对司马光来说当年输给王安石的这口气算是出了,不过这对阿云是不是残忍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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