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已经讲过“除自主招生外,还应关注综合评价”,那么,综合评价有哪些学校招生,该学校又是如何招生的呢?鱼跃小编整理了2017年山东省内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相关信息,供各位家长参考! 通过山东省2017年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1.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高中阶段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少于10A;选修课程学习情况良好,获得6个以上学分;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在年级均列前10%;学生在体育、艺术方面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一定的兴趣特长,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我校2017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人,专业如下: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1.获得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位于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3000名或理科考生前10000名。 2.获得资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3.对进档考生,我校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我校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7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计划招生总人数:50人;
注:1.数学类为大类招生,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录取时统一按照数学类招生,学生于三年级分专业方向培养; 2.学校将视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总数和各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3.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山东省2017年高中应届毕业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山东省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9A1B,且与报考专业类别相对应科目等级须为A; 3.报考数学类或物理学专业的考生,高中阶段曾获得相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证书落款单位为中国数学会或中国物理学会);报考朝鲜语和日语专业的考生,高中阶段曾参加全国英语大赛获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外语学习、外国语言文学研究、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果。以上均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测试方式为面试,数学类、物理类侧重于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外语类侧重于考察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1.志愿批次。我校综合评价入围考生须在山东省本科提前批次进行高考志愿填报,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说明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录取规则。入围考生投档成绩(含附加分)须达到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6000名或理科考生前30000名成绩标准,并按照测试合格的专业类别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外语类入围考生可在朝鲜语和日语专业中选择1-2个专业填报)。考生进档后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分科类、分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 综合成绩构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0%+我校综合评价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40%+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50%。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与报考专业类别相对应科目的高考成绩、我校综合评价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全部科目为A等者计10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10分。 面向山东省招收90名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思想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学业优秀,热爱科学的高中毕业生,并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报考: 1.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高中三年每学期期末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10%;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科考试等级不得低于9A1B。 备注:学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证明材料,含第三方证明材料及联系人和电话,经中学审核属实后,在相应证明材料上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章。 校考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分为文科组和理科组两类,每组5名面试专家。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等。 综合评价成绩由学生的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满分75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 其中,X代表高考成绩(含省认定的加分),Y代表校考成绩(满分值为750分),Z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750分)。 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为10A者,Z值以750分计;为9A1B者,Z值以700分计。 通过山东省2017年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1.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理想远大、热爱科学,并具备创新潜质的理科高中毕业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学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供证明材料,含第三方证明材料,及联系人和电话,经中学审核属实后,在相应证明材料上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章; 2.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为B以上,且语、数、外及所报招生类/专业的要求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A。鼓励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学生,获得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获奖者积极报考。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形式为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逻辑思维、人文素养、表达能力及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与考生多对一面试模式,专家组与考生临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组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将留存备查。 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排名必须位于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理科考生前10%,否则视为无效。考生须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通知公告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 X×10%+Y×20%+Z×70% 其中,X代表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Y代表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Z代表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山东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成绩按照A=100分、B=85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7)。 青岛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设6个专业(类)创新实验班,面向山东省招生,招生总计划数150名,其中文科30名、理科120名。 具有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的社会实践活动,至少完成1个研究性学习项目。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共10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B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山东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不含A组、B组获奖)。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奖(具体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高二年级组或高三年级组一等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奥林匹克英语作文大赛高中组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10门科目均为A。 (一)通过初试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225分,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并按照创新实验班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二)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全程录像。 (三)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 (一)学校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纳入山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 (二)专业志愿填报:考生限报一个创新实验班志愿且只能填报本人参加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的创新实验班,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不予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对于进档考生,在报考的创新实验班内按综合评价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 学校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总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占1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占30%、高考文化成绩占60%。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5分。 综合评价总成绩(满分750分)=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0.75(满分75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25分)+高考文化总分*0.6(满分450分)。 若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文化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招生计划。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理科类生源,总计划数为12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具有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的社会实践,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全为A等; 2.学业水平考试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山东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测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按照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数据库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1.入围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17年统一高考。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高考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本科批次最低分数线。 2.在填报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时,入围考生须将青岛科技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 3.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并择优录取,单项成绩顺序依次为: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6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4.学校按照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形成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招生计划: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划数为180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具有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全为A等;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6门(含)以上为A等,其余为B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3)语言文学特长类:在语言、文学方面有兴趣和专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4)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获得过相关重要成果(须提供证明材料)。 考核方式为面试。 (1)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分类别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2)面试分组和试题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3)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本科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统一高考成绩占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学校考核成绩占30%。 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考生志愿填报纳入山东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类填报。 4.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6.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我校2017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同时满足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均为A,且获得相应比赛奖项。 二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至少有6门为A,其余科目为B以上,且获得相应比赛奖项。 三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均为A。 相应比赛及奖项要求(参加以下3类比赛中任何一项比赛并获相应奖项即可报名):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学校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潜质、学科基础及综合素养。 1、综合成绩合成:学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目成绩按照A=100分、B=9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60%+学校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2、录取原则:获得我校入围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山东省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参考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校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符合以下报名条件的学生可选择专业进行报考: 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评审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通过评审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同分考生按学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年级排名相对值〈年级排名/年级人数〉由小到大排序)。 申请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 + 竞赛特长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 + 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折算成满分100分)×10%。具体原则如下。 |
|